原標題:財政部:分佈式光伏發電將按電量補貼
7月中旬,北京市海淀區綜合實踐教育中心367千瓦裝機容量的光伏發電設施正式並網,成為截至目前全市首個將學校自用後富餘的電能,賣給國家電網的發電項目。“項目並網的核心部件就是由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提供安裝的電錶,因為它不但是計量上網電量的權威依據,還很可能關係到未來國家的‘補貼’額度計算方式。”施工方話音未落,相關政策隨即出臺。8月5日了解到,國家對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按電量給予補貼,補貼資金將通過電網企業轉付給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單位。
財政部日前下發的《關於分佈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電量補貼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國家對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按電量給予補貼,補貼資金通過電網企業轉付給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單位。承接海淀區綜合實踐教育中心項目的北京源深節能公司技術人員介紹,分佈式光伏發電特指採用光伏組件,將太陽能直接轉換為電能的分佈式發電系統。
《通知》要求,申請補貼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必須符合兩大條件:一是按照程式完成備案,具體備案辦法由國家能源局另行制定;二是項目建成投産,符合併網相關條件,並完成並網驗收等電網接入工作。
符合上述條件的項目可向所在地電網企業提出申請,經同級財政、價格、能源主管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範圍內的項目,由其下屬省(區、市)電力公司匯總,並經省級財政、價格、能源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審核匯總後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
不過,並非各類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都可以享受國家補貼,《通知》強調:享受金太陽示範工程補助資金、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的項目,不屬於分佈式光伏發電補貼範圍;光伏電站執行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不屬於分佈式光伏發電補貼範圍。
對於光伏發電企業最為關心的補貼標準,《通知》提出,將綜合考慮分佈式光伏上網電價、發電成本和銷售電價等情況確定,並適時調整。具體補貼標準待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分佈式光伏上網電價後再另行發文明確。另外,電網企業按用戶抄表周期對列入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目錄內的項目發電量、上網電量和自發自用電量等進行抄表計量,作為計算補貼的依據。(劉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