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當事人可以採取多種方法獲取地點資訊,如詢問過路人、選取周圍指路標誌或公里樁,如果還是無法確定,可撥打“122”諮詢,然後記錄事故地點。
2.外埠司機在北京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也是外地牌照,保險公司在外地,此類情況適用該《辦法》嗎?如何處理?
答:按照《辦法》規定,對在外埠投保交強險的車輛,應當先標劃現場然後迅速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報警,等候交通警察處理。
外埠司機駕駛的車輛如果在北京投保交強險,並符合《辦法》規定情形的,應按照《辦法》的規定撤離事故現場自行協商解決,並直接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3.獲取《協議書》的渠道除了網上下載還有其他渠道嗎?如果司機沒有攜帶《協議書》出事故後,如何處理?
答:機動車駕駛人可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各對外辦公窗口和各財産保險公司營業網點領取。
如果雙方都未帶《協議書》,可以按照協議書的內容要求記錄事故事實、事故責任和協議內容,並向保險公司報案。
4.一方肇事逃逸,另一方如何先向自家保險公司理賠?
答:根據《辦法》規定,逃逸方當事人負事故全部責任。對投保商業車損險的受害方的車輛損失,由其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按規定先行賠付。案件偵破後,由保險公司向逃逸方追償。
5.自行填寫《協議書》時,如果當事人為外籍人士,不會書寫漢字該如何處理?
答:雙方應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可由會填寫一方代為填寫或聘請翻譯幫助填寫。
6.輕微傷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名詞,百姓如何界定?
答:輕微傷是指身體受到輕微磕碰或表皮擦傷。
7.如果事故中有些傷員表面上是輕微傷,但事故處理後傷情加重了甚至致命時,如何處理?之前的《協議書》是否還有效?
答:對自行協商解決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傷情加重的,應由民警適用一般程式進行處理,並將之前所填寫《協議書》作為基本證據,進一步調查處理。
8.多人多車發生事故《協議書》如何填寫?如何向保險公司理賠?
答:根據事故的不同情形,分別確認各方的責任,參照兩方的事故填寫協議書,可以多填寫幾份協議書,並共同去保險公司辦理理賠。
例如,三車追尾事故。第一種情況是最後一輛車撞第二輛車後,第二輛車又撞第一輛車,那麼最後一輛車應負此起事故的全部責任。第二種情況是第二輛車撞第一輛車後,第三輛車又撞第二輛車,這種情況應按兩起事故分別處理,即第二輛車與第一輛車發生事故為第一起,由第二輛車負全部責任;第三輛車撞第二輛車為第二起事故,由第三輛車負全部責任。
9.除了客車、貨車以外,何種車適用本辦法?如摩托車、農用機械車?
答:本辦法適用於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當然也包括摩托車、農用機械車。
10.當事人雙方簽訂《協議書》後,在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一方將《協議書》丟失,如何理賠?
答:雙方再填寫一份協議書即可。
11.夜間發生事故或向保險公司致電未接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如何處理?
答:保險公司的報案電話均提供24小時服務。
12.發生事故後,雙方當事人都沒有帶粉筆,無法劃定事故現場,是否就不能自行撤離,需等交警來處理?
答:首先希望大家能夠在車內攜帶《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石筆或粉筆、簽字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可用石筆或粉筆來標劃、固定停車位置。
從7月1日起各保險公司均免費發放用於標劃現場的石筆,車輛所有人可在投保時從保險公司領取並隨車攜帶。發生事故後,確實沒有石筆或其他可以標劃現場的工具,可利用帶有顏色或堅硬物品在路面上標劃的其他工具,如改錐、石子等進行標劃,還可用手機拍照、文字記錄的方式固定證據後撤離現場,等候民警處理。
13.發生事故一方為軍車、警車、救護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是否使用該辦法,如果不適用如何處理?
答:如果軍車、警車、救護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發生事故後,可在留下姓名、車號、聯繫方式後先行離開,待執行完任務後再解決賠償事宜。如果不是在執行緊急任務時發生交通事故,則按照《辦法》規定處理。
14.同等責任時,當事人雙方可到任何一方保險公司辦理定損,但雙方都要求去自家保險公司定損時如何處理?
答:同等責任時當事人雙方可到任何一方保險公司辦理定損,是此次保險公司為方便當事人提供的一種服務模式,雙方當事人對此應本着互信友好、就近選擇的原則進行協商。
15.事故發生後,各自都有理,特別是同等責任時,雙方爭執不下,該辦法還能否適用?
答:對此類情況,可先由當事人標劃現場後自行撤離現場報警,等候民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