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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解讀

日期:2007-06-26 09:45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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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7月1日起,北京路面發生的機動車之間追尾、剮蹭等輕微事故,將可由當事人自行填寫相關快速處理協議書,直接到保險公司理賠。6月25日,北京保監局公佈了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實施細則。細則對交通事故中甲、乙車同等責任或者一方無責時的詳細理賠流程做出了規定。同時要求,一方當事人肇事逃逸的,另一方當事人應立即報警。受害方的車輛損失,由其承保車輛損失險的保險公司按照條款規定先行賠付。

  雙方同責

  就近選保險公司定損

  交通事故發生後,如果甲、乙車同等責任,甲乙雙方可以就近選擇到甲或乙方保險公司辦理定損。以到甲方保險公司為例,甲方保險公司查勘定損人員應對甲乙雙方車輛查勘、定損,並出具甲、乙雙方車輛的定損單(或損失確認書)和定損照片。

  當甲乙雙方車輛估損金額有一方損失超過2000元(不含)的,應當由甲、乙方保險公司共同對雙方車輛損失進行查勘定損。仍以甲方保險公司定損為例,如果確定有一方的估損金額超過2000元(不含)的,甲方保險公司應與乙方保險公司聯繫是否代勘等事宜。

  一方無責另一方全責

  全責方保險公司定損

  細則明確,在甲方全責、乙方無責的情況下,雙方應到甲方的保險公司進行查勘定損。甲方保險公司查勘定損人員應確認乙方交強險報案號的有效性,對甲乙雙方車輛損失進行查勘、定損,並出具定損單(或損失確認書)和定損照片,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而甲方車輛損失超過400元的,由甲方保險公司給乙方保險公司提供一份損失超過400元的簡易定損單;不超過400元的,提供具體金額定損單。

  乙方損失超過2000元的,對於2000元(含)以下部分通過甲方交強險進行賠付;超過2000元的部分由甲方商業三者險進行賠付,甲方未投保商業三者險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賠償。

  一方當事人肇事逃逸

  受害方保險公司先行賠付

  對於涉及人身輕微傷害和非車輛損失的,細則規定,保險公司的接報案人員和理賠查勘定損人員要提示當事人及時諮詢各自保險公司,等候保險公司處理。

  而假如一方當事人肇事逃逸的,另一方當事人應立即報警。受害方的車輛損失由其承保車輛損失險的保險公司,按照條款規定先行賠付;未投保車輛損失險的,由其自行承擔。案件偵破後,由保險公司向逃逸方追償。(耿彩琴)

  相關連結

  定損專家委員會專門處理保險糾紛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雙方車輛同等責任,將只需由一家保險公司查勘定損,對這一過程中可能産生一家不認可另一家定損結果給車主賠付造成延誤的情況,北京保監局6月25日表示將成立定損專家委員會,監督和評估各保險公司的代查勘定損工作。北京保監局還表示,將由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各家保險公司參與,共同成立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工作小組,負責理賠協調工作。同時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實施細則還要求,北京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公司應定期向社會公佈機動車查勘定損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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