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國務院文件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對外經貿合作
  2. [發文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5-17
  6. [發文字號] 國辦發〔2022〕1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5-2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外貿保穩提質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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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發〔2022〕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幫扶外貿企業應對困難挑戰,實現進出口保穩提質任務目標,助力穩經濟穩産業鏈供應鏈,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外貿企業生産經營保障。各地方建立重點外貿企業服務保障制度,主動服務,及時掌握和解決外貿企業的困難問題。涉疫地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所在省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確定重點外貿企業名錄和相關物流企業、人員名錄,對生産、物流、用工予以保障,儘快幫助受疫情影響的外貿企業復工達産,保障外貿供應鏈穩定。(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外貿貨物運輸保通保暢。各地方嚴格落實全國保障物流暢通促進産業鏈供應鏈穩定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切實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3號)要求,將外貿貨物納入重要物資範圍,全力保障貨運物流運輸暢通,有運輸需求的外貿企業,可按有關規定申領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有力有序疏通海空港等集疏運,提高作業和通關效率。各地要積極優化作業流程,進一步壓縮國際班輪等泊時間,不得層層加碼,出臺影響國際集裝箱班輪靠港作業效率的措施。加強航空口岸機場海關及作業人員保障,用好航空貨運運力,保障重要零部件、裝備和産品運輸。加強與國際貨運班列沿線國家溝通協調,同步提高鐵路口岸通關及作業效率。進一步提升深港陸路運輸效率和通行能力。(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增強海運物流服務穩外貿功能。各地方、商協會組織中小微外貿企業加大與國際班輪公司對接力度,進一步推動擴大班輪公司直客對接的業務規模。加緊研究推進在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上市海運運價、運力期貨。依法依規加強對國際海運領域的市場監管,對國際海運市場相關主體涉嫌不正當競爭、價格違法、壟斷等行為開展調查處理。各地方協調幫助物流、貨代等企業及時赴港口提離冷藏貨物、危險貨物等集裝箱,提升主要港口的貨物轉机效率。(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跨境電商加快發展提質增效。針對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監管模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對實現銷售的貨物,指導企業用足用好現行出口退稅政策,及時申報辦理退稅。儘快出臺便利跨境電商出口退換貨的政策,適時開展試點。針對跨境電商行業特點,加強政策指導,支援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相關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商務部、科技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援。擴大出口信用保險短期險規模。鼓勵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支援外貿企業進一步開拓多元化市場。出口信用保險機構持續做好外貿企業承保理賠工作。(財政部、商務部、銀保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大進出口信貸支援。支援銀行機構對於發展前景良好但暫時受困的外貿企業,不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根據風險管控要求和企業經營實際,滿足企業合理資金需求。(銀保監會、人民銀行、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進出口銀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微外貿企業金融支援。各地方加強“政銀企”對接,梳理一批急需資金的中小微外貿企業名單,開展“清單式”管理,按照市場化原則,予以重點支援。加大出口信用保險對中小微外貿企業的支援力度,在去年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對中小微外貿企業的承保覆蓋面。優化中小微外貿企業承保和理賠條件,縮短理賠時間。鼓勵銀行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大對外貿企業特別是中小微外貿企業的信貸支援力度。鼓勵銀行和保險機構深化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合作,強化對中小微外貿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援,增加信保保單融資規模。(各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提升外貿企業應對匯率風險能力。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準上的基本穩定。各地方面向外貿企業,提供更多匯率避險方面的培訓、諮詢等公共服務。鼓勵銀行機構創新優化外匯産品,提升基層銀行機構服務能力,積極增加匯率避險首辦戶,優化網上銀行、線上平臺匯率避險模組,提高業務辦理便利性,通過內部考核激勵等方式加強對中小微外貿企業的匯率避險服務。(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務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外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持續優化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環境。支援各地方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商務主管部門加強協作,加大對跨境人民幣結算的宣傳培訓力度。有序開展更高水準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便利化試點。鼓勵銀行機構加強産品服務創新,為外貿企業提供涵蓋人民幣貿易融資、結算在內的綜合性金融服務。支援銀行機構在依法合規前提下,通過單證電子化審核等方式簡化結算流程,提高跨境人民幣結算效率。(各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銀行、商務部、銀保監會、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促進企業用好線上渠道擴大貿易成交。加快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等展會數字化、智慧化建設,加強與跨境電商平臺等聯動互促,積極應用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大數據等技術,優化雲上展廳、虛擬展臺等展覽新模式,智慧對接供採,便利企業成交。各地方、重點行業協會優化創新線上辦展模式,聚焦重點國別、優勢産業、特色區域打造國別展、專業展、特色展,幫助企業用好線上渠道獲取更多訂單。各地方積極利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等相關資金,支援中小微企業以“境內線上對口談、境外線下商品展”等方式參加境外展會。商協會、貿促機構、駐外機構、海外中資企業協會積極幫助組展企業和參展企業對接海外買家。(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務部、外交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中國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鼓勵創新、綠色、高附加值産品開拓國際市場。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商務、中醫藥等部門,支援醫藥企業在國際人用藥品註冊技術協調會(ICH)、藥品檢查合作計劃(PIC/S)成員所在國家或地區和世界衛生組織等,註冊認證中西藥製劑和生物製品。(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藥監局、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方進一步營造良好政策環境,用好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等相關資金,並積極引導社會投資,支援企業開展高品質、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綠色低碳貿易。(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務部、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有條件的中資銀行境外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提供境外消費金融産品,支援國外消費者購買中國品牌汽車。支援更多地區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擴大二手車出口規模,提升二手車出口品質。(商務部、公安部、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進口促進平臺培育建設。鞏固提升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促進進口、服務産業、提升消費、示範引領等方面作用,培育新一批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擴大優質産品進口。(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外匯局、國家藥監局、進出口銀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支援加工貿易穩定發展。深化區域交流合作,支援勞動密集型外貿産業在國內梯度轉移、穩定發展,保障就業崗位,助力鄉村振興和區域協調發展。研究將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的勞動密集型加工貿易相關産業納入國家鼓勵的産業目錄,持續引導加工貿易梯度轉移。支援企業在綜合保稅區內開展“兩頭在外”保稅維修,逐步將大型醫療設備、智慧機器人等高附加值、低污染物排放産品納入維修産品目錄。探索在綜合保稅區內開展汽車發動機、變速箱等産品保稅再製造試點。(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方、各相關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高度重視做好穩外貿工作,在支援企業保訂單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實現進出口保穩提質任務目標。各地方要結合實際,出臺針對性配套措施,認真組織實施,推動各項政策措施在本地區落地見效。商務部要會同各相關部門加強政策指導,密切跟蹤分析形勢變化,多措並舉穩定外貿。各相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密切協作配合,抓好貫徹落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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