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 市級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海關
  2. [發文機構] 北京海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9-05-08
  5. [成文日期] 2019-05-08
  6. [發文字號] 公告2019年第〔〕1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5-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海關關於調整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回執辦理事項的公告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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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9年第11號

  為了優化北京關區營商環境,方便企業快捷通關,根據海關總署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第14號公告規定,北京海關不再核發《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書》(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北京關區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如需獲取書面備案登記資訊,可以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網址:http://www.singlewindow.cn)線上列印備案登記回執,並自主選擇北京關區下設的中關村海關、北京東城海關、北京西城海關、豐臺海關、海淀海關、通州海關、順義海關、亦莊海關、天竺海關、北京朝陽海關和平谷海關加蓋海關印章。

  具體業務辦理流程請登錄北京海關官網-下載中心-企業管理欄目查詢。

  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關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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