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工商發〔2016〕34號
各區分局、專業分局,市局機關各處室、稽查總隊,各事業單位,各協會、學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的批復》(國函〔2015〕81號)和商務部、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政發〔2015〕48號)要求,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支援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深入推進,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緊緊圍繞國務院關於在北京市開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的決策部署和市政府有關實施方案的要求,將推動我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與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相融合,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相契合,與發揮中關村示範區先行先試政策稟賦優勢相結合,加快構建我市服務業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二、基本原則
按照服務大局、主動開放、改革創新、漸進推動、風險可控的原則,緊緊圍繞支援科學技術服務、網際網路和資訊服務、文化教育服務、金融服務、商務和旅遊服務、健康醫療服務六大重點領域(以下簡稱“六大領域”)發展,充分發揮中關村示範區政策創新和先行先試優勢,按領域按區域將中關村示範區政策措施穩步有序擴大至全市“六大領域”範圍。
三、主要措施
(一)放寬名稱登記條件
1.允許從事“六大領域”的服務業企業將阿拉伯數字作為名稱字號或名稱字號的一部分使用。與漢字共同用作字號的阿拉伯數字應當連續使用。阿拉伯數字一般不得超過5位,有特殊理由的需報經市局登記註冊部門批准。
屬於以下情形的阿拉伯數字不得用於企業名稱:1.有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2.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誤解或者違反社會公序良俗;3.部隊番號;4.公共服務電話號碼(公共服務電話機構同意的除外);5.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
2.允許從事“六大領域”的服務業企業將已經註冊為商標的英文字母用作名稱字號或名稱字號的一部分。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該商標可用於與商標註冊人存在投資關聯關係的企業的名稱。
3.對申請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阿拉伯數字或英文字母的,不適用名稱自主預查制度,仍實行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制度,由分局報請市局批准。
(二)放寬住所登記條件
4.實行企業住所和經營場所分離的登記管理模式。對科學技術服務領域、網際網路和資訊服務領域和文化服務領域企業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設置與住所相分離的經營場所的,依申請人申請可以不再辦理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企業經營範圍涉及許可審批的,許可審批文件、證件記載的經營場所和企業住所不一致的,無需辦理變更或設立分支機構手續。
經營場所應當符合本市住所登記的相關規定,企業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有關經營場所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應當將經營場所地址在企業營業執照經營範圍項下標注為“經營場所:XXXXX”,並通過企業信用資訊系統公示。企業應當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主動公示經營場所資訊。
5.電商配送點無需辦理工商登記。網路商品交易零售企業在北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設立的配送點、倉庫、展示廳可以不再辦理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但企業應當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公示上述場所資訊。配送點、倉庫和展示廳的設置應當符合安全、消防等條件,且不得影響利害關係人的正常生産經營或生活秩序。
(三)改革經營範圍登記制度
6.註冊在我市的“六大領域”服務業企業,其經營範圍除記載主營項目、前置審批項目、“先照後證”項目外,可以不登記其他具體經營項目。前置審批項目按照許可審批文件、證件記載的內容登記,“先照後證”項目的登記按照《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先照後證改革做好工商登記工作的通知》(京工商發〔2015〕39號)的規定執行。
企業申報的經營範圍中不涉及“先照後證”項目的,在其經營範圍項下統一標注“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産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企業申報的經營範圍中含有“先照後證”項目的,在其經營範圍項下統一標注“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XXX(‘XXX’指‘先照後證’項目的規範用語)以及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産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不登記具體經營項目的企業,應當主動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及時公示其具體經營範圍。
根據企業的申請,經營範圍中可以登記具體經營項目。
(四)改革企業集團登記方式
7.放寬從事“六大領域”集團公司登記條件,不再單獨辦理集團登記。
取消集團公司註冊資本要求,擁有不少於3家子公司的企業可以登記為集團公司,在名稱中使用“集團”或者“(集團)”字樣。
子公司不足3家的,但滿足《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企業登記辦法》(2011年6月24日市政府234號令)規定的企業,也可以登記為集團公司。
8.集團公司所投資的企業或經集團公司授權使用的企業可以在企業名稱中冠以集團名稱。
(五)創新工商服務方式
9.深入推行全程電子化服務。建立公司登記網上快捷通道,實現名稱全流程網上無紙化辦理。試點推行工商登記全程電子化登記模式,為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準入服務。
10.提供網際網路遠端查詢服務,便利申請人查詢企業登記材料。逐步實現申請人在網際網路上遠端申請查詢企業登記註冊材料。申請人進行網上身份認證後,無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查詢手續,通過網際網路即可以查詢、獲取企業登記註冊材料。
(六)聚焦中關村示範區,推進服務創新試點
11.註冊在中關村示範區的企業試行申請人自治的名稱預查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社會開放名稱數據庫,實行名稱預查全程電子化辦理,申請人按照公佈的名稱查重規則自行檢索並自主確定企業名稱。先期選取部分服務業領域和區域進行試點,條件成熟後逐步擴大到服務業其他領域。
12.規範投融資類企業準入管理。研究建立中關村示範區投融資類企業登記管理規則,完善放管結合的制度措施,促進投融資類企業規範有序發展。
13.放寬中關村示範區服務業企業住所準入條件。支援“六大領域”服務業企業自主設立研發中心、實驗室、工作室等機構,不對外開展經營活動的,可以不單獨辦理營業執照。
14.按照“登記無邊界,管理有轄區”的原則,探索實行服務業“六大領域”企業在中關村示範區“一區十六園”任一登記窗口跨區通辦模式。
15.為暢通服務業企業準入通道,探索創新中關村示範區企業登記服務組織機制建設。通過建立中關村示範區登記服務中心,打造便捷高效統一的中關村示範區準入服務平臺,實現與中關村示範區政策創新、先行先試、開放發展相匹配的服務模式。
(七)優化審批登記流程,探索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事項一體化辦理
16.由市商務委、市工商局聯合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一體化試點,在住所變更、企業名稱變更、投資者名稱變更、企業董事會變更、投資者法定代表人變更領域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手續,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準入服務。
四、附則
本意見自2016年7月5日起實施。之前規定與本意見內容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