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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2-1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高排放老舊柴油貨運車和柴油叉車淘汰資金支援政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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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配合《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貨運車排放監管示範區建設工作方案》(京技管[2017]43號)的落實,進一步加快開發區高排放老舊柴油貨運車和柴油叉車淘汰步伐,降低機動車污染排放,持續改善開發區空氣品質,特製定本政策。

  一、支援項目

  (一)高排放老舊柴油貨運車報廢或轉出項目,2016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或轉出的高排放老舊柴油貨運車可享受開發區政府資金補助。其中報廢車輛需在報廢期限前1年及以上進行報廢方可享受政府補助。報廢或轉出時間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的車輛檔案登出或轉出時間為準。補助標準按照報廢或轉出時間分為三檔,具體如下:

  1、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20日期間報廢或轉出的,補助標準見附件3;

  2、2017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報廢或轉出的,在北京市級資金補助的基礎上,開發區按照1:0.5配套補助,補助標準見附件4;

  3、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或轉出的,在北京市級資金補助的基礎上,開發區按照1:0.3配套補助,補助標準見附件5。

  本政策所稱高排放老舊柴油貨運車是指2013年7月1日(不含)以前在北京市註冊登記的柴油貨運車(包括輕型載貨柴油車、中型載貨柴油車,和重型載貨、重型牽引柴油車,不含黃標車),即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柴油貨車。

  (二)柴油叉車淘汰項目,2016年10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柴油叉車以舊換新,即淘汰柴油叉車後購買電動叉車,且承諾今後不再使用5噸以下(含5噸)柴油叉車的,可享受開發區政府資金補助。柴油叉車淘汰時間以開發區質監局登出備案時間為準。補助標準按照淘汰柴油叉車的額定載荷進行分檔,補助標準見附件6。

  二、支援條件

  (一)申請資金的項目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在開發區依法進行工商登記、國稅登記、地稅登記、統計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完成排污申報登記、交納排污費;

  3、申請補貼的高排放老舊柴油貨運車和柴油叉車需於2017年12月31日前,在開發區環保局管理臺賬登記備案;

  4、報廢或轉出的柴油貨運車需同開發區範圍內相關單位有業務往來。

  (二)以下項目不列入資金支援範圍

  1、汽車維修企業高排放老舊柴油貨運車和柴油叉車淘汰項目;

  2、使用政府財政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或者獲得政府補貼運營的項目;

  3、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已獲得開發區其他資金支援的項目;

  4、經環保資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議不予支援的項目。

  三、提交材料

  (一)高排放老舊柴油貨運車報廢或轉出項目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1、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20日期間報廢或轉出的柴油貨運車

  (1)填寫《高排放老舊柴油貨運車報廢或轉出項目申請表》(見附件1);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3)報廢或轉出柴油貨運車的登記證和行駛證複印件;

  (4)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車輛檔案登出證明複印件,或車輛轉出北京市的證明材料;

  (5)報廢或轉出的柴油貨運車輛與開發區內相關單位業務往來的合同證明;

  (6)申報單位銀行賬戶材料,開戶許可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7)所提供材料的清單。

  2、2017年9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或轉出的柴油貨運車

  (1)填寫《高排放老舊柴油貨運車報廢或轉出項目申請表》(見附件1);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3)申報單位獲得北京市級資金補助的證明材料;

  (4)報廢或轉出柴油貨運車的登記證和行駛證複印件;

  (5)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車輛檔案登出或轉出證明;

  (6)報廢或轉出的柴油貨運車輛與開發區內相關單位業務往來的合同證明;

  (7)申報單位銀行賬戶材料,開戶許可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8)所提供材料的清單。

  (二)柴油叉車淘汰項目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1、填寫《柴油叉車淘汰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3、本次淘汰的柴油叉車特種設備登記卡或使用登記證複印件;

  4、本次淘汰的柴油叉車特種設備註銷申請表複印件;

  5、本次新購買的電動叉車特種設備登記卡或使用登記證複印件;

  6、不再使用5噸以下(含5噸)柴油叉車的承諾書;

  7、申報單位銀行賬戶材料,開戶許可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8、所提供材料的清單。

  四、辦事程式

  (一)正式申報時間

  分兩次申報:

  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2月9日;

  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31日(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二)受理部門

  受理部門為開發區環保局,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榮華中路15號朝林大廈609室,電話:67817352,67817224。

  (三)評審程式

  資料初審—相關委辦局協查—專家評審—環保資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網上公示—主任辦公會或專題會審定—資金撥付。

  五、其他事項

  (一)資金來源為開發區財政撥款,並納入開發區預算管理,從新區環保資金中列支。

  (二)環保資金政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開發區環保局。成員單位包括開發區環保局、發改局、投促局、企業發展服務局、市政局、財政局、審計局。

  (三)資金的審批撥付程式及監督管理,按照新區相關規定執行。特別是申請柴油叉車補貼資金的單位,承諾不再使用5噸以下(含5噸)柴油叉車的,一經檢查發現違反其承諾內容,環保資金政策工作領導小組有權追回已撥付資金,將其行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並進行通報,三年之內不得享受開發區所有鼓勵優惠政策。

  (四)本政策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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