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服務 > 規範性文件 > 市級
  1. [主題分類]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財政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4-01-27
  5. [成文日期] 2013-12-27
  6. [發文字號] 京財科文〔2013〕2847號
  7. [廢止日期] 2020-06-10
  8. [發佈日期] 2014-01-0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文化局關於印發《北京市舞臺藝術創作生産獎勵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列印
字號:        

京財科文〔2013〕2847號

各舞臺藝術生産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大力推動北京市舞臺藝術創作,推出更多舞臺藝術類文化精品,市級財政每年安排“北京市舞臺藝術創作生産專項扶持資金”(以下簡稱“專項扶持資金”)。為加強和規範專項扶持資金的管理,特製定《北京市舞臺藝術創作生産獎勵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北京市舞臺藝術創作生産獎勵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文化局

2013年12月27日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評價建議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