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東城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5-15
  5. [成文日期] 2023-05-11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2023-06-02
  8. [發佈日期] 2023-05-1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東城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關於徵集2023年東城區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

字號: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推動科技成果落地轉化,鼓勵科技創新,參照北京市有關科技計劃項目(課題)與經費管理的有關辦法,東城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啟動2023年度東城區科技計劃項目徵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援方向

  (一)重點支援符合首都功能核心區定位、符合東城區産業發展方向、固定資産投資力度較大、有助於推動數字經濟發展、體現科技對相關産業發展的支撐作用、促進科技與相關産業融合發展的項目。

  (二)通過自主創新、整合創新、應用創新、成果轉化,能夠推動企業成長與發展,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較為明顯,並有效帶動本單位科技創新人才培養、人才成長的項目。

  (三)鼓勵支援具有東城特色的教育、醫療、體育、文化、健康、低碳環保、消防、食藥安全、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項目。

  (四)同等情況下,優先支援下列項目(1)有明確人才培養計劃;(2)有自籌項目資金;(3)有規範完整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4)有由省級及以上有資質的科技查新單位2023年1月1日以後出具的科技查新報告;(5)對項目預期産生的知識産權如專利和著作權等,有明確的申請、註冊、使用和保護規劃;(6)總體固定資産投資額度較大。

  以上(1)-(6)可作為附件提供。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必須是獨立法人單位;

  (二)申報的項目所預期産生的成果,應由註冊、納稅、入統均在東城區的法人單位實施轉化,並且該法人單位應已具備成果轉化的條件和基礎;

  (三)項目申報單位和實施成果轉化單位不是同一個法人單位的,在項目申報階段,須出具雙方就實施成果轉化達成的正式協議,並且項目須由註冊、納稅、入統均在東城區的法人單位為主體進行申報;

  (四)今年對申報的項目無資金支援,項目的資金來源需全部為自籌;

  (五)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六)項目完成後,成果需在北京市科技成果資訊系統(網址:www.bjcgdj.com)進行匯交。

  三、申報方式

  登錄東城區科技企業服務平臺(http://kjqy.bjdch.gov.cn/web/project/project_sb.action)“項目申報”系統,按照要求填報,經網路審核通過並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五份。

  紙質申報材料要求蓋章、簽字,按系統列印順序膠裝成冊。申報材料不退回。

  四、申報時間

  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材料報送

  紙質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金寶街52號樓707室。

  六、聯繫人及電話

  曹汪菁、孫連海:84032139

  七、其他事項

  東城區科信局從未指定、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東城區科技計劃項目的代理活動。相關機構或個人的代理行為與東城區科信局無關。

  特此通知。

北京市東城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1日  

  (申報系統技術諮詢服務電話:18612050837(尹老師)。並請項目申報單位隨時關注系統內的審核資訊和反饋意見,修改後及時提交。)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