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電商字〔2023〕2號
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有關要求,鋻於《北京市商務局關於鼓勵開展2022年網路促消費活動培育壯大網路消費市場的通知》(京商電商字〔2022〕1號)(以下簡稱《通知》)未達到政策預期績效,現對《通知》進行調整,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對《通知》“申報流程”中涉及“(一)項目申報第2條”的企業,不再按照《通知》“支援條件和標準”開展項目核定及支援工作。
二、按《通知》要求,于2022年年內提前申報並已獲支援的企業,按以下方式開展資金清算工作。
(一)2022年網上零售額實際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增量的企業,按其網上零售額預計增長目標的實際完成率給予支援,其中,2022年網上零售額增量實際完成率低於年內獲支援資金所對應完成率的,已支援資金中的多出部分須退回市商務局。
(二)2022年網上零售額實際增量低於上年同期增量的企業,不再按網上零售額預計增量倍數給予額外資金支援,根據其網上零售額全年實際增量對全市目標增量的貢獻測算支援資金,已支援資金中的多出部分須退回市商務局。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