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人事工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
  4. [實施日期] 2022-07-31
  5. [成文日期] 2022-07-15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事業發〔2022〕3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7-2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42期(總第774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 關於印發《北京市深化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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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事業發〔2022〕31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化和旅遊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宣傳文化部,市屬各部、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幹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將《北京市深化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北京市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

2022年7月15日


北京市深化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遊部《關於深化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及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結合本市實際,現就深化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服務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遵循圖書資料專業人員成長規律,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以科學、分類評價為核心,以激發創新活力為目的,建立符合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推動圖書資料專業人才隊伍結構更趨合理、能力素質不斷提高,為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和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所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從事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科學傳播等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改革內容

  (一)健全制度體系

  1.明確職稱層級。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設初級、中級、高級,初級職稱分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管理員、助理館員、館員、副研究館員和研究館員。

  2.優化職稱專業目錄。結合本市實際,設置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科學傳播等專業類別。圖書資料專業包括文獻資源建設與管理、文獻資訊開發與利用、古籍整理與保護、參考諮詢、閱讀推廣、行業合作發展等;群眾文化專業包括群眾文化活動、群眾文化培訓、群眾文化研究、群眾文化藝術創作、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等;科學傳播專業包括科學傳播研究、科學傳播內容製作、科學推廣普及等。建立職稱評審專業動態調整機制,根據行業發展實際需要,適時調整專業類別。

  3.各層級職稱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初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三級,中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副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正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

  (二)完善分類評價標準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把品德放在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評價的首位,重點考察職業道德。用人單位可結合個人述職、年度考核、民意調查等方式綜合考察圖書資料專業人員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在職稱評價中偽造學歷、資歷、論文著作、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工作業績等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已取得職稱的予以撤銷,並記入職稱評價誠信檔案。

  2.實行體現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評價標準。在國家標準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北京市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附後)。突出評價能力、業績和貢獻,按照不同層次、不同專業、不同崗位職責圖書資料專業人員的特點和成長規律,合理確定評價重點。對於主要從事圖書資料研究工作的人員,著重考察其學術水準、學術影響和應用效果,突出其研究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對於主要從事圖書資料一線業務工作的人員,著重考察其工作業績,突出其實際操作水準和解決問題、創新方法的能力。

  3.實行職稱評審代表作制度。將圖書資料專業人員的代表性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內容,建立職稱評審代表作清單。圖書資料專業人員的代表性成果包括研究報告、專業論文、學術著作(譯著)、標準規範、決策諮詢報告、項目報告、專業教材、發展規劃、展覽展示活動方案、創作成果、發明專利等。注重代表作的品質、貢獻和影響力。

  (三)優化評價機制

  1.建立職稱申報綠色通道。對取得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或關鍵核心技術突破,以及為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科學傳播等事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圖書資料專業人員,放寬學歷、年限等條件限制,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

  2.推行職稱社會化評價。堅持“個人自主申報、行業統一評價、單位擇優聘任、政府指導監管”的社會化評價機制。圖書資料專業人員通過評價取得北京市職稱證書,由用人單位根據需要,自主、擇優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強化聘後考核管理,對不符合崗位要求、沒有履行崗位職責的圖書資料專業人員,可按照有關規定降低崗位等級直至解除聘用。

  3.優化職稱評價服務方式。通過採用考試、評審、面試答辯等多種評價方式,不斷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優化評審工作流程,進一步減少申報材料和證明事項,強化大數據應用,突出工作單位推薦意見。加快職稱評價信息化建設,實行網上申報、審核、繳費、評審、取證、查驗等一體化服務。

  (四)加強評審監管

  1.加強職稱評審委員會建設。經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的職稱評審服務機構,應按規定組建相應層級的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科學傳播專業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在規定的評審許可權內,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評價,並確定相應職稱。職稱評審服務機構負責組建評審專家庫,納入全市職稱評審專家庫統一管理使用。嚴格評審專家管理,建立動態調整考核機制,確保職稱評審公平、公正。

  2.加強職稱評審監督。健全和完善職稱評審監督機制,堅持職稱評審回避制度、公示制度、結果驗收和備案制度,加強對申報審核、評價標準、工作程式的監督檢查。用人單位沒有認真履行審核責任,或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經辦人員的責任。職稱評審服務機構應嚴格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有關規定開展職稱評價工作,嚴格按照《北京市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審核材料,規範答辯、評審工作程式,嚴肅職稱評價工作紀律。評審服務機構違反評審程式,不能保證評審品質的,將暫停其評審工作,責令採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職稱評審權,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強化組織保障。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政策制定、制度建設、協調落實、監督檢查和工作評估。相關職稱評價服務機構負責落實職稱改革政策、組織好本領域的職稱評價工作等。

  (二)穩步推進改革。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性、複雜性,妥善處理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要加強輿論引導和政策解讀,引導圖書資料專業人員積極支援和參與職稱制度改革,確保改革平穩推進和順利實施。

  本辦法自2022年7月31日起實施。


附件

北京市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圖書資料專業人員申報職稱,應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管理員

  (一)初步掌握本領域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有完成一般性輔助工作的實際能力。

  (二)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

  2.大學專科或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1年。

  二、助理館員

  (一)基本掌握本領域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基本了解本領域國內外研究現狀、發展趨勢和相關政策法規,具備獨立完成崗位工作的實際能力,能夠勝任各項日常基礎性工作。

  (二)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

  2.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1年;

  3.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4.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三、館員

  (一)基本條件:

  1.較為系統地掌握本領域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了解本領域國內外研究現狀、發展趨勢和相關政策法規,掌握本領域必要的研究方法和專業技術;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具有較為紮實的業務技能和獨立分析、處理較複雜問題的能力;能獨立負責某一方面工作,具有指導助理館員開展工作的能力。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2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5)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後,取得助理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二)取得助理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從事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科學傳播等領域研究工作,具備一定的研究能力。參與完成本領域研究課題,或參與出版本領域專著、教材等,或參與制定本領域的標準規範、政策類文件等,取得有一定影響力的研究成果。

  2.從事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科學傳播等實踐工作,具備一定的應用實踐能力。熟練運用工作標準規範開展本領域業務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項目成果,能夠解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業務問題,為本單位工作順利進行做出較大貢獻;或參與組織開展群眾文化、科學傳播普及活動,或參與創作出一定數量的群眾文藝、科學傳播作品,為社會和公眾提供群眾文化、科學普及資源支援和公共服務,取得一定的社會效益。

  (三)取得助理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成果2項及以上:

  在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科學傳播專業領域,作為參與人完成在單位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研究報告、學術著作(譯著)、標準規範、項目報告、專業教材、發明專利、發展規劃、決策諮詢報告、展覽活動方案、創作成果等,或作為參與人在學術刊物上發表有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

  四、副研究館員

  (一)基本條件:

  1.系統掌握本領域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較全面地了解本領域國內外研究現狀、發展趨勢和相關政策法規,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具有紮實的業務技能和獨立分析、處理較複雜問題的能力,能夠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是本領域業務骨幹;具有較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能帶領團隊負責某一方面工作,具有培養和指導館員、助理館員開展專業研究或實施工作項目的能力。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2年;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二)取得中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從事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科學傳播等領域研究工作,具備較強的研究能力。主持或作為主要參與人開展本領域省部級或行業主管部門的研究課題,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水準;或開展本專業領域研究,取得具有一定創新性和行業影響力的研究成果,得到同行認可。

  2.從事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科學傳播等實踐工作,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主持或作為主要參與人完成的本領域工作項目成果核心技術攻關取得較高使用價值或較大社會效益;或作為主要參與人組織開展大型群眾文化、科學傳播普及活動,或創作出內容豐富和形式多樣的優秀群眾文藝、科學傳播作品,為社會和公眾提供群眾文化、科學普及資源支援和公共服務,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

  (三)取得中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成果3項及以上:

  在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科學傳播專業領域,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研究報告、學術著作(譯著)、標準規範、項目報告、專業教材、發明專利、發展規劃、決策諮詢報告、展覽活動方案、創作成果等,或作為第一作者(或獨立撰寫)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有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

  (四)具備下列破格條件之一,可不受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限制,直接申報副研究館員:

  1.作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獲得國家級圖書獎二等獎及以上獎勵、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群星獎”、全國“五個一工程”獎以及其他國家級獎項;

  2.作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獲得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及以上獎勵,或省部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3.作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五)編寫國家標準;或作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三)編寫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

  五、研究館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本領域系統完備的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強,在解決複雜的專業問題或指導完成重大科研任務、工作項目中表現優異,在本領域有較高的專業影響力,是本領域的學術或技術帶頭人;具有較為全面的業務技能和很強的實踐工作能力,能夠創造性地研究和解決複雜問題;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能帶領團隊開創某一方面工作,具有培養、指導副研究館員和館員開展專業研究或策劃實施工作項目的能力。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取得副高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2)已取得非本系列(專業)正高級職稱,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二)取得副高級職稱後,應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從事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科學傳播等領域研究工作,具備很強的研究能力。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研究國內外本領域重大科研課題,或主持完成本領域省部級研究課題,取得具有創新性或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對促進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

  2.從事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科學傳播等實踐工作,具備很強的應用實踐能力。作為主要完成人在本領域取得具有顯著實用價值或廣泛社會影響力的工作項目成果;或作為主要負責人組織開展大型群眾文化、科學傳播普及活動,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創作出具有鮮明特色和顯著社會效益的優秀群眾文藝、科學傳播作品,為社會和公眾提供群眾文化、科學普及資源支援和公共服務,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

  (三)取得副高級職稱後,應具備下列成果3項及以上:

  在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科學傳播專業領域,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在行業內具有重大影響的研究報告、學術著作(譯著)、標準規範、項目報告、專業教材、發明專利、發展規劃、決策諮詢報告、展覽活動方案、創作成果等,或作為第一作者(或獨立撰寫)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有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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