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1-26
  6.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22〕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2-2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16期(總第748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行使一批市級行政權力等事項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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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發〔2022〕7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動亦莊新城高品質發展,市政府決定,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經開區管委會)行使部分市級行政權力、辦理部分公共服務事項,具體內容如下:

  一、由經開區管委會在亦莊新城(約225平方公里)區域內行使106項市級行政權力,辦理1項公共服務事項。

  二、經開區管委會要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壓縮辦理環節、精簡辦事材料、縮短辦理時限,提高行政效率,確保承接的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接得住、管得好。

  三、市有關部門要支援經開區管委會深化改革、優化服務,制定相關事項的審查標準和規範,加強業務培訓,保障相關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調整到位;要做好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調整及事中事後監管的對接工作,防止出現脫節、缺位。

  四、經開區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要在本決定印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調整工作。

  附件: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行使的市級行政權力等事項目錄(共107項)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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