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財務字〔2020〕10號
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總部企業、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增強消費動力,提升開放水準,改善民生品質,聚焦創新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推動北京商務高品質發展。根據《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商業流通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商務財務字〔2017〕47號)及《關於〈北京市商業流通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京商財務字〔2019〕7號),現將申報2020年度商業流通發展資金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援方向和重點
資金主要支援11個方向,重點支援商務發展領域內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促消費、穩增長、保民生項目;促進生活性服務業品質提升,推動商業便民利民發展的項目等。優先支援符合政策的公共平臺建設和典型示範類項目。對符合標準和要求的項目採取項目補助、以獎代補等形式給予支援。
二、申報條件
(一)在北京地區註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商貿流通業經營、服務、管理的企業、機構、經濟組織等單位;
(二)項目單位的申報材料應準確、真實;
(三)項目申報單位經營狀況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四)申報項目能夠按計劃實施;
(五)項目已獲得或將獲得其他部門資金支援的不得重復申報;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援:列入《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禁止類和限制類範圍的;納入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的;納入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應受到“不予支援”信用懲戒的;經審議其他不予支援的。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項目申報書;
(二)項目已發生費用明細表;
(三)項目申報單位承諾書;
(四)2020年商業流通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情況表;
(五)項目單位法人證明文件複印件(營業執照副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六)項目單位近三年財務報表(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七)升級改造類項目應提供改造前後的對比資料;
(八)其他與項目相關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各申報指南中有明確材料要求的還應一併提供。項目申請材料一式兩份,應按順序裝訂成冊,並加蓋單位公章。項目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報流程
(一)項目申報。自通知發佈之日起,項目申報單位根據隸屬關係將申報材料報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或總部企業。
(二)項目審核。按照隸屬關係,由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和總部企業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項目匯總後報市商務局進行複審。
五、申報時限
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全年申報項目,市商務局將根據申報項目內容擇優予以支援。為提高項目申報、審核效率,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和總部企業於2020年4月20日前匯總上報第一批項目(傳統商場“一店一策”升級改造項目按申報指南要求上報)。
六、工作要求
(一)各項目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保證項目各項建設手續合規、按時間進度推進。
(二)對於偽造、提供虛假材料的項目申報單位,按《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進行處理。
(三)獲得專項資金支援的項目申報單位應積極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審計等工作。
(四)各初審單位應積極組織指導項目申報,按照規定程式嚴格審核把關。對已支援項目的後續指導和跟蹤監管,確保項目實施效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五)項目單位收到財政資金後,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辦理,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對於截留、挪用、騙取財政資金等違法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其他事項
(一)具體支援內容及諮詢電話:詳見附件1-11。
(二)市商務局對本通知負責解釋。
附件:1.推進連鎖經營及規範化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2.老字號傳承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3.“網際網路+流通”及創新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4.促進現代商貿物流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5.總部經濟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6.肉菜流通追溯項目申報指南
7.鼓勵發展商業品牌首店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8.傳統商場“一店一策”升級改造項目申報指南
9.商業流通發展領域無障礙設施改造項目申報指南
10.商業流通發展領域節能降耗項目申報指南
11.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北京市商務局
2020年3月23日
(聯繫人:財務處 邵婷;聯繫電話:55579333)
附件1
推進連鎖經營及規範化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和內容
(一)推進連鎖經營發展項目
1.鼓勵連鎖超市和專業專賣店新建直營門店,支援裝修、軟硬體設備購置等。
2.鼓勵連鎖超市新建或改造配送中心,支援裝修,軟硬體設備購置等。
3.鼓勵連鎖超市開展農超對接,支援服務於農産品直採直供的分揀加工設備購置,以及銷售直採農産品門店的生鮮區域改造和設備購置等。
4.鼓勵連鎖零售企業創新轉型,支援採用電子價簽、智慧貨架、自助收銀、刷臉支付等數字化手段改造升級賣場,支援軟硬體設備購置等。
5.鼓勵連鎖企業通過直營、加盟等方式新建或規範提升鄉村便民店,支援裝修、設備購置等。
6.鼓勵連鎖超市企業進入社區布設自提點,線上下單,線下提貨。
(二)推進規範化發展項目
1.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經營場所升級改造。
2.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購置現代拆解設備,進行軟硬體升級改造、提升信息化水準。
3.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營主體新建或提升二手車交易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改善服務環境。
二、支援條件
(一)推進連鎖經營發展項目
1.申報項目的連鎖企業應具有良好的品牌影響力,並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至少擁有5家直營門店;申報新建或改造配送中心方向的企業,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至少擁有10家直營門店。
2.新建直營門店項目的證照應為2019年1月1日(含)以後頒發。
3.申報農超對接方向的企業,果蔬生鮮商品年直採量不低於2000萬元(應提供對應的直採清單),其中扶貧地區産品採購量同比增加15%以上。
4.申報在鄉村地區新建或規範提升便民店的連鎖企業,應統一門店品牌、形象,實行集中採購、統一配送管理。
5.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保障市民基本生活,或積極採購京郊滯銷農産品的超市企業予以優先支援。
6.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進入社區布設自提點,為居民無接觸安心購物提供便利的超市企業,原則上應提供與社區(物業)簽訂相關協議或證明材料。
(二)推進規範化發展項目
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在我市商務部門備案且項目建設相關手續合規。
三、支援標準
1.推進連鎖經營發展項目,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推進規範化發展項目,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連鎖經營發展項目聯繫人:流通發展處,魏新宇;聯繫電話:55579589;
規範化發展項目聯繫人:流通發展處,曹民;聯繫電話:55579418)
附件2
老字號傳承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及內容
(一)支援傳統技藝傳承,內容包括傳承人工作室的裝修改造、軟硬體設備購置。
(二)支援博物館、史料館、品牌展覽館、非遺展廳等建設,鼓勵挖掘、宣傳、展示老字號文化、技藝,內容包括裝修改造、軟硬體設備購置。
(三)支援原料基地、配送中心建設,加強源頭管控、保證成品品質,內容包括裝修改造、軟硬體設備購置。
(四)支援商標、域名註冊等品牌建設,內容包括註冊、續展、認證等相關費用。
(五)支援新建或改造老字號門店,鼓勵恢復原店原貌,改善消費環境,內容包括裝修改造和軟硬體設備購置。
(六)支援創新經營方式和行銷模式,內容包括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積極對接新零售、開設快閃店等。
(七)支援創新産品和服務、開展跨界合作,內容包括新産品、文創産品研發,産品包裝改良和創新設計,企業整體形象升級等。
二、支援條件
(一)老字號傳承發展項目申報主體應為經商務部認定的中華老字號或北京市老字號協會認定的北京老字號。
(二)對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餐飲、食品加工等老字號,予以優先支援。
三、支援標準
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聯繫人:流通發展處 王翰陽;聯繫電話:55579591)
附件3
“網際網路+流通”及創新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一)鼓勵發展智慧流通新業態、新模式
支援商貿流通企業應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5G等新技術、新裝備創新服務模式,拓展行銷渠道,提升供應鏈效率,鼓勵發展新零售、智慧消費體驗中心等新模式、新業態,打造線上線下融合的沉浸式、體驗式消費場景。
(二)支援智慧流通服務平臺建設
1.支援面向商品消費、服務消費相關領域的商務運營服務平臺建設,為商戶、消費者、行業機構等提供消費大數據分析、線上線下消費指引、消費評價、行銷培訓等專業服務。
2.鼓勵發展“網際網路+生活性服務業”,支援集線上交易、資訊查詢、服務推薦等功能於一體的生活服務類平臺建設,支援蔬菜零售、家政、洗染、維修、末端配送等行業自建平臺或對接第三方線上服務平臺。
(三)鼓勵農村電子商務創新發展
1.支援農村電子商務消費幫扶,鼓勵商貿流通企業搭建農産品線上交易平臺,提升農産品産銷對接、線上交易、行銷推廣、物流配送等綜合服務能力,拓展京郊、本市對口幫扶地區優質特色農産品線上銷售渠道。
2.鼓勵電商企業、快遞企業等在本市鄉村新建、改造便民商業網點,支援網點信息化軟硬體設備購置,依託“網際網路+”提升鄉村流通現代化水準,優化鄉村消費服務供給。
(四)鼓勵發展綠色流通
1.支援商貿流通、生活性服務業領域企業自建平臺或對接第三方電子發票綜合服務平臺,推廣應用電子發票。鼓勵企業開展電子發票電子化入賬報銷。
2.支援電商、快遞等企業研發使用綠色包裝物、迴圈包裝容器、可回收裝備等,加快發展包裝物回收再利用新模式。
(五)鼓勵發展末端配送新模式
1.鼓勵電商、快遞企業與超市、便利店、社區商業綜合體、社區物業、商務樓宇等合作開展末端共同配送服務,支援共同配送網點或分撥中心信息化配套設施建設,提升末端配送集約化水準。
2.鼓勵末端配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電商、快遞、外賣等企業提供數據共用、訂單匹配、路徑優化、定位追蹤等服務,支援相關企業自建平臺或對接公共服務平臺。
二、支援內容
對建設項目的系統平臺研發、軟硬體設備購置、線下服務網點信息化配套設施建設等相關費用給予支援。
三、支援條件
相關項目申報應具備以下相應條件:
(一)農村電商消費幫扶示範項目,線上平臺年均(項目建設期內自然年)交易額不低於500萬元。
(二)企業應用電子發票年均(項目建設期內自然年)開具量不低於企業開具總量的50%。
四、支援標準
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聯繫人:電子商務處 劉揚陽;聯繫電話:55579370)
附件4
促進現代商貿物流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促進本市商貿物流降本增效、提升商貿物流服務保障的能力和水準、加快城市商貿物流的轉型升級,推動首都城市商貿物流智慧、高效、綠色發展的現代商貿物流項目。
(一)支援流通領域供應鏈創新與發展示範項目。支援商貿物流信息化、智慧化、標準化建設和改造,提高物流技術及設備應用水準,促進提升物流標準化水準,提高供應鏈運作效率。
(二)支援城市運作保障的商貿物流新模式示範項目。推進商貿物流企業轉型升級,鼓勵共同配送、統一配送、集中配送等先進模式的發展,提高配送效率。支援綠色物流技術和模式創新應用。
(三)支援冷鏈物流發展。支援冷鏈物流裝備與技術升級,發展上下游高效銜接的全程冷鏈物流服務,鼓勵冷鏈配送模式多元化創新發展。
(四)支援商貿物流領域公共資訊平臺建設。推動商貿物流資訊高效交換和共用,推進資訊平臺建設,推動共用物流發展,有效降低空載率。
二、支援內容
支援本市商貿物流企業的設施設備、信息化、智慧化建設及升級改造,供應鏈體系建設投資,資訊平臺建設投資等。
具體支援內容包括:分撥配送中心基礎設施升級改造;物流智慧化、信息化、標準化軟體開發及硬體採購;自動分揀設備採購;貨架、叉車、手持終端設備、托盤及周轉筐等標準載具、GS1資訊採集和處理設備、物流作業監控等物流設備採購;物流環保節能技術應用及改造投入;冷鏈物流設備與技術升級改造投入。
三、申報要求
(一)項目建設應符合北京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及《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物流業發展規劃》。
(二)項目建設應取得所需的相關政府部門許可文件。
(三)申報的物流建設項目應已建設完成,投資期間為2019年至2020年間,並已投入使用。
四、支援標準
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聯繫人:物流發展處 張松原;聯繫電話:55579408)
附件5
總部經濟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支援符合條件的園區公共服務設施改造升級、公共資訊系統建設等相關項目,提升園區綜合服務能力與服務品質,為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總部企業開展實體化經營、戰略提升、模式創新等提供基礎條件,培育一批創新力強、成長性好、潛力大的企業。
重點支援“三城一區”、城市副中心、國際人才社區等市委市政府重點發展區域所在區的項目。
(一)公共服務資訊系統建設項目
完成園區信息化系統、智慧化辦公系統的建設與改造,為園區實現平臺服務及其各項應用提供基礎保障,為園區總部企業、總部經濟中介機構、非企業經濟組織提供基於移動網際網路的綜合企業服務。
(二)公共服務設施改造升級項目
包括新建或改建展示廳、會議室等服務設施。項目實施後為園區總部企業、總部經濟中介機構、非企業經濟組織提供良好的服務設施。
二、支援條件
(一)申報項目所在園區為總部經濟集聚區(或總部經濟發展新區)、經市人才局認定的國際人才社區、科技創新型、文化創意類總部企業相對集中的園區。
(二)項目建成後為10家以上市總部企業名錄中企業提供公共服務,積極吸引或培育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或總部企業入駐園區,園區企業滿意度明顯提升。
(三)園區經濟效益(稅收或營業收入)比上一年度有所提高。
三、支援標準
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聯繫人:商務環境協調推進處(總部經濟發展處) 杜大琳;聯繫電話:55579300)
附件6
肉菜流通追溯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結合本市肉菜流通特點,針對豬肉、蔬菜産品及本市老字號企業生産的涉及豬肉與蔬菜的産品,鼓勵生産企業、流通企業、電商平臺、第三方追溯平臺等企業採用先進追溯技術手段自行建設、改造並維護統一數據傳輸格式和介面規範的追溯系統,並對接至本市重要産品追溯統一平臺,為公眾提供相應追溯服務;同時鼓勵企業宣傳推廣本市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
二、支援內容
(一)支援企業自建及升級改造豬肉蔬菜追溯體系,實現從産地到零售終端的全鏈條追溯,並對接至本市重要産品追溯統一平臺。
(二)支援涉及豬肉及蔬菜産品的老字號企業建設從原材料採購到終端銷售的全過程追溯體系,並對接至本市重要産品追溯統一平臺。
(三)支援第三方追溯平臺建設,實現豬肉、蔬菜及涉及豬肉與蔬菜的本市老字號産品的全鏈條追溯,並將追溯數據對接至本市重要産品追溯統一平臺。
(四)支援為本市肉菜流通追溯體系進行宣傳推廣,擴大追溯體系影響力與知曉率。
三、申報要求
(一)建設內容應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北京市加快推進重要産品追溯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政辦字〔2016〕60號)》有關要求。對接本市重要産品追溯統一平臺後,應保持穩定的數據傳輸,保證消費者通過平臺或移動終端進行追溯查詢。
(二)第三方追溯平臺建設項目應有應用企業運作數據。
(三)宣傳推廣項目,除按要求提交項目申報資料外,還應提交提高影響力及知曉率的實際效果的相關材料,如滿意度或知曉率調查表、宣傳結束後在北京E追溯關注增長量等。
(四)項目實施日期應在2019年1月1日(含)以後並已投入使用。
四、支援標準
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聯繫人:儲備調控處 侯學群;聯繫電話:55579558)
附件8
傳統商場“一店一策”升級改造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及內容
支援傳統商場(指本市具有一定規模的購物中心、百貨店等經營場所)外立面改造、店內裝修更新、設備購置及水電氣熱等配套設施建設等。
二、支援條件
(一)申報主體的營業面積應大於5000平方米。
(二)申報主體實際産生升級改造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
(三)升級改造後,經營穩定,業績良好,日均客流量、銷售額等主要經營業績高於升級改造前。
三、支援標準
對傳統商場改造升級項目進行一次性貼息支援,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及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的,以審定投資總額為基數。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4.35%,單個企業支援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四、其他
(一)除統一要求提交的申報材料外,應提交貸款相應憑證(如有),開戶行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租賃合同、租金銀行轉賬憑證及發票等材料複印件。
(二)申報截止日為2020年6月30日,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應在申報指南發佈之日起至截止日間申報,為提高項目申報、審核效率,各區商務局第一批項目請於2020年5月30日前匯總上報。第二批項目請於2020年6月30日前匯總上報。
(聯繫人:規劃建設處 張欽霖;聯繫電話:55579572)
附件9
商業流通發展領域無障礙設施改造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及內容
支援全市規模以上的商場、超市、餐廳(建築面積3000平米以上的商場、建築面積1000平米以上的連鎖超市、建築面積500平米以上的餐廳)的無障礙出入口、低位服務設施、無障礙電梯、無障礙衛生間(無障礙廁位)、無障礙標識的升級改造。
二、支援條件
項目應按照《無障礙設計規範》(GB50763-2012)、《北京無障礙環境建設標準化圖示圖集》等無障礙標準規範執行。
三、支援標準
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
(一)每個無障礙垂直電梯最高不超過10000元。
(二)每個無障礙衛生間最高不超過8000元。
(三)每個無障礙坡道最高不超過5000元。
(四)每個低位服務台、收款臺最高不超過3000元。
(五)增加設置無障礙標誌牌,最高不超過2000元。
(聯繫人:規劃建設處 孫健;聯繫電話:55579393)
附件10
商業流通發展領域節能降耗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及內容
(一)鼓勵企業開展節能改造項目。支援企業開展動力、照明、供暖製冷、通風空調、冷凍冷藏、電梯、廚房設備等能耗設施設備的節能改造。
(二)鼓勵企業合理利用新能源、分佈式能源,提倡推廣LED、熱泵、蓄冷蓄熱、變頻、變流量等新産品、新設備、新技術應用。
(三)鼓勵企業採用信息化、自動化等先進技術和手段,提高設備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企業節能低碳管理水準。
(四)支援企業開展《綠色商場》創建活動。
二、支援條件
(一)節能改造項目綜合節能率不小於15%。
(二)新産品、新能源、新技術應用項目覆蓋率達80%以上。
(三)能源管理項目主門店二級計量器具配備率達95%以上,實現線上監測率達90%以上。
(四)《綠色商場》項目符合行業標準(SB/T11135-2015)相關要求。
三、支援標準
(一)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單個《綠色商場》項目獎勵資金不超過10萬元。
(聯繫人:服務品質促進處 孫景東;聯繫電話:55579320)
附件11
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及內容
支援符合《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農産品流通體系發展規劃》的本市農産品批發市場,進一步優化空間佈局,升級改造,轉變經營方式和交易模式,不斷增強農産品日常供應保障能力,持續提升滿足市民多樣化需求的供給水準。支援完善標準化交易專區、集配中心、冷藏冷凍、電子結算、信息化、電子商務平臺、檢驗檢測、廢棄物迴圈利用與處理、安全監控等設施設備建設。
二、支援條件
(一)農産品批發市場應符合《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農産品流通體系發展規劃》,市場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農産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應符合《農産品批發市場管理技術規範》(GB/T19575-2004)。
三、支援標準
對2019年以來升級改造的農産品批發市場項目,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250萬元。
(聯繫人:儲備調控處 殷惠龍;聯繫電話:55579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