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06-03
  6. [發文字號] 京教函〔2015〕22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06-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調整2015-2016學年度秋季開學時間的通知

列印
字號:        

京教函[2015]229號

各區縣教委,各普通高等學校、普通中等職業學校、成人學校:

  為保障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順利舉辦,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經與教育部溝通,決定對2015-2016學年度秋季開學時間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5年暑假順延至9月6日(星期日),9月7日(星期一)全市中小學校開學。

  二、各普通中等職業學校、成人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參照上述日期執行。

  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可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主管部門要求,結合本校實際自主安排秋季開學時間,但不得早於9月7日。

  三、各區縣教委和市、區縣教學指導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指導中小學校安排好2015-2016學年度第一學期的教育教學活動。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5年6月3日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