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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食品藥品監管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3-02-06
  6. [發文字號] 懷政發〔2013〕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3-02-0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懷柔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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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政發〔2013〕4號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懷柔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已經2013年第2次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

2013年2月6日

懷柔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問題,關係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社會和諧穩定。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意見》(京政發〔2012〕29號)精神,為進一步推進本區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高本區食品安全保障水準,逐步解決制約食品安全的深層次問題,結合本區實際,提出本意見。

  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強化監管手段,提高執法能力,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誠信守法水準,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促進全區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大局。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確保食品安全工作水準與轄區居民期待和消費需求相適應、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與建設文化科技高端産業新區發展定位相適應。

  2.堅持科學管理、創新機制。探索建立符合本區實際的科學監管機制,整合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能。強化技術支撐體系建設,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提升監管水準和風險控制能力。

  3.堅持全程監管、依法行政。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監控鏈條,做到嚴格執法,違法必究。

  4.堅持整建並舉、標本兼治。食品安全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促進食品安全狀況和生産經營秩序的根本好轉。

  5.堅持城鄉統籌、同步推進。加大對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整頓力度,同步推進城鄉食品安全工作進展,提升食品安全水準。

  6.堅持加強基層、強化基礎。加強食品安全人員、設施、經費和技術保障,提升基層一線監管能力,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識,夯實監管基礎。

  (三)工作目標

  通過不懈努力,用3年左右時間,使本區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食品抽檢合格率達98%以上;用5年左右時間,使本區監管體制機制、技術支撐體系更加科學完善,生産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準和誠信意識普遍增強,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總體水準得到較大幅度提高,食品抽檢合格率達98.5%以上。

  二、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組織領導,完善考核評價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本轄區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完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食品安全委員會建設,認真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解決食品安全重點難點問題,確保轄區內不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議事規則,充實人員力量,建立食品安全監督員隊伍,每個鎮鄉要配備1-2名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監督員。

  (二)完善考評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區、鎮鄉、街道食品安全考核評價體系,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對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績效考評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區監察局、區政府督查室、區食品辦要進一步加強聯合督查制度,區文明辦、區愛衛會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文明區、衛生區、衛生鎮創建體系。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落實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對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區域性食品違法生産經營不能有效解決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三、構建食品安全保障供給體系,嚴格食品市場准入

  (一)加強跨區域聯動協作機制建設。與河北省灤平縣、豐寧縣、赤城縣、興隆縣建立區域聯防機制,簽訂《京冀五區縣食品安全區域合作框架協議》,建立聯席會議、溝通協調、資訊共用、案件協作、問題處置、食品溯源、服務協作等制度,積極鼓勵各方優質食品進京銷售並提供優質服務和便利支援,共建食品供應基地,開展農超對接、農餐對接、場廠掛鉤、場地掛鉤等形式的産銷對接,從源頭上保證食品安全。

  (二)加強食品生産基地建設。推進本區食用農産品標準化生産和標準化基地的規模化、集約化建設。培育乳製品、保健食品、畜禽産品等食品産業集團,強化産業集聚效應。延伸食品製造産業鏈,建立産銷配套的原料基地和現代市場行銷網路。鼓勵餐飲業發展連鎖經營、集中採購、統一配送和網路行銷。規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産經營行為。推進農副産品市場和社區菜市場的升級改造和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大力發展食品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範工程建設。

  (三)加大産銷對接力度。支援引導本區大型食品物流配送企業、連鎖餐飲企業、較大規模集體用餐單位與外埠優質食品生産企業實施産銷對接。有關部門要積極組織引進外埠優質食品進入市場、商場、超市和便利店,擴大安全食品市場的佔有率和控制力。

  (四)嚴格食品市場准入。完善食品市場准入制度,建立大型農副産品市場、食品市場准入規範,嚴格市場准入制度落實,形成“産地要準出、銷地要准入、品質可追溯、風險可控制”的全程監控體系。

  四、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大監管力度

  (一)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形成科學合理、職能清晰、權責一致的食品安全部門監管分工,加強綜合協調,強化生産加工、流通、餐飲和進出口等環節監管職責銜接,針對食品生産經營新興業態以及存在監管空白、邊界不清的領域,要利用協調會商機制做好監管工作,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堵塞監管漏洞。

  (二)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體系。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食品安全工作要統一由安全科負責,並配備具有一定專業素質能力的管理人員。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將食品安全作為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與有關派出機構密切協作,落實風險隱患排查、資訊報告、協助執法、宣傳教育等職能。

  (三)加強食用農産品生産環節監管。完善食用農産品品質安全監管體系,推進鎮鄉農産品品質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創建農産品品質安全監管示範區和示範鎮鄉。建設奶牛産業帶、肉禽産業帶、蛋禽産業帶,加強蔬菜基地建設。加強對食用農産品種植、養殖活動的規範指導,嚴格落實生産記錄製度。強化安全生産技術推廣和宣傳培訓,建立産地準出、市場准入和包裝標識管理制度。規範奶源生産和收購環節。健全畜禽疫病防控體系,完善畜禽産品檢驗檢疫制度和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嚴防病害畜禽進入屠宰加工環節。加強對食用農産品例行監測和産地環境監測,加大産地環境治理力度,大力推進農業投入品連鎖配送體系建設。

  (四)加強食品生産經營活動監管。嚴格實施食品生産經營許可制度,加強現場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生産經營單位依法撤銷其相關許可。加大監督抽檢、執法檢查和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銷毀管理制度,嚴厲查處制假售假、虛假宣傳、冒用認證證書等違法行為。加強對進出口食品生産企業的備案和監管,健全信譽記錄。加快推進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和監督檢查結果公示制度,建立與餐飲服務業相適應的監督抽檢快速檢測篩查模式。切實加強對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小餐飲單位、小集貿市場及農村食品加工場所的監管。完善餐廚廢棄油脂集中收集處置工作,建立統一專業化收運、定點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餐廚廢棄油脂處置體系。

  (五)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頓。深化食用農産品和食品生産經營各環節的整治,重點排查和治理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和“潛規則”問題,堅決查處食品非法添加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防範系統性風險。進一步規範生産經營秩序,清理整頓不符合食品安全條件的生産經營單位。以日常消費的大宗食品和嬰幼兒食品、保健食品等為重點,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強化全鏈條安全保障措施,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大對無證照經營的綜合治理力度,研究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加大對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城鄉結合部、中小學校園及周邊等重點區域和場所的整治力度,組織經常性檢查,及時發現、堅決取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廠”、“黑作坊”和“黑窩點”,依法查處非法食品經營單位。

  (六)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大力排查食品安全隱患,依法從嚴處罰違法違規企業及有關人員。對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時移送,並積極主動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取證,嚴禁罰過放行、以罰代刑,確保對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追究到位。公安機關要明確負責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機構和人員,對隱蔽性強、危害大、涉嫌犯罪的案件,根據需要提前介入,依法採取相應措施。要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

  五、落實食品生産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

  (一)強化食品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食品生産經營單位要依法履行主體責任,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索證驗票、購銷臺賬記錄等各項管理制度。規模以上生産企業和相應的經營單位要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食品生産經營單位要保證必要的食品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品質安全管理體系,不斷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條件。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向社會公佈本單位食品安全資訊必須真實、準確、及時。

  (二)落實企業負責人的責任。食品生産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企業品質安全主管人員對食品安全負直接責任。要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逐級落實責任,加強全員、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食品交易場所開辦者、食品展銷會等集中交易活動舉辦者、網路交易平臺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對違法違規企業,依法從嚴追究其負責人的責任,對被吊銷證照企業的有關責任人,依法實行行業禁入。

  (三)落實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處置及經濟賠償責任。食品生産經營者要嚴格落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並及時採取後續補救、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處置情況要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對未執行上述要求和措施的,監管部門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食品經營者要建立並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食品生産經營者因食品安全問題造成他人人身、財産或者其他損害的,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積極開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試點工作。

  六、完善信用體系建設

  (一)構建區級食品安全信用資訊平臺。全面開展食品生産經營單位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監管部門、金融機構、證券監管等部門聯網的信用資訊平臺,完善信用檔案,統一歸集食品生産經營企業信用資訊,規範信用資訊的徵集、披露、使用制度,實現部門間食品安全信用資訊共用,根據信用等級對食品生産經營企業進行分類監管,及時向社會公佈食品生産經營者的信用情況。

  (二)完善信用獎懲制度。加快建立食品生産經營單位食品安全信用檔案。通過完善信用獎懲制度,發佈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實現對守信行為的激勵和對失信行為的懲戒。對信用良好的企業,在政府採購、融資信貸等方面予以支援;對有不良記錄的企業增加監督檢查和抽檢監測的頻次,並予以公示;對因嚴重違法行為被吊銷生産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對責任人依法實行行業禁入。

  七、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風險評估體系建設

  (一)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各部門要合理配備和充實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重點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執法隊伍的裝備建設,重點增加現場快速檢測和調查取證等設備的配備,提高監管執法能力。

  (二)加大政府資金投入。區、鎮鄉兩級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資金投入保障機制,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將食品安全工作人員、基層專兼職監督員經費及行政管理、風險監測、監督抽檢、宣傳教育等各項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將食品安全供給保障體系建設、物流配送、農副産品市場升級改造、監管隊伍標準化建設、食品追溯系統建設、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統建設、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列為全區重點建設項目,加大資金支援保障力度。

  (三)健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加強監測資源的統籌利用,進一步增設監測點,擴大監測範圍、指標和樣本量。統一制定全區風險監測計劃,規範監測數據報送、分析和通報等工作程式,嚴格監測品質控制,加強監測數據分析判斷,提高發現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制度,加強風險預警相關基礎建設,努力提高預警能力,科學開展風險交流和預警。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嚴格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管理,加大對檢驗檢測機構的支援力度。推進食品檢驗檢測數據共用,逐步實現網路化查詢。切實做好食品安全標準執行工作,加強對食品安全標準宣傳和執行情況的跟蹤評價。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準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

  (四)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食品安全電子追溯系統建設,建立統一的追溯手段和技術平臺,提高追溯體系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實現乳製品、鮮肉、酒類、桶裝水和進口食品溯源管理及電子臺帳在流通環節的應用。通過5年努力基本實現重點高風險食品的可追溯。

  八、完善應急處置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一)完善應急預案。修訂完善全區食品安全應急處置預案。健全各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強預案演練,完善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程式。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決策能力。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強化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提高應急風險評估、應急檢驗檢測等技術支撐能力,提升事故響應、現場處置、醫療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水準。

  (二)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以食品安全監管隊伍為基本力量,以區疾控中心和醫療救治隊伍為專業力量,以食品安全監督員、協管員、資訊員為補充力量的應急隊伍體系。加強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開展對食品生物性、化學性、放射性和人為惡意污染事件的監測,開展前瞻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預警,有效防範食品安全風險。

  九、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一)完善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暢通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渠道,完善工作機制,實現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辦結率100%的目標。推進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落實,對舉報群眾及時給予獎勵。

  (二)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制定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綱要。有關部門、行業組織和食品生産經營單位應建立培訓制度,堅持“先培訓、後上崗”,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及食品生産經營單位相關人員的法規培訓和醫護人員食源性疾病診療技術培訓。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每人每年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食品安全集中專業培訓。強化企業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各類食品生産經營單位負責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行業道德倫理和食品安全科學知識的集中培訓;主要從業人員每人每年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食品安全集中專業培訓。將食品安全教育內容納入中小學相關課程,中小學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的知曉率達到95%以上。

  (三)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繼續深入推進食品安全進社區、村鎮、學校、工地、軍營。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和網際網路開設食品安全專欄、專版、專題等,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規和食品安全措施、成效,做到食品安全專題報道經常化,增強社會公眾的消費信心。通過對全社會廣泛宣傳、教育、培訓,使居民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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