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民營醫院入醫保不得隨意設限 國家醫保局:符合條件的均可申請納入醫保定點
針對全國人大代表關於規範民營醫院醫保定點管理的建議,國家醫療保障局日前答復稱:符合條件的民營醫療機構,均可通過申請簽訂醫保協議納入醫保定點管理。
國家醫療保障局介紹,此前印發的《關於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明確提出要將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執行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政策。不得將醫療機構所有制性質作為醫保定點的前置性條件,不得以醫保定點機構數量已滿等非醫療服務能力方面的理由,拒絕將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而《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則規定,包括民營醫療機構在內的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均可以通過申請簽訂醫保協議納入醫保定點管理,並明確了協議簽訂的基本條件和流程。
國家醫療保障局表示,醫保部門在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中,應始終堅持對公立醫院和社會辦醫療機構一視同仁的原則,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事中、事後管理,明確協議變更、中止和解約的不同情形,建立退出機制,實現定點醫療機構的動態管理,規範醫療服務行為,保證醫保基金安全,促進醫療機構定點管理的規範化、法治化。
下一步,國家醫療保障局將充分借助資訊技術為監管賦能,積極引導民營醫院接入醫保智慧監控系統,強化智慧監控結果應用,構築全天候、全方位、全流程監管防線,全力維護醫保基金安全,進一步規範民營醫院醫保定點管理。(柴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