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由市文化和旅遊局制定並解釋,由市疾控中心歸口併發布)
一、總體要求
(一)做好常態化防控。旅行社要把疫情防控擺在首位,落實主體責任,針對團隊旅遊涉及範圍廣、流動性大、鏈條長等特點,堅持“一場所一策”“一單位一策”,制定並更新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和處置流程,建立健全應對機制,開展應急演練,提高處置能力,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及時妥善處置。旅行社要設置防疫督導員,防疫督導員應佩戴明顯標識,負責對本旅行社落實各項常態化防控措施進行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報告、通告,確保問題隱患得到及時整改。旅行社要嚴格做到“六個到位”,即從業人員基礎資訊填報到位、掃碼查驗到位、限流措施到位、防疫規範培訓到位、場所消殺通風到位、員工個人防護到位。
按照從嚴從緊的原則,北京市旅行社要嚴格落實北京和京外旅遊目的地(含途經各地)疫情防控的各項要求。從嚴做好遊客招徠、組織、接待等環節的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和引導遊客、特別是老年遊客增強安全意識,認真落實好對遊客、導遊、司機等全口徑參團人員的測溫、掃碼驗碼、查驗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新冠疫苗全程接種或加強免疫接種(全程接種六個月以上的,應提供加強免疫接種證明)、提醒正確佩戴口罩(景區、車內、室內和室外人員密集處均應正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離、常通風、勤清潔消毒、健康監測管理等各項防控措施。及時關注疫情、政策變化情況,一旦出現疫情形勢變化,按照應急預案及時響應疫情防控措施。
(二)平穩有序暫停及恢復。北京市暫不恢復進出京跨省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業務,繼續暫停出入境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業務。
(三)嚴防聚集性疫情傳播風險。不得以低價、免費、禮品等為噱頭誘導老年人參加旅遊團隊,利用培訓會、推介會、産品展示會等形式向旅遊團隊老年人推銷或變相推銷保健品、生活用品、理財産品等。
(四)堅持優質發展。旅行社要落實服務品質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産品品質標準和服務規範,提升遊客滿意度。加快理念、服務、業態、技術、模式創新,加快轉型升級,著力提升服務品質。旅遊行業協會要倡導誠信經營,強化行業自律,加強自我監督。
二、行前管理
(五)加強風險研判。旅行社要對旅遊産品進行疫情防控和旅遊安全風險評估、依規備案旅遊團隊電子行程單、注重旅遊包車安全(特別是京外旅遊包車安全,要嚴格京外地接社、旅遊包車和駕駛員資質管理),選擇具有相應資質且符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應商、合作商,確認防疫要求,明確各方權責,滿足安全條件。要加強溝通聯繫,及時掌握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及時關注了解旅遊目的地、途經地和客源地、客人常住地等相關地區疫情風險等級和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變化情況,熟悉我市對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具體名單以我市更新公佈的陸路邊境口岸範圍為準)限制進(返)京管控措施。了解和掌握旅遊目的地天氣、雨情、汛情、地質災害等情況,做好旅遊線路設計、産品對接和預訂、安全風險評估等工作。要強化數據分析,提高産品防疫標準。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明確雙方疫情防控相關責任,加強協作配合,實現資訊共用,確保團隊旅遊安全、平穩、有序。
(六)控制組團規模。旅行社要嚴格落實北京和京外旅遊目的地(含途經的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根據自身運營能力和供應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發佈組團人數等産品防疫要求,合理控制旅遊團隊人數,提倡小規模旅遊團隊。要合理安排團隊旅遊線路、規模和出遊時間,分時段、分批次、分區域開展旅遊活動,避免遊客聚集。
(七)配備防護用品。旅行社應當配備數量充足且符合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標準或相當防護級別的口罩,為直接服務崗位員工配備N95或KN95口罩、體溫檢測設備、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資,為司機、導遊和遊客提供必要的個人防護保障。要正確儲存和使用消毒物品,遠離火源和電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檢查並及時補充更換。要督促供應商、合作商對旅遊包車、酒店客房、餐廳等接待設施和場所進行全面清潔消毒。
(八)加強宣傳引導。旅行社要嚴格落實團隊旅遊各項制度和規範,依法簽訂旅遊合同,明確各方權責。要開好行前説明會,提示遊客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主動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及時發佈遊客出遊防控注意事項。要提醒遊客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防控意識,遵守旅遊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積極配合旅行社做好各項防控措施。
(九)加強行前排查。旅行社應通過旅遊團隊電子行程單系統及時、準確備案所有旅遊團隊相關資訊。
旅行社要做好全口徑參團人員資訊採集、健康檔案、測溫、驗碼,要求遊客、導遊、司機及其他隨團工作人員如實告知與旅遊活動相關的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常住地址、健康狀況等資訊,對沒有通過健康碼核驗、無出團當日72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無新冠疫苗全程接種或加強免疫接種證明(全程接種六個月以上的,應提供加強免疫接種證明)的遊客要做好解釋説明和勸阻工作。旅行社組織和接待的旅遊團隊成員(包括遊客、導遊、司機及其他隨團工作人員)應無下列任一情況:健康碼異常、無出團當日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新冠疫苗全程接種或加強免疫接種證明(全程接種六個月以上的,應提供加強免疫接種證明)、體溫異常等。
旅行社應告知並協助旅遊者註冊和使用北京健康寶。對於老人(兒童),要提供必要的資訊引導,加強幫扶,引導無法提供北京健康寶健康狀態但符合有關年齡標準的老人(兒童),出示其本人身份證件或提供身份證號碼,由有關工作人員通過北京健康寶“老幼健康碼助查詢”等功能協查獲取健康狀態。
三、行程管理
(十)加強行程管理。旅行社在行程中要持續關注旅遊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級資訊。相關區域列為疫情中、高風險等級時,已經在當地的旅遊團隊,必須暫停在當地的旅遊活動,配合做好相關疫情排查工作。進一步落實《旅行社服務通則》《導遊服務規範》等行業標準,明確各方責任,履行合同約定,加強對遊客的安全提示和行程管理。應注重防疫措施的反饋完善,不斷改進服務漏洞,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水準。
旅行社要嚴格落實體溫檢測、健康寶掃碼驗碼、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新冠疫苗接種證明查驗制度,掃碼查驗到位。旅遊團隊行程開始當日乘車前,導遊應對全口徑參團人員(含遊客、導遊、司機及其他隨團工作人員)測溫、驗碼,查驗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新冠疫苗全程接種或加強免疫接種證明(全程接種六個月以上的,應提供加強免疫接種證明),向旅遊者展示自測體溫結果、健康寶狀態、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新冠疫苗全程接種或加強免疫接種證明。此後每天乘車前均應對全口徑參團人員測溫、驗碼,查驗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應提醒全口徑參團人員每3日(72小時)核酸檢測1次。
體溫異常、健康寶異常、出現發熱幹咳等可疑症狀人員不允許繼續參加團隊行程,勸導協助可疑症狀人員嚴格做好個人防護,按防疫要求和規定立即就醫檢查並做好登記,指導健康寶異常人員應通過自駕、騎行或步行方式就近選擇核酸檢測點進行檢測,不得乘坐網約車、計程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最大限度降低擴散風險。
(十一)落實防控措施。旅行社要嚴格落實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飲、遊覽、購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供應商、合作商落實通風、清潔、消毒等措施。嚴格執行景區和文化娛樂場所“限量、預約、錯峰”等措施,主動配合接待單位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旅行社負責安全與應急工作的負責人和隨團導遊要確保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通訊暢通。
用餐期間健康管理。旅行社在組織旅遊者用餐時,應選擇證照齊全、資質好的餐飲企業,引導、督促旅遊者遵守餐廳控制人流密度等相關防疫管理措施,排隊等候期間自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離。倡導分餐制,就餐時不聚集,合理保持就餐間距,提倡隔位就坐、使用公筷公勺、拒絕野味,保持餐廳內環境衛生,踐行“光碟行動”,堅決文明用餐,不大聲喧嘩。
住宿期間健康管理。旅行社在組織旅遊者入住酒店時,應選擇有資質的酒店入住,按照酒店防控指引要求做好防護,配合酒店做好測溫、掃碼驗碼、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登記等工作。
乘車期間健康管理。嚴格控制乘車人員密度,引導旅遊者有序乘坐,全口徑參團人員(含遊客、導遊、司機及其他隨團工作人員)乘坐汽車等交通工具均應全程規範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離。
遊覽期間健康管理。遵守景區分時預約制度和限流規定,在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的前提下,遊客和導遊在景區要正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離,避免人員聚集,維護環境衛生,做好垃圾分類,愛護文物古跡。
(十二)規範導遊防護。導遊應按照“應接盡接”原則,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種或加強免疫接種(全程接種六個月以上的,應進行加強免疫接種),接種疫苗後仍需注意個人防護,在崗期間每72小時至少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導遊應每日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出現發熱、咳嗽等可疑症狀時,須及時就醫,堅決杜絕帶病上崗。
導遊在上崗前要核驗本人健康碼、出團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新冠疫苗全程接種或加強免疫接種證明(全程接種六個月以上的,應提供加強免疫接種證明),隨團配備充足的防護用品。工作期間全程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建議佩戴N95或KN95口罩)。口罩弄濕或弄臟後,及時更換。注意個人衛生,避免用未清潔的手觸摸口、眼、鼻,打噴嚏、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採用肘臂遮擋等。保持手衛生,接觸污染物品後或就餐前,要及時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動水下洗手,或用速幹手消毒劑揉搓雙手。儘量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不去人員密集、通風不良的場所。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同時,主動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做好遊客在乘車、入住、購票、遊覽、就餐等環節的防控提醒,引導遊客科學佩戴口罩。
(十三)倡導文明旅遊。旅行社應當結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強文明旅遊宣傳,把“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切實培養節約習慣”理念嵌入到旅遊産品設計和服務中,避免團餐浪費。提醒遊客保持“一米線”、勤洗手、戴口罩、分餐制、公筷制等衛生習慣,推廣“無接觸”服務等健康旅遊新方式。要加強對遊客的宣傳引導,倡導講究衛生、拒絕野味、理性消費,提醒遊客規範處理垃圾,樹立文明、健康、綠色旅遊新風尚。
四、企業內部管理
(十四)加強場所管理。旅行社要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制定、完善、更新企業內部經營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要切實做好辦公場所和旅行社服務網點清潔、消殺、通風和設立臨時隔離觀察場所等工作,在樓宇辦公場所、餐廳、電梯、地下室等相對封閉空間,要保持良好通風狀態,控制人群密度,避免交叉感染。涉及專業消殺、空調消毒等具體工作要及時掌握並遵照專業部門的防控指引執行。對國際郵件和進口非冷鏈貨品在拆包時要妥善消毒,避免“物傳人”風險。要減少開會頻次和會議時長,盡可能使用網路會議工具。辦公場所和旅行社服務網點應當將日常值班值守、清潔消毒、檢測登記、垃圾分類與清理、場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個防疫環節的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場所消殺通風到位並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及時動態調整。
(十五)強化員工日常監測。旅行社要建立並完善員工日常監測管理制度,一是從業人員基礎資訊填報到位。徹底摸清員工(含各類小時工、短工、臨時工、實習生、外聘、外包、勞務派遣、保安、保潔、保障人員以及對外合作出租經營區域的工作人員等)底數,建立並及時更新員工常態化基礎資訊臺賬(包括人員名單、身份證號、手機號、住址、居住狀態、體溫和核酸等健康狀態、出入境、進出京等資訊),做好各類來訪人員登記,確保“來源可溯、去向可追”;
二是加強員工健康管理。按照疫苗接種“應接盡接”原則完成全員新冠疫苗全程接種或加強免疫接種(全程接種六個月以上的,應進行加強免疫接種),嚴格落實核酸檢測“應檢盡檢”有關要求,除提醒督促員工及時參加全市重點區和屬地開展的區域核酸篩查外,提醒督促全口徑員工須嚴格按北京市防疫政策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核酸檢測,建立並完善全員定期核酸檢測制度,全員暫按每3日(72小時)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對導遊等直接面向遊客、頻繁接觸服務對象或相關物品的重點崗位工作人員可適當增加檢測次數,導遊等隨團工作人員出團時應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是加強員工流動性管理。對所有員工、特別是居住在集體宿舍、群租房、員工日常通勤以及在外合租的,均應加強日常監管,要求員工嚴格執行各項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少外出、少聚集、少聚會、少聚餐、少到人群密集場所、儘量避免前往涉疫地區,有效降低員工流動性,提醒員工做好本人及同住人員健康防護。
員工離京、抵京後7日內不聚餐、不聚會,倡導居家辦公,入境新入職人員應已執行入境管理措施;
四是加強經營和防疫統籌。員工一旦出現發熱、幹咳、乏力、咳痰、咽痛、腹瀉、味覺異常、嗅覺異常、鼻塞、結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關症狀須立即報告本單位,立即督促協助員工嚴格做好個人防護,按防疫要求和規定及時主動就醫排查並跟蹤相關情況,堅決杜絕員工帶病上崗,請假、缺勤、新入職員工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上崗,壓實員工個人防疫責任。本單位所在地區出現疫情後,要按屬地防疫要求,員工原則上居家辦公,確需到崗的“兩點一線”工作生活,最大限度減少社會面接觸。
(十六)防疫規範培訓到位。旅行社應當開展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專項培訓和教育引導,督促員工熟練掌握疫情防控、個人防護、衛生健康及應急處置等方面的措施、要求和知識,提高員工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要求和引導員工在工作期間加強個人防護,保持個人衛生、戴口罩(提倡直接服務崗位員工戴N95或KN95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不帶病上班,確保員工個人防護到位。要壓實導遊責任,細化崗位職責,做好全陪、地陪等各項服務工作。
(十七)整理臺賬檔案。團隊旅遊行程結束後,旅行社要做好旅遊團隊檔案整理,妥善保管遊客和員工的健康資訊,建立工作臺賬,做到可查詢、可追蹤。要建立和完善遊客投訴登記記錄,認真聽取各方意見,適時對自身的旅遊産品進行回訪、評價,不斷改進産品和服務品質。
五、應急處置
(十八)建立協同機制。旅行社應當預先掌握旅遊目的地和客源地衛生健康部門、定點醫療機構等聯繫方式,並確保導遊等服務人員知曉。要加強與合作商、供應商的協調聯動,抓住關鍵環節,注重銜接貫通,特別是暢通疫情上報通道,發現疑似疫情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和屬地街道(鄉鎮)報告,儘快全面徹底摸清人員底數、涉及點位等情況,配合做好流調溯源、落位篩查、排查管控等工作,堅決防止漏點漏人和漏管失控。
(十九)做好應急處置。若發生當旅遊目的地政府有關部門對旅遊發出預警提示或將行程相關區域列為疫情中、高風險等級地區或封控區、管控區、防範區時,旅行社應按如下原則開展後續應急處置:
一是未出發至該區域的旅遊團隊必須更改旅遊行程或立即取消;
二是途徑該區域的旅遊團隊立即停止旅遊活動,並第一時間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部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屬地街道(鄉鎮)及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地址所在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報告,嚴格遵守並積極配合該區域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安排。
若行程中的團隊發現疑似症狀人員,旅行社要立即停止該團旅遊活動並第一時間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部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屬地街道(鄉鎮)及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地址所在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報告,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旅遊團隊中一旦出現確診病例,旅行社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配合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患者隔離觀察、密切接觸者追蹤等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旅行社要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總經理(主要領導)親自負責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及時向各地衛生健康部門、文化和旅遊部門和屬地街道(鄉鎮)等報告有關情況,強化與合作商、供應商等單位之間的疫情防控協作,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暫停及恢復經營工作平穩有序。
(二十一)加強監督檢查。旅行社要安排專人或部門嚴格按照“一團一報”制度,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臺使用電子合同,並在北京市旅遊團隊電子行程單系統及時備案團隊資訊。
旅行社要加強對導遊、旅遊團隊和旅行社辦公場所、服務網點等經營場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十二)加強應急管理。旅行社要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按照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的內容,明確疫情防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處置流程和措施,任務到崗、責任到人,認真開展應急演練、隱患排查、風險評估等工作,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並有效處置。發生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並暫停有關經營活動。
(二十三)加強防控政策學習更新。旅行社要及時學習掌握並認真落實有關部門和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