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起本市對超標排放機動車實施“公安處罰 環保取證”新模式

日期:2017-09-18 15:10    來源:北京市環境保護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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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更加有效地打擊機動車排放超標行駛的違法行為,自2017年9月18日起,在本市市域內行駛的機動車如超標排放,將按照“公安處罰環保取證”的新模式,由市公安交管部門進行處罰。

  此次執法模式的轉變是北京市環保和公安交管部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重要舉措,旨在形成更強合力,嚴厲打擊處罰機動車冒黑煙等超標排放違法行為。9月18日起,本市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對上路行駛的超標排放車進行處罰,並使用全國統一的處罰代碼;環保部門將協助做好機動車排放現場監督抽測工作。據了解,目前本市正在開展“一控兩防”貨運車輛專項整治行動,公安與環保部門成立了70支專項整治戰鬥組,執法重點涵蓋北京市12條省際高速公路、5條市內高速公路及9條重點國道,將按照“公安處罰、環保取證”的執法模式,對貨運車輛尾氣排放超標行為嚴管嚴查。

  同時,環保部門今後將繼續深入物流園區、貨物集散地、車輛集中停放地等開展入戶檢查,發現排放超標車輛,在執法的同時,將車輛資訊推送至交管部門,通過交管部門系統進行監控,如發現車輛未繳納罰款或沒有進行維修治理的,環保部門將對其從嚴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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