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下午,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會議研究進一步深化“村地區管”加強農村涉地合同管理若干措施時指出,要把加強農村涉地合同管理作為深化“村地區管”、規範農村集體資産資源經營使用的重要抓手,完善管理機制,創新管理方法,應用科技手段,提升農村土地管理水準,切實保障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合法權益,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壯大和農民就業增收。
8月23日下午,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會議研究進一步深化“村地區管”加強農村涉地合同管理若干措施時指出,要把加強農村涉地合同管理作為深化“村地區管”、規範農村集體資産資源經營使用的重要抓手,完善管理機制,創新管理方法,應用科技手段,提升農村土地管理水準,切實保障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合法權益,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壯大和農民就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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