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水條例徵求意見 節約用水納入法定義務 浪費水資源最高罰10萬元

日期:2022-03-19 09:43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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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節水條例徵求意見 節約用水納入法定義務 浪費水資源最高罰10萬元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節水義務,造成水量損失或浪費的,可能不僅需要補繳水費,還會面臨數倍的罰款並記入信用記錄。即日起到4月17日,由市水務局起草的《北京市節水條例(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北京是一座依水而建、因水而興的文明古都,但水資源緊缺卻是基本市情水情。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全面通水後,本市水資源短缺問題雖有所緩解,但目前人年均水資源量僅為150立方米左右,遠低於國際上500立方米的極度缺水標準。徵求意見稿提出,要貫徹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促進水資源利用各環節全過程節水,條例內容將適用本市行政區域內取水、供水、用水、排水及回收利用等全過程全鏈條。

  徵求意見稿提出,居民家庭應當依法繳納水費,養成節約用水的生活方式,積極配合城市更新行動中的節水改造,使用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節水産品、器具和設備,保障用水器具良好運作,發現跑冒滴漏及時維修。不得擅自改變生活用水性質。農村生活用水不得實行包費制,未安裝計量設施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限期安裝。

  非居民用水戶實行計劃管理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用水年度計劃指標由水務部門根據行業用水定額與用水戶用水情況核定,並於次年一月底前下達。用水可能超出用水計劃或者用水定額總量時,水務部門應當給予預警提示。超出用水計劃或者用水定額總量50%的,由水務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水務部門責成供水單位採取措施,按照批准的用水計劃或者用水定額總量供水。

  市水務部門應當會同市發改、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制定節水工藝、技術、産品、設備指導名錄,並向社會公佈。本市應當建立健全用水産品節水效率認證機構、標準,提出節水效率領先的節水産品認證清單。

  徵求意見稿對造成用水浪費不同情形都明確了罰則。例如,擅自從公共供水設施或者消火栓、綠化用水管線、檢修閥井等設施取用水或者盜用水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萬元以下罰款。破壞水務管線及附屬設施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條例規定,造成水量損失或者浪費的,按照損失或浪費的水量以及相同性質用水的綜合水價補繳費(稅),按照補繳費(稅)3倍以上15倍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但損失或浪費水量難以認定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同時,“市水務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節水信用管理制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對失信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實行聯合懲戒。”企業違法違規用水可能被納入本市企業信用資訊系統,對嚴重浪費用水的企業,還可以通過媒體公佈。

  本市鼓勵和支援單位和個人舉報浪費用水行為,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及時調查處理。本市對在節水和節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包括對嚴重浪費用水和擅自取水行為予以舉報和制止行為的人。

  徵求意見稿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節水義務,並有權對浪費行為進行檢舉。教育部門應當會同水務等部門,組織學校將節水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節水宣傳教育。鼓勵和支援新聞媒體、學校、基層自治組織、取用水戶、公益組織等單位開展節水宣傳教育和培訓等活動,健全節水社會化服務體系,提高全社會節水意識,倡導節水生産生活方式,形成節水的良好風尚。(王天淇)

  反饋渠道

  1.電子郵箱:fazhichu@swj.beijing.gov.cn。

  2.通訊地址:北京市玉淵潭南路5號 北京市水務局法制處收(請在信封上註明“北京市節水條例意見徵集”字樣,郵編:100038)。

  3.登錄北京市水務局(http://swj.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動”板塊下的“民意徵集”專欄中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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