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兒童眼鏡標準公開徵求意見 鏡架重量應不超過19克

日期:2020-07-14 09:05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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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三項兒童眼鏡標準公開徵求意見 鏡架重量應不超過19克

  隨著暑假正式開啟,兒童青少年“配鏡”也進入了高峰期。給孩子配鏡,到底該注意些什麼?據了解,《兒童定配眼鏡》《兒童眼鏡架》《兒童太陽鏡》3項團體標準正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中特別提出,兒童定配眼鏡,需測量瞳高;未裝片的兒童眼鏡架,重量應不超過19克;兒童太陽鏡必須標注“不能用於直接觀測太陽;不能長時間佩戴;不建議在室內佩戴”等限制語。徵求意見將持續到8月9日。

  考慮到每天佩戴的眼鏡會長時間直接接觸皮膚,徵求意見稿特別提出,無論是兒童定配眼鏡、兒童太陽鏡還是兒童眼鏡架,使用的材料都要求盡可能減少從長期接觸皮膚的部件中析出有害物質。特別注意要避免使用可能引起過敏、致癌、誘導有機體突變或有毒的物質。

  其中,14歲及以下兒童根據驗光處方或特定要求定制的框架眼鏡,屬於“兒童定配眼鏡”。對於兒童定配眼鏡,以基準點為中心,直徑為30毫米的區域內,鏡片的表面或內部都不應出現可能有害視覺的各類疵病。為了使戴眼鏡兒童獲得更好的視覺效果,發揮功能性鏡片應有的作用,給兒童配鏡時需進行瞳高測量。

  考慮到孩子好動的天性,兒童定配眼鏡的鏡片還要具備一定的抗衝擊性能。比如,在一定的衝擊力下,鏡片不應裂成兩塊或兩塊以上;鏡片的近眼面不應有碎片脫落;鏡片不應被直接穿透。

  在裝配時,眼鏡的左、右兩托葉應對稱。兩鏡腿張開平放或倒伏均應保持平整,鏡架不可扭曲。兩鏡片材料的色澤應基本一致。眼鏡外觀無崩邊、鉗痕、鍍層剝落及明顯擦痕、零件缺損等疵病。

  對於14歲及以下兒童佩戴的兒童眼鏡架,徵求意見稿要求,即使在合理可預見的濫用情況下,也不應危及佩戴者健康和安全。兒童眼鏡架表面應光滑、無毛疵和凸點、無明顯劃痕,邊緣圓潤。不應有可觸及的、潛在危險的銳利邊緣。兒童眼鏡架(金屬架)應帶有可調節鼻托。緊固件不應産生尖點或突起以至被觸及的危險。未裝片的兒童眼鏡架重量應不超過19克。

  夏天來臨,許多家長願意為孩子選購太陽鏡,遮陽的同時,還有“凹造型”的效果。而兒童太陽鏡也不能隨便戴。按照徵求意見稿的要求,兒童太陽眼鏡應特別標注一系列使用限制。比如,兒童太陽鏡不能用於直接觀測太陽;不能用於防護人造光源,如日光浴的傷害;不能用於防護眼睛免受機械性傷害;不能長時間佩戴;不建議在室內佩戴等。(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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