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綿城市建設標準發佈 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日期:2020-07-11 10:36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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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海綿城市建設標準發佈

  人行道下藏著“海綿體”,廣場微下沉暫存雨水,城市水系兼具防洪排澇、生態、景觀等多種功能……城市像一塊巨大的海綿,下雨時可以蓄水、滲水甚至凈水,需要時可將蓄存的水釋放出來加以利用。支撐本市海綿城市建設的《海綿城市建設設計標準》近日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佈,該標准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按照標準,城市道路海綿城市系統設計應在滿足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利用道路周邊綠地空間及道路空間設置海綿設施。其中,人行道應採用透水鋪裝;人行道設置的樹池,宜採用生態樹池,宜將相鄰的樹池通過人行道透水鋪裝、人行道下方鋪填專用種植土等方式連接形成連續的海綿體。人行道和專用非機動車道間設置的綠化隔離帶,應採用下凹式設計,並宜將雨水口設置於下凹式綠化帶中。

  下凹式立體交叉道路極易形成城市積滯水點,排水形式應採用強排與調蓄相結合的方式;下凹式路段應設置醒目的水位警示與導行標識。

  歷史文化街區宜結合街區有機更新、危房改造、房屋修繕、市政配套完善、環境整治等同步實施。不宜設置控制指標,應以保護文物和歷史風貌為前提,主要解決局部積水、管道錯接與徑流污染問題。應注意維持歷史文化街區的歷史風貌。市政井蓋、雨水箅子應樣式簡潔、協調,採用與地面鋪裝相協調的色彩和材料,有條件時可做隱蔽處理。

  院落式歷史文化街區,宜以院落為單位採取措施進行雨水滯蓄,減少外排水量。院落內及街坊路宜採用透水路面,道路邊綠地及樹池宜為下凹式。

  目前廣場一般採用不透水材質的地面。而新標準則提出,廣場宜採用透水材質或結構性透水做法。為減輕市政雨水管網負擔,可將廣場設計為微下沉形式,將雨水暫存至廣場內。當廣場周邊存在綠地時,可將廣場雨水引入綠地進行滯蓄和入滲。當廣場周邊無綠地時,有條件時可在廣場下方或其周邊設置灰色雨水調蓄池,將廣場雨水引入雨水調蓄池中暫存,降雨過後排出。

  另外,新標準對城市水系設計也提出要求。城市水系應統籌防洪排澇、生態、景觀等功能需求,在枯水期應保證河流水系的基本生態水量,汛期應保障標準內洪澇水的安全排泄。(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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