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基金提前預付助力醫療機構正常服務 慢病長處方和網際網路診療方便群眾就醫用藥

日期:2020-07-10 16:31    來源: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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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進一步推進分區分級恢復正常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2020〕35號)精神,促進醫療機構恢復正常醫療服務,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聯合對受此次疫情影響較大的醫療機構進行了深入調研、充分論證,在此基礎上,發佈了《關於加大醫保基金預付力度促進醫療機構恢復正常醫療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京醫保辦發〔2020〕11號),政府指定的防疫定點、設立發熱門診、選派醫護人員在防疫定點醫療機構駐紮支援抗疫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現金流預計不足使用6個月的,可向市醫保局申請加大醫保基金預付力度,並結合財務數據情況實行分檔撥付:現金流可使用3個月及以上、不足6個月的,按2個月指標額度預付醫保基金;現金流使用不足3個月的,按3個月指標額度預付醫保基金,年終按醫療機構實際服務情況和總額預付相關規定進行決算。

  根據定點醫療機構提交的申請及財務數據情況,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聯合對醫療機構承擔防疫任務、現金流壓力等數據進行了綜合評估,對地壇醫院、佑安醫院等56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在本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解除前,提前預付醫保基金40.3億元,有效緩解醫療機構的運營壓力,促進醫療機構恢復正常醫療服務。

  同時,為減少疫情期間市民到醫療機構就診次數,降低交叉感染風險,本市相繼出臺了慢性病長處方、網際網路復診醫療等多項舉措,方便市民就醫用藥。

  一是保障特殊治療慢病患者用藥需求。針對診斷明確且需長期用藥的慢性病患者,在保障用藥安全條件下,醫師根據《處方管理辦法》和病情需要可適當增加開藥量,滿足需長期用藥(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特殊藥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療的慢性病患者的醫療服務需求。有關藥品費用,醫保均可按規定報銷。

  二是慢性病患者一次可開12周藥量長處方。對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慢阻肺等病情穩定需長期服用同一類藥物的患者,一次可開具不超過12周的長期處方。相關藥品費用均可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

  三是網際網路診療處方可持卡結算。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網際網路復診服務時,參保人員憑定點醫療機構線上開具的處方,經定點醫療機構確認後,可選擇到定點醫療機構取藥、到定點零售藥店取藥或藥品配送到府服務,三種方式在取藥時均可持社保卡實時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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