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監管 協同治理 排放量實現剛性下降 北京市全面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

日期:2020-07-03 10:17    來源: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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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勝之年。上半年,北京市堅持疫情防控和打贏藍天保衛戰“兩手抓”,持續深化實施“一微克”行動,在推進重型柴油車、揚塵等領域治理的同時,全面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專項行動。

  協同治理 VOCs排放量實現剛性下降

  近年來,北京市按照“協同治理”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等多污染物的原則,聚焦重點領域、堅持問題導向,科學治理、精準施策,實施VOCs源頭控制、運作管理和末端治理全過程管控,推進VOCs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協同減排、管理減排,實現了VOCs排放量剛性下降。

  結合“疏整促”,推進VOCs結構性減排。嚴格環境準入,對涉及VOCs排放的建設項目實施減量替代,削減存量、控制增量;加快污染企業和落後工藝等淘汰退出,修訂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産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3-2019年累計退出3000余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製造業和污染企業、淘汰1.2萬家“散亂污”企業。

  精細化深度治理,推進工業企業VOCs工程減排。以排污許可證為抓手,對企業原輔材料、生産工藝、污染治理設施和排放進行精細化管控,推進從污染預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過程監管。按照“一廠一策”原則,推進VOCs排放重點行業企業深度治理,“十三五”以來共組織完成236家企業環保技改治理。

  綜合施策,推進移動源VOCs協同減排。推進機動車結構優化升級,2013-2019年共報廢轉出老舊機動車200余萬輛;大力推進車輛電動化,累計推廣純電動汽車33.76萬輛。強化燃油揮發治理,在全國率先完成加油站油氣回收改造,並開展加油站油氣回收線上監控。逐步提升油品品質,降低燃油中烯烴、芳烴等物質含量,在全國率先按季節變化實施“四階段”蒸氣壓油品標準,從源頭減少VOCs排放。

  構建嚴格的VOCs排放標準體系,推進VOCs管理減排。發揮標準約束引領作用,先後出臺煉油與石油化學工業、工業涂裝工序、印刷業、木質傢具製造業、電子工業、有機化學品製造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嚴格VOCs排放限值,引導企業加快治污設施升級改造、提升污染治理水準;在源頭減排方面,京津冀三地發佈首個聯合環保標準《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並在生産、流通和使用環節加強含VOCs建築類塗料、膠粘劑等的抽檢,大力推進低VOCs原輔材料在生活、生産活動中的使用,進一步降低VOCs的無組織排放。

  經初步測算,2019年,北京市人為源VOCs排放量較2015年累計下降48.8%。根據清華大學提交聯合國環境署相關評估報告,北京是京津冀及周邊區域中實現VOCs排放量剛性降低的城市,為全國其他城市開展VOCs治理提供了示範。

  全面推進 深入開展VOCs治理專項行動

  2020年年初,《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2020年行動計劃》印發實施,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按照協同治理一批、源頭替代一批、深度治理一批、精準執法一批、宣傳培訓一批,深入開展VOCs治理專項行動。

  同步推進移動源控車減油,協同治理一批。堅持問題導向,加大移動源VOCs減排力度,京津冀三地首次協同立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5月1日全面實施;落實《條例》,出臺了8個配套政策,4.2萬輛重點行業車輛排放實現線上監控,4萬台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施規範化管理,依法對多次超標上路行駛車輛進行查處、有效震懾違法行為。制定新一輪高排放老舊車淘汰更新方案,截至5月底,累計淘汰國三排放標準汽油車近萬輛。

  結合落實含VOCs産品限值標準,源頭替代一批。嚴格落實《建築類塗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源頭管控、溯源追責。

  結合清潔生産審核,深度治理一批。將VOCs排放重點企業納入本市重點排污單位名錄,進一步強化監管。燕山石化公司對泵、壓縮機等重點環節開展兩輪泄漏檢測與修復;組織61家重點行業企業開展VOCs“一廠一策”深度治理;開展汽修企業集中化治理改造,建成全市標準化、集中化、封閉化鈑噴中心示範,最大限度減少分散式鈑噴作業污染排放;截至6月底,共退出68家一般製造業和污染企業;創新監管模式,開展重點工業園區VOCs走航監測,精準識別VOCs濃度高值點位。

  結合排污許可證核發,精準執法一批。統籌疫情防控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對環境績效水準高的企業,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對存在VOCs無組織排放、超標排放等問題的企業,加強執法監管。2020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VOCs專項執法檢查近6000家次,發現各類環境問題總數580余起,立案處罰199起。

  結合落實生態環境部方案,宣傳培訓一批。組織專題培訓,分別對生態環境系統管理部門、本市VOCs排放重點企業開展VOCs治理攻堅培訓,對生態環境部印發的《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主要內容、《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以及新出臺的膠粘劑、油墨等産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進行解讀,進一步提高重點行業企業對VOCs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壓實企業治污主體責任。

  下一步,結合近期生態環境部印發的《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北京市將繼續堅持長期治理和短期攻堅相銜接,堅持精準施策和科學管理相結合,堅持達標監管和幫扶指導相統一,按照問題精準、時間精準、對象精準、措施精準,深入開展VOCs治理專項行動,讓北京市VOCs治理能力和水準再上新臺階,推進空氣品質持續改善。

  VOCs科普:

  VOCs是什麼?VOCs是一類污染物的集合概念,按照我國《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定義為: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或者根據有關規定確定的有機化合物。VOCs是PM2.5和O3共同前體物,是協同治理PM2.5和O3的重要抓手,一直以來是我市大氣污染防治的一個重點領域。

  VOCs從哪來?VOCs來源十分廣泛,通常來講,包括天然源和人為源。天然源中最主要是植物源的排放,人為源主要是指人類生産生活過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城市地區,因能源結構、産業結構佈局不同,VOCs的人為源貢獻率也有所不同,主要包括機動車尾氣排放、油品揮發泄漏、工業企業排放、溶劑使用排放、液化石油氣(LPG)使用、生活日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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