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雲古北口鎮:管道漏水損壞民房 鎮級平臺合力化解糾紛

日期:2024-04-26 17:16    來源:密雲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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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雲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讓老百姓遇到問題能有地方‘找個説法’”的重要指示精神,創新建立區、鎮、村三級“説法評理”平臺,旨在堅持黨建統領,引導政法解紛力量下沉鎮村,通過情理法融合的調解方式,將矛盾糾紛化解在當地,化解在萌芽狀態。

  近日,古北口鎮依託鎮級“説法評理”平臺,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村裏管道漏水導致的兩戶村民與村委會間的矛盾糾紛。

  潮關村村民李某、馮某兩家因村內地下管道漏水,導致自家墻面受潮、部分墻體受損,向村委會提出賠償請求,因就賠償事項和金額無法達成一致,糾紛反映到鎮政府。鎮政府在了解糾紛原委後,立即啟動“説法評理”平臺解紛,成立由鎮平安辦、司法所和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區法院包村法官、村居法律顧問組成的調解團隊,深入現場勘查,傾聽各方訴求,耐心調解。最終,在調解團隊的努力下,李某、馮某兩家與村委會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兩家均承諾不再因此事主張權利,各方對調解結果表示認可,簽訂協議、握手言和,並由區法院對上述協議進行司法確認。

  “沒想到咱們鎮政府和區法院為了幫我們解決這點小事,還專門跑到村裏來了。”調解成功後,李某、馮某均感嘆“説法評理”平臺的便捷高效。

  “如果金額無法協商一致,進入訴訟程式就需要通過司法鑒定來確定損失金額,不僅耗時長,鑒定費也非常高。”區法院的包村法官也向在場人員強調了“説法評理”平臺調解的為民優勢。

  截至目前,古北口鎮已通過“説法評理”平臺化解矛盾糾紛9件,化解後未發生重復信訪及撥打市民電話熱線情況,糾紛“源頭性”化解效果明顯。

  普法空間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産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産的,財産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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