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宅文化是北京地區迄今發現最早的原始農業萌芽狀態的新石器時代中期早段文化,也是“北京新石器時代的代表”。在發現“上宅文化”之前,北京1萬年前的東胡林人至4500年前的雪山文化之間的歷史是空缺的。同一時期,中原有仰韶文化、南方有良渚文化、北方有紅山文化。而7000年左右上宅文化的發現,填補了北京這一時期人類活動歷史的空白。
七千多年前的上宅人有一雙巧手,製作了北京目前最早的雕塑裝飾藝術品。那些石龜、石猴、陶豬頭、陶熊等動物造型線條簡練、逼真傳神、種類豐富,如同置身於一個迷你動物樂園。
其中的小石龜殼身圓弧狀隆鼓,後有小尾。頭部略尖,呈三角形,所以也有人説稱“鱉”似乎更合適。頭上用富有頓挫感的陰線雕出嘴、目。脖頸微縮,兩側有四肢伸出,如同暢游水中,四足和尾短而有力,仿佛在奮力划水前行。
到了商代,平谷劉家河墓葬裏埋葬了一批青銅器物。青銅器中,有2件銅盤,其中一件較大,通高20.5釐米,口徑38.8釐米,寬沿外折,盤腹較斜而淺,圈足較小而高,口沿上裝飾2個立鳥,據此稱其為鳥柱魚盤。
尤其重要的,是盤內底中心鑄一鱉紋圖案,呈俯視的鱉形,圓蓋,蓋中心為渦紋,外為一圈圓點紋,最外為一道雲雷紋。鱉頭部呈三角形,長頸,兩個小圓眼。鱉蓋兩側伸出四足,並飾以雲雷紋。在鱉紋四週加飾3條俯視的魚紋。有專家認為,這個鱉紋具有標識器物主人族氏作用。
國家博物館藏有一件商後期龜魚紋盤,研究人員認為是一種“水器”,即貴族宴飲前澆水洗手,以銅盤承接棄水。銅盤飾以龍紋與魚紋,即以紋飾彰顯水器功能。
龜與古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古代,龜殼是用來占卜的器具,《詩經·小雅》曰:“我龜既厭,不我告猶”。比喻很有效的東西,過度使用也會失靈。
甲骨文中的“龜”字有多種寫法,其字形有的猶如一隻正在爬行的烏龜,有的好似一隻被翻過身來肚子朝上的烏龜。
中國書法起源甲骨文,很多就是當時刻在龜甲上記錄占卜和祭祀的文字。龜作為百介(甲)之長,也常被賦予長壽吉祥、品德高尚的寓意。據現今的考古發現,自新石器時代起,先人們就以龜的藝術形象為藍本進行創作,現存的石碑、印章、雕塑、玉器等文物中均有龜的形象。
石碑,在古代作為紀念物或標記出現,也用以篆刻文告。品級稍高一些的石碑就會使用“螭(chī)首龜趺”形制,“螭首龜趺”就是石碑用螭龍作為碑首,龜形作為碑座。北宋《營造法式》卷三石作制度載有“造赑屃鰲坐碑之制”。宋人認為這個背負沉重的石碑的動物是“鰲”。明清以後,實物留存的碑刻龜趺其頭部有鰭,有鬍鬚,有發髻,有肘毛,有外翻的尖耳,還有的有角,這明顯看起來已經和生物界龜鱉目動物的形象相去甚遠。大約是古人將承碑之龜狀獸誤認為是“龍生九子”之一霸下,因此將龜鱉變化成龍首的模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