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續簽
來信人:bj***89
時間:2024-03-13
公租房續簽還需查收入嗎 公租房退房後重新參加選房還需重新提供收入銀行流水嗎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答復時間:2024-03-14
您好,來信收悉,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援。依據《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後期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家庭需要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3個月向公共租賃住房産權單位提出續租申請,産權單位收齊相關申請材料後,報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請戶籍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復核。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接到家庭申請材料 2個月內,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完成家庭資格復核工作。依據《關於加強公租房、公租房補貼和市場租房補貼資格審核工作的意見》第一條明確申請家庭補充提交材料範圍。(一)家庭收入相關材料。可要求申請家庭出具個人收入納稅明細、住房公積金個人查詢單、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資訊對帳單,家庭成員所屬單位加蓋公章的工資明細及銀行流水等材料。如需進一步諮詢或建議,請您登錄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網站http://zjw.beijing.gov.cn/,進入政民互動欄目,或者在建委官網查詢有關政策或資訊。我們願竭誠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