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推進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和使用品質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規範京津冀三地藥品批發企業許可活動,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結合區域實際,共同起草了《京津冀藥品經營(批發)許可管理規定》(附件1),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
公開徵集意見時間為:2024年4月3日至5月2日。
意見反饋渠道如下:
1.電子郵件:填寫意見反饋表(附件3),發送至shichangchu@yjj.beijing.gov.cn,郵件主題請註明“藥品經營(批發)許可管理規定反饋”;
2.郵寄通信地址:填寫意見反饋表(附件3),郵寄至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6號院2號樓629室,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藥械流通處,郵遞區號:101100。(請在信封上註明“意見徵集”字樣);
3.電話:010-55527358;
4.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動”版塊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見徵集”專欄中提出意見。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