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員會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2-03-25 09:33    來源: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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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編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委政府網站(http://www.bjjtw.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北京市交通委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電話:63011677。

  一、概述

  2011年,市交通委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機制、拓寬公開渠道,依法做好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設置了政府信息公開辦事中心,在工作日有工作人員值守,接受公眾諮詢,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提供公共政府資訊查閱服務。委公開辦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明確了工作機制和崗位職責。按照《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資訊收費辦法》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在政府信息公開辦事中心公示了收費許可證和收費標準。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作正常。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本委機關2011年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3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機構職能類資訊18條,佔總體的比例為54.6%;法規文件類資訊10條,佔總體的比例為30.3%;規劃計劃類資訊4條,佔總體的比例為12.1%;業務動態類資訊1條,佔總體的比例為3.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主要介紹交通委行政職責及領導資訊等;法規文件類資訊包括《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修訂)、2012年度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額度有關事項通告等;規劃計劃類資訊包括2011年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部門預算、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等資訊。

  (二)公開形式。

  為方便公眾全面了解政府資訊,本委採用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形式包括:政府網站、新聞發佈會,以及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發佈和在政府信息公開辦事中心放置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等。其中,最主要公開形式是通過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網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並及時更新。2011年,我委完成政府網站改版,網站資訊發佈量顯著增加,發揮了政府網站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委機關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0件。其中,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4件,佔總數的40%;以信函形式申請6件,佔總數的60%。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40%是行政職責類資訊,60%是業務動態類資訊。

  (二)答復情況

  對10件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全部按期答復。其中:“給予公開”3件,佔申請總數的30%;“已主動公開”3件,佔申請總數的30%;“不予公開”1件,佔申請總數的10%;“政府資訊不存在”2件,佔申請總數的20%;“非本機關政府資訊”1件,佔申請總數的10%。

  四、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委機關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共2人。截至2011年底,按照《條例》和《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資訊收費辦法》,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共收取成本費用11.5元(其中,複製費1.5元,檢索費10元),均按規定在三個工作日內上繳市財政。本委未發生與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

  五、諮詢情況

  2011年,本委機關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92人次,其中,現場諮詢18人次,佔總數的19.6%;電話諮詢58人次,佔總數的63%;網上諮詢16人次,佔總數的17.4%。

  六、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截至2011年底,本委依申請公開答復均按時辦結,未收到任何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隨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本委將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規範工作程式,繼續深化主動公開,擴大公開範圍,不斷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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