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2-03-25 09:32    來源: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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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編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市農委政府網站http://www.bjnw.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市農委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電話:83979261。

  一、概述

  2011年,市農委緊密結合中心工作,在城鄉一體化發展過程中,圍繞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改進公共服務方式,轉變機關職能和工作作風,密切與群眾的聯繫,拓展公開領域,創新公開方式,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積極推進政府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作,有力促進了市農委各項政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2011年,市農委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系統上主動公開資訊248條。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數3條,機構職能類資訊百分比1.21%;法規文件類資訊數22條,法規文件類資訊百分比8.87%;規劃計劃類資訊3條,規劃計劃類資訊百分比1.21%;業務動態類資訊220條,業務動態類資訊百分比88.71%。

  2011年,市農委在市農委網站政府信息公開頻道上,公開或更新政府資訊1126條。2011年對市農委承擔的市委市政府29項摺子工程,新農村摺子工程19項和1項年度實事每季度進展情況進行公開。

  2011年,市農委網站上“城鄉一體化”頻道,下設綜合經濟、現代農業發展、非農産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等9個欄目,全面反映了我市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的工作情況,2011年該頻道更新資訊4499條。“新農村建設”頻道下設生産發展、生活寬裕、村容整潔、鄉風文明、管理民主、法律知識等6個欄目,全面反映了我市各郊區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取得的各項成就,2010年該頻道更新資訊2456條。

  2011年,市農委網站政府信息公開頻道登載了陳錫文解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解讀;《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解讀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等3條文件的政策解讀,有利於廣大公眾深刻領會相關政策精神。

  2011年,市農委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結合市農委現場接待窗口的實際工作情況,按月度及時編制更新北京市農委信息公開目錄,便於來訪諮詢人員現場查詢。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市農委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並以辦理完成有效回復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本機關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共2人;兼職人員共4人。

  2011年,市農委未發生與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也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與政府資訊申請有關的任何費用。

  五、諮詢情況

  2011年,市農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486人次。其中,現場諮詢81人次,佔總數的16.7%;電話諮詢405人次,佔總數的83.3%;網上諮詢(包括:領導信箱、諮詢信箱、農村法律諮詢信箱、投訴信箱)共受理諮詢374人次,信箱的答復率為100%。

  六、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1年,市農委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具有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的工作。目前,市農委雖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問題和困難。政府資訊涉及面多量大,動態性強,專門的工作人員較少,加上市農委各項業務工作繁重且雜,普遍感到人手緊張、工作量大。

  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面臨的實際問題和困難,我們從實際出發提出以下改進措施,以便進一步做好下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進一步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我們要繼續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意義的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制度,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品質和水準。

  二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重點做好本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社會公益事業等情況的公開工作。

  三是進一步創新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在普遍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欄基礎上,廣泛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利用政務網等形式,拓寬政府信息公開的覆蓋面,切實提高服務水準,達到資訊透明、服務便捷和有利監督的目的。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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