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澱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2-03-25 09:57    來源:海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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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2011年度海澱區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年度報告為基礎編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産生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共5部分內容。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海澱區政府網站(http://www.bjhd.gov.cn/)下載。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北京市海澱區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科(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政府長椿橋路17號);聯繫電話:82579211,82510559,82510860;傳真:82579211;郵箱:xxgk@mail.bjhd.gov.cn。

  一、概述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本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悉心指導下,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務中關村自主創新示範區核心區建設,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積極深化主動公開、規範依申請公開、強化教育培訓等方面內容,紮實推進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在規範程式,強化領導,突出重點,創新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市、區政府的充分肯定。

  全年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不包含垂管部門)通過市、區兩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系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3455條,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42件,涉及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復議案61件,行政訴訟案56件。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準穩步提升。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條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積極開展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服務場所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

  (一)主動公開情況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通過海澱區主動公開專欄公開資訊13455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60條,佔總數的比例為0.45%;法規文件類資訊358條,佔總數的比例為2.67%;規劃計劃類資訊50條,佔總數的比例為0.37%;行政職責類資訊71條,佔總數的比例為0.53%;業務動態類資訊12916條,佔總數的比例為95.98%。

  (二)公開場所建設

  全區設立區級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場所,具體包括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大廳和區機關第二辦公區、上地辦公中心、招商大廈、區檔案館、區圖書館6個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增設了曙光辦公中心、田村辦公中心2處信息公開查閱大廳,真正達到了便民利民原則。各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均提供各級各類政府資訊的網路自助查詢及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紙質查閱服務。

  區屬行政機關及有關事業單位,均按照統一部署在網站上公開了全部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並結合各單位的實際,設立了信息公開欄、信息公開室等,主動為群眾提供紙質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等。

  本著“政府信息公開要從資訊的源頭抓起”的原則,在2010年工作的基礎上,2011年我區實現了區級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平臺同全區公文流轉系統對接、網上辦公系統同政府網站群實現系統對接,政府資訊從産生就自動流轉到區級政府資訊管理平台中,減少了各部門工作人員二次錄入的工作量,同時也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全區各行政機關均明確了受理機構,並公佈了聯繫方式。

  (一)申請情況

  全區申請總數為242件,其中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受理60件,區級機關和區屬機構、街道辦事處和鄉鎮共受理182件。申請主要採取當面、信函和電子郵件三種方式,其中當面申請185件,佔總數的76%;以信函形式申請52件,佔總數的22%,電子郵件形式申請5件,佔總數的2%。申請內容主要涉及城市規劃、拆遷補償、房屋産權、徵收徵用土地、行政處罰、“三公”經費等項內容。

  (二)答復情況

  2011年,全區共受理242件依申請公開案件,均按期答復。其中:

  “主動公開”的2件,佔總數的0.8%。

  “同意公開”的83件,佔總數的29%。

  “同意部分公開”的9件,佔總數的3.3%。

  “不予公開”的45件,佔總數的13.7%。

  “資訊不存在”的52件,佔總數的19.2%。

  “非本機關掌握”的36件,佔總數的12.5%。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2件,佔總數的0.8%。

  “非政府資訊”的11件,佔總數的4.1%。

  “已移送檔案館”的2件,佔總數的0.8%。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依據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資訊收費辦法(試行)>的通知》(京發改〔2010〕294號),海澱區自2010年5月1日起,統一開展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收費工作。2011年我區共收取依申請公開費用213.4元。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011年,針對本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61件,撤銷9件。主要事由是不服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要求撤銷已出具的答復告知書。

  2011年本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56件,已結案55件,辦結率均為98%,有1件正在審理中。均在海淀法院審理,裁定駁回原告起訴13件,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28件,原告撤訴10件,判決被告敗訴,要求其履行信息公開職責的4件。2011年區政府、政府辦沒有因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發生。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1年,海澱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信息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教育培訓範圍有待進一步拓寬,公文信息公開屬性審查有待進一步規範。今後將從以下三個方面加強改進:

  1.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內容。2012年,除了不斷豐富動態類資訊的公開內容,還要增加公文類資訊的公開數量。同時,加大群眾關心、關注的重點資訊的公開力度。

  2.進一步拓展培訓範圍,加強工作調研。除了對信息公開具體工作人員加強培訓外,2012年還將加大對各單位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的《條例》培訓,實現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全覆蓋,同時還要積極組織對依申請典型案例的專題研討。

  3.進一步規範公文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流程。2012年,依據《條例》規定,積極指導各單位在制發公文時保密審查工作,準確定核公文信息公開屬性,加大主動公開力度,並將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列為信息公開專項考評的一項重點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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