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2-03-25 09:53    來源:房山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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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及2011年度房山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鄉鎮政府”)和區政府各委、辦、局(以下簡稱“區政府工作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房山資訊網(http://www.bjfsh.gov.cn/)下載。由於篇幅所限,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房山區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管理科聯繫(地址:房山區良鄉政通路1號;郵編:102488;聯繫電話:89350328;電子郵箱:zfxxgk@bjfsh.gov.cn)。

  一、概述

  2011年,房山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條例》和祁紅區長在房山區第六屆人大六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不斷擴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的總體要求,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服務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服務房山“三化兩區”戰略實施和“一區一城”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組織管理體系逐步健全。根據市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有關要求,區政府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明確區政府辦公室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區政府辦公室設立了專門工作機構--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科。全區25個鄉鎮政府、43個區政府工作部門共有68個政府信息公開成員單位都設立了領導機構,明確了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形成了較完善的區、鄉鎮政府兩級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體系。通過房山資訊網發佈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名錄和聯繫方式。目前,全區共有220人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查閱接待服務場所、申請受理機構均有工作人員為查閱群眾提供服務。

  (二)制度保障體系日趨完善。今年,區政府依據《條例》和市政府信息公開辦要求,對原有的資訊清理、目錄編制、專欄管理、發佈協調、紙質資訊移送、電話諮詢、指南樣本、新聞發佈、年度報告、考核、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澄清等13項制度進行了重新梳理,對使用過程中不太規範的部分進行了修改,並重新修訂印製了《房山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區政府信息公開各成員單位均按照《條例》規定,編制併發布了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三)公開渠道日益拓寬。通過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區政府信息公開各成員單位查閱場所提供查閱服務,增加了面向基層的服務量。各查閱場所全部配備了便民服務設施,制定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制度,方便群眾查閱政府資訊。“房山資訊網”門戶網站開設了具備檢索、下載功能的“房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區非緊急救助中心拓展了熱線服務功能,為群眾提供政策法規解答服務。

  (四)工作機制逐步強化。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區保密局、區檔案局、區監察局、區法制辦、區非緊急救助中心等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和涉及的重點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建立了政府資訊協調發佈機制,制定並印發了《房山區政府資訊發佈協調辦法(試行)》,確保資訊發佈及時準確。

  (五)服務作用日益深化。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緊緊圍繞推進房山“三化兩區”戰略實施和“一區一城”建設提供保障。有關部門及時發佈新城規劃、徵地拆遷、社會保障等方面資訊,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服務作用進一步深化。

  (六)教育培訓取得實效。按照循序漸進、有的放矢、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了專題培訓、基層教育培訓等工作,進一步提高了大家的理論水準和實際工作能力,糾正了一些問題。繼續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區行政學校(黨校)科級幹部培訓內容,每期培訓都有授課安排。重新增印了《房山區信息公開工作100問》、修訂了《房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文件彙編》下發各成員單位,作為學習培訓教材。各鄉鎮政府、區政府工作部門通過專題輔導、集中培訓等方式開展了單位內部的培訓工作,全年共培訓幹部700余人次。

  (七)監督保障工作機制落實。為保障信息公開工作的落實,區政府依據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的考核標準,結合區政府實際,會同區法制辦、區監察局、區檔案局、區資訊中心等單位,對區政府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標準進行了重新制定,明確了考核標準和方法。今年11月,會同區法制辦、區監察局、區檔案局、區資訊中心等單位對68個成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檢查考核,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依法行政和政府績效考核重要內容,較好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八)積極創新工作途徑。為更好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交流平臺,根據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際,從第一季度起,創辦了《房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動態》,下發區領導小組成員和各成員單位。在《房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動態》上,除對全區成員單位日常工作進行量化、排序外,還對未按時完成工作的單位進行通報,並建立了業務交流內容,對成員單位好的做法進行宣傳推介,較好的推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落實。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全區不斷深化主動公開內容,拓展主動公開渠道,強化監督管理,紮實推進主動公開工作。全區68個政府信息公開成員單位2011年度主動公開政府資訊4136條,其中法規文件類964條,佔總數的24%;機構職能類182條,佔總數的4%;規劃計劃類103條,佔總數的3%;業務動態類2826條,佔總數的69%。

  自《條例》施行以來,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3318條。自《條例》施行至2010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9834條。

  全區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600余人次。

  區政府信息公開大廳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400余人次,複印文件350余頁,提供文件200余份。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68個政府信息公開各成員單位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全區建立了62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公佈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

  (一)申請情況。

  全區申請總數為132件。其中,當面申請104件,佔總數的79%;郵寄申請28件,佔總數的21%。申請的內容一是建設拆遷、徵地、補償等方面113件,佔85.6%;二是建設項目批准文件5件,佔3.8%;三是涉及村莊規劃4件,佔3%;四是農村債權債務等3件,佔2.3%;五是相關單位“三定”方案2件,佔1.5%;六是其他類5件,佔3.8%。

  (二)答復情況。

  接收的132件依申請,均依照《條例》規定全部按期給予答復。其中,同意公開的88件,佔總數的66.6%;不予公開的11件,佔總數的8.3%;資訊不存在的6件,佔總數的4.6%;非本機關掌握的資訊20件,佔總數的15.15%;部分公開的6件,佔總數的4.6%;補正申請1件,佔總數的0.75%。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按照《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區政府辦會同區發改委、區財政局等部門加大督促指導實施力度。目前,全區大部分區政府工作部門和鄉鎮政府已辦理了收費許可證,領取了收費票據,並按要求實施收費。

  四、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全區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0件。

  (二)行政訴訟。

  全區沒有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

  (三)舉報。

  全區沒有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舉報。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成員單位按照《條例》要求,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各單位工作進展不太平衡。單位之間工作存在一定差距,個別單位重視不夠,時效觀念不強,缺乏工作主動性。二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研究不夠。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加快,人民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知情權要求越來越高,應加強對做好新形勢下政府資訊工作的研究。

  2012年,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在做好日常各項工作的同時,重點做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

  一是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內容。要嚴格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界定工作;發動全區各成員單位挖掘潛力,拓寬、暢通政府信息公開方式和渠道。緊緊圍繞全區中心工作,特別是關係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勞動保障、民政、醫療衛生、教育、房屋土地管理和建設等部門,要進一步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實做細,加大主動公開資訊數量,加強相關政策解讀,滿足和適應群眾知情需求。

  二是進一步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針對2011年我區依申請數量迅速上升的情況,切實加強學習和研究,及時總結、分析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的難點問題,不斷積累經驗。進一步規範辦理手續,把好審查、辦理、答復等各個環節,確保依申請公開依法、規範辦理,申請人滿意率達100%,無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

  三是進一步加大教育培訓力度。要加強對各成員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指導、督促和檢查,加強對垂管、雙管部門的統籌協調,切實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作用,適時開展專題教育培訓,有針對性地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題,確保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安全、有序推進。

  四是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考核。要創新監督檢查考核方法,切實落實責任,加大督促檢查考核力度。適時抽查各單位工作機制、網上資訊錄入和紙質文件移送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要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效能監察、年度考核和依法行政檢查內容要求,健全機制,加強督查,完善考核,責任到人,不留死角,切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開展。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

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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