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2-03-25 09:49    來源:大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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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編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區政府網站http://www.bjdx.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大興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科聯繫(聯繫電話:010-61298636;電子郵箱:qzfxxgkglk@bjdx.gov.cn)。

  一、概述

  2011年,全區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深入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作,提高辦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為基本要求,切實推行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了群眾辦事,為促進全區經濟發展和社會政治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主動公開方面,加強保密審查並嚴格執行資訊流轉機制,加強主動公開力度,加大公開熱點及敏感資訊。同時,加強監督檢查,對主動公開資訊進行反饋和通報;依申請公開方面,繼續規範辦事流程,嚴格受理答復程式,並預見性的分析依申請公開熱點問題,堅持多部門協商的聯動受理答復方式;培訓方面,我區信息公開業務培訓繼續按照全區培訓、重點單位培訓和一對一到府培訓的三結合模式開展工作;工作機制方面,實行以人為本的工作做法,注重和申請人的交流溝通,從解決申請人實際問題的角度出發處理依申請公開。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全區各行政機關繼續開展資訊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電視、報刊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繼續完善區政府信息公開大廳等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1.政府網站

  區政府門戶網站“大興資訊網”設有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全區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2011年,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1503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264條,佔總體的比例為2.3%;法規文件類資訊636條,佔總體的比例為5.53%;規劃計劃類資訊46條,佔總體的比例為0.4%;行政職責類資訊13條,佔總體的比例為0.11%;業務動態類資訊10544條,佔總體的比例為91.66%。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點擊量累計為12200人次。

  2.報刊

  通過《大興報》向社會公開全區各類政府資訊,用專欄形式宣傳政府信息公開的開展情況和工作職能。部分街道辦事處辦有社區報刊,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輔助渠道,免費向社會發放。

  3.網路部落格

  我區部分街道辦事處通過網路這一傳播媒介,建立有所轄社區的網路部落格。通過部落格這一新穎便利的形式,對社區居民及時公開街道辦事處相關政策和各類動態資訊,拓展了新的公開形式。

  (二)公共查閱場所

  全區共設立80個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具體包括在區檔案館、圖書館、行政服務大廳設立3個區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擺放了《大興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規範性文件,並配備電腦、觸摸屏和印表機等設備。同時,在區內相關部門設立了77個二級查閱處,並進行監督指導。各查閱場所配備了便民服務設施,制定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制度,方便公眾查閱政府資訊。在《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公開了全區84家單位的辦公地址、受理科室、聯繫電話、辦公時間和網址等詳細資訊,方便了百姓查閱。初步統計全區各公開場所共接待政府信息公開諮詢6000余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各行政機關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全區繼續完善80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公佈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

  (一)申請情況

  本區2011年度共收到各類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7件,同上年相比,減少4件。其中,當面申請52件,佔總數的91.2%,同上年相比,增加15條;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0件,佔總數的0.0%,同上年相比,減少15條;以信函形式申請5件,佔總數的8.8%,同上年相比,減少4條。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97%是法規、文件類資訊,3%是行政職責類的服務類資訊。

  (二)答復情況

  已到答復期的57件申請全部按期答復,其中:

  “同意公開”的36件,佔總數的63.2%。

  “同意部分公開”的3件,佔總數的5.3%。

  “不予公開”的3件,佔總數的5.3%。

  “資訊不存在”的6件,佔總數的10.5%。

  “非本機關掌握”的8件,佔總數的14.0%。

  “要求補齊補正”的1件,佔總數的1.7%。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2011年,我區沒有依申請公開收費情況發生。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本區2011年因政府信息公開産生行政復議4件。

  (二)行政訴訟

  本區2011年因政府信息公開産生行政訴訟案件1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通過總結,我們發現工作中還存在以下幾點不足:

  第一,各單位工作水準參差不齊。信息公開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區內各單位呈現很大的工作差異。呈現出以依申請公開為引導的工作特點,即依申請公開量大的單位,相對工作開展情況較好,也比較重視。而申請量小或沒有申請的單位,只能靠領導重視程度來開展工作。

  第二,公開資訊不全面。公開工作中有避重就輕、流於形式的現象,沒有緊扣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熱點、難點、重點資訊進行公開,資訊供求不對稱。

  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們將在2012年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完善我區的工作規範和相關制度。理清已經制定並下發《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規範》、《年度工作報告編制規範》等規範。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開虛假或不完整息澄清工作辦法》。做到嚴把制度關,規範公開工作流程,使我區公開工作日趨規範化發展,為更好的保障民眾知情權、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奠定紮實基礎。

  (二)繼續加強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逐步規範流程。多措並舉提高各單位領導政府信息公開的責任意識,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規範、及時、合法。目前正與區委組織部協商將信息公開納入處級幹部培訓範疇。

  (三)深化公開內容,做好資訊的公開屬性轉化。除了不斷豐富動態類資訊的公開內容,還要不斷增加公文類資訊的公開量。這類資訊往往體現政府依法行政,利於公眾正確解讀政府的決策和行為,實現政府與公眾的有效溝通;在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過程中,對於需要或者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資訊,要積極轉化為主動公開資訊,儘量避免公共性政府資訊只向個別申請人公開,減少對同一政府資訊的多次申請問題,節約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繼續抓好依申請公開工作難點問題的分析和研究。加強協調溝通,及時總結、分析依申請公開工作難點問題,繼續完善疑難問題會商工作機制,總結經驗,推進我區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開展相關係統的介面建設,加強資訊共用。計劃調整公文傳輸系統,使信息公開與公文流轉緊密結合。充分利用資訊技術,對政府信息公開系統與政府門戶網站進行整合,避免網站欄目重復建設和資訊重復錄入,節約運作成本,實現資訊資源共用。

  (六)加強監督檢查。繼續建立健全監督檢查、考核評估、責任追究機制,研究制定《大興區信息公開責任追究辦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在總結往年考核工作的基礎上,健全完善客觀實際、公平公正的考核工作機制。不斷創新考核工作方式、方法,根據職能分工,確定考核的重點、內容。通過信息公開管理系統,加強系統後臺監督;研究日常監督與日常考核、月度測評相結合的階段考核方式,實現以考核促工作的目的。

  (七)加強培訓,抓好隊伍建設。繼續加強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編制我區的《依申請公開案例彙編》,提高全區各單位解決依申請公開疑難問題的能力。在對各委辦局、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公開工作的加強具體指導和日常監督的基礎上,結合各單位工作實際,開展全區範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工作集中培訓。對各單位工作中的好方法、好措施進行推廣,針對各單位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專項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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