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雲縣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2-03-25 09:46    來源:密雲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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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在2011年度密雲縣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密雲縣政府各委、辦、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基礎上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密雲政府網站下載。由於篇幅所限,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密雲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密雲縣新東路285號政府信息公開大廳;郵編:101500;電話:010-69049004;郵箱:xxgk@bjmy.gov.cn)。

  一、概述

  2011年,密雲縣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準確把握“十二五”時期新形勢新要求,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市政府大力指導下,繼續紮實推進,取得較好成效,為加快實施密雲生態涵養發展區工作方略,實現“三個走在前列”奮鬥目標,發揮了積極作用。

  2011年,全縣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不包含垂管部門)通過市、縣兩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系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356條,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件,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平穩有序。

  二、主動公開情況

  (一)主要公開渠道

  1.政府網站。“北京·密雲”門戶網站自《條例》實施之日起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全縣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2011年通過政府網站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356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68條,佔總數的5.01%;法規文件類資訊235條,佔總數的17.33%;規劃計劃類資訊155條,佔總數的11.43%;行政職責類資訊15條,佔總數的1.11%;業務動態類資訊883條,佔總數的65.12%。

  2.政府公報。《密雲縣人民政府公報》為季刊,主要刊載內容包括:轉發北京市地方性法規和有關法規的決定;縣政府的各項決議和政策規定;縣政府批准的有關機構調整、行政區劃變動和人事任免的決定;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發佈的重要文件;縣政府領導同志批准刊載的其他文件。2011年,出版《密雲縣人民政府公報》4期,每期發放500份,通過縣政府信息公開大廳、縣檔案局、縣圖書館及鎮街行政機關提供索取服務,供公眾查閱借閱。

  (二)公共查閱場所

  全縣共設立60個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具體包括縣政府行政服務大廳、縣檔案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室、密雲縣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室、鄉鎮(街道)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縣政府各委辦局公共查閱室和資料索取點。各查閱場所配備便民服務設施,免費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制定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制度,方便公眾就近查閱政府資訊。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縣各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全縣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單位均確定了受理機構,並公佈了聯繫方式。

  (一)申請情況

  全縣申請總數為4件(不包含市垂管部門),其中縣政府4件,全部都是當面申請。

  (二)答復情況

  已到答復期的4件申請全部按期滿意答復。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密雲縣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並未産生收費。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全縣各行政機關尚未受理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申請。

  (二)行政訴訟

  全縣未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1年,密雲縣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信息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教育培訓範圍有待進一步拓寬,整體工作進度有待進一步推進。今後將從以下三個方面加強改進:

  1、進一步充實公開內容。2012年,除了及時公開公文類資訊,還要不斷豐富動態類資訊的公開內容。拓展公開場所,在縣文化活動中心增添15塊公開欄,增加群眾關心、關注的重點工程類資訊的公開力度。

  2、進一步加強培訓力度。除把《條例》納入行政機關公務員初任培訓、科級和處級公務員任職培訓、公務員更新知識培訓等常規教育培訓課程中外,逐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不斷豐富和深化培訓內容。

  3、進一步推進全縣工作力度。2012年,加強各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工作,明確受理主體、辦理程式、反饋機制,充分發揮監察機關行政監察職能,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獲取政府資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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