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22-01-24 10:00    來源: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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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編制本報告。

  一、總體情況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加強教育培訓和監督保障。市藥監局建立健全黨組書記、局長負總責,主管局領導具體負責,處室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各負其責的組織體系,加強統籌領導和監督保障。根據國辦《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北京市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相關要求,不斷完善工作制度機制,規範工作程式。積極參加市政務服務局工作培訓,加強教育培訓。本著“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修訂並及時公開市藥監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按照“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逐條對應“三定職責”制定《政務服務事項清單》,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和力度。

  二是加強政府資訊管理,推進主動公開。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全面規範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在“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欄目明確設置履職依據、機關簡介、規劃資訊、統計資訊、行政許可、處罰強制、監督檢查、預算決算、收費項目、政府採購、招考錄用、其他法定資訊等12個二級欄目,加強政府資訊管理,及時進行主動公開。全年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共91911條,及時公開“三公”經費、年度預決算等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強化工作協同,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市藥監局各部門之間密切工作配合,及時對依申請公開工作進行會商,確保依申請公開工作合法、高效。2021年共收到依申請公開36件,已全部依法及時辦結;行政復議1件,市政府決定維持結果;行政訴訟2件,其中1件西城區法院和市二中院均裁定駁回起訴,另1件正在審理過程中。

  四是嚴格工作程式,加強政策解讀。嚴格按照《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性文件公開發佈和解讀工作辦法(試行)》文件要求,對政策性文件進行解讀。明確解讀主體的責任,規範政策解讀的程式,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佈。2021年通過文字、圖片等多種形式,對《北京市“十四五”時期藥品安全及高品質發展規劃》等政策性文件共進行政策解讀21次。

  五是豐富公開形式,優化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擴展公開渠道,除充分利用好傳統媒體之外,發揮新興媒體時效性強的特點,充分利用網路媒體、微網志、微信等形式,提高公開內容覆蓋面,提高公開效果和效率,加強與網路新媒體的合作,形成多層面、多角度、多點位的立體公開模式。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突出用戶思維和服務導向,按照産品分類對數據進行歸集;加速網站升級改版,專人每日巡網,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理,確保公開資訊及時、準確、規範,網站安全運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目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已成為促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手段和機制,市藥監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但是,也還存在政府信息公開意識需進一步加強、重公開輕解讀現象需進一步改善、輿論引導能力需進一步提升等不足之處。2022年,市藥監局將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充實公開內容,依法、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公眾普遍關心、涉及切身利益的政府資訊;以重點工作為統領,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安全用藥等方面重大決策公開力度和政策解讀;以“藥品安全月”等大型活動來豐富形式和內容,進一步提升社會共治效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政府信息公開資訊處理費方面,市藥監局發出收費通知的件數和總金額以及實際收取的總金額均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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