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7-03-20 10:00    來源: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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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編制《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報》)。

  全文包括《北京市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等。

  《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報》發佈在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www.bjta.gov.cn/政府信息公開欄。如有疑問,請與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外大街28號1305室,郵編:100022,聯繫電話:010-85157462)。

  一、概述

  2016年,我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北京市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嚴格落實《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相關規定,在市政府政務公開辦的指導下,圍繞政務“五公開”基本要求,不斷深化信息公開,持續促進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細化完善制度機制,摸索創新公開形式,暢通信息公開渠道,強化信息公開監督,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及時答復申請諮詢,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落實《工作要點》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中辦發〔2016〕8號文件、國辦發〔2016〕19號文件和京政辦發〔2016〕26號文件精神及要求,著眼于夯實政務公開基礎,建立政務公開長效機制,成立由委黨組書記、主任任組長,其他委領導任副組長,機關各處室、執法大隊及委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推進落實。日常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指定專人具體承辦。

  (二)完善制度建設。一是健全公示機制。堅持每季度對各類旅遊企業旅遊投訴資訊在官網進行公示,包括被投訴旅行社的名稱、經營許可證號、投訴件數,本季度投訴類別、涉及區域、投訴反映的主要問題以及下季度旅遊預報等內容。二是建立曝光機制。對查實處理的旅遊案件,利用旅遊公共資訊誠信系統等途徑或媒體,及時向社會公眾曝光。三是完善互通機制。加強與市工商局等部門資訊的互聯互通,實現旅遊企業註冊登記和行政處罰資訊的數據交換和共用,對旅遊市場不正當競爭、設立帳外回扣等行為形成合力打擊。

  (三)搭建資訊平臺。按照高效、實用、便利的原則,積極開拓政務公開新載體、新渠道、新形式。

  1.依託“首都之窗”門戶網站和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官網,設立辦事指南、新聞中心、政務公開、諮詢投訴、誠信公示等專欄,不斷推進政務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2.在市政務中心旅遊辦事大廳、旅遊大廈等場所,通過印發辦事手冊、設立政務公開專欄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政務資訊,為群眾提供服務平臺,讓日常工作在“陽光”下運作。

  3.針對“兩微一端”等新媒體時效性強、互動性好、受眾面廣和傳播快捷高效等特點,拓展政務資訊發佈渠道,擴大信息公開範圍,提升資訊發佈的覆蓋面和受眾度。

  4.積極與新華社合作推出“北京旅遊手機報”,及時通過彩信手機報、手機報微信公眾號和新華社客戶端北京旅遊板塊,發佈重大旅遊提示資訊和旅遊新政解讀等內容,為遊客提供便捷的資訊服務。

  5.發揮廣播、電視、報紙、雜誌等傳統媒體的作用,在《北京日報》《中國旅遊報》等報刊開設專欄,通過廣播電臺及時發佈最新消息,定期刊印《首都旅遊報》,滿足不同層次群眾獲取旅遊政務資訊的需求。

  6.開通65158249資訊服務熱線,24小時解疑釋惑,依託全市300多個旅遊諮詢站(點),直接面向群眾回復諮詢。

  三、主動公開政府資訊

  2016年,以政府網站為主要渠道,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政府資訊共計601條,其中機構職能類3條,佔0.5%;法規文件類9條,佔1.5%;規劃計劃類11條,佔1.83%;行政職責類2條,佔0.33%;業務動態類576條,佔95.8%。

  四、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全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5件(其中當面申請1件,佔20%;網路線上填報申請2件,佔40%;信函郵寄申請2件,佔40%),主要涉及行政許可標準、行政執法、旅行社情況公開及旅行社投保資訊和境外旅行分社增存保證金等資訊和數據。

  按時辦結數5件,答復率100%,其中同意公開2件,佔答復數40%;屬於已主動公開1件,佔答復數20%;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不同意公開1件,佔答復數20%;申請資訊不存在1件,佔答復數20%。

  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6年度,我委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的行政訴訟。

  六、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以及免除費用的情況

  2016年度,我委未收取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的檢索、複印、郵寄等費用。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6年,在市公開辦的指導下,我委按照《條例》要求,紮實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信息公開意識還需進一步加強和提高,信息公開方式還需進一步豐富和拓展,考核檢查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和細化。

  2017年,我委將在總結成績、搜尋問題和不足的基礎上,繼續認真貫徹執行《條例》,按照公開、規範、高效、便民的要求,堅持依法公開、主動公開、及時公開,切實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效。

  (一)積極做好第三方評估反饋情況整改。根據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評估結果,針對指出的問題和不足,進行深入整改,提高我委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標準。

  (二)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紮實推進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市政府有關要求,緊緊圍繞我委年度中心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升我委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水準。

  (三)進一步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結合年度中心工作,制定培訓計劃,積極邀請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領導和學院專家學者進行授課輔導,提升我委信息公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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