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6-03-25 15:12    來源: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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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之規定,現編制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電子版可自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截至2015年12月31日。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辦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花園路27號,郵編100080,電話82236200。

  依據《規定》第三十六條之規定,本報告包含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組織機構、制度建設、渠道場所、教育培訓等年度工作開展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以及免除費用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七項內容。具體為:

  一、年度工作開展情況

  本年度,市文化執法總隊依據《條例》及《規定》之規定,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日常管理,健全組織機制。

  成立總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總隊黨組書記、總隊長李樹江同志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班子成員張偉、周大慶、王寧之、劉鐵京、梁祖國同志任副組長,總隊各部門負責人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研究、解決總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周大慶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總隊辦公室、人事處、法制監督處、紀檢監察辦(機關黨委)、綜合協調處、宣傳中心、資訊中心為成員單位,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總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完善公開範圍,落實工作制度。

  認真學習貫徹《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將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作為全年工作重點。根據《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新增和細化條款,對原有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梳理,並完善了其他相關制度,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信息公開手冊》,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更為完整,管理更為科學,流程更為順暢,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化水準。

  (三)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服務水準

  通過舉辦專題培訓,邀請市政府辦公廳專業人員授課的形式,提高幹部信息公開意識和工作水準,進一步規範總隊信息公開工作。編制內部培訓教材,不定期發佈工作指導、工作通報、召開協調會等方式,提高認識,改進工作,加強經驗交流,提升業務水準,取得了較好的實際效果。

  二、主動公開情況

  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指導思想,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

  (一)公開情況

  本年度,通過總隊網站主動公開資訊856條,全文電子化資訊率達100%。具體如下:其中,新增法規文件類資訊28條,佔3.3%;主動公開機構職能類資訊20條,佔2.3%,主動公開規劃計劃類資訊8條,佔0.9%;主動公開行政職責類資訊數673條,佔78.7%;主動公開業務動態類資訊125條,佔14.6%;其他2條,佔0.2%。

  (二)公開渠道?

  總隊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渠道之一,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三、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情況

  本年度,總隊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件,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部依法辦結。

  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總隊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3件,行政復議0件。

  五、收費情況

  本年度總隊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合計人民幣0元。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本年度總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總隊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剛剛起步,社會公眾對此的知曉率還不夠高,申請公開數量不多,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下一步,總隊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實際情況,一方面健全信息公開審查、發佈、監督、考核等工作制度,繼續依法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另一方面加強研究探索疑難問題解決途徑,充分運用門戶網站、文化執法主題宣傳活動等形式,提高社會公眾對總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知曉率,為廣大公眾提供方便、快捷、有針對性的資訊服務。

  七、其他事項

  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

  1.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總隊認真梳理了權力清單事項,將673項處罰事項權力清單全部予以公開;公佈了總隊2012年至今年的財政經費預算、決算情況。

  2.加強政策解讀工作。在總隊網站開設政務公開專欄,公開了總隊“三定”方案、執法依據、執法流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在市區兩級文化行政執法部門設立了法規自由索取欄,免費發放文化市場管理常用法規“小冊子”,為執法對象和廣大群眾了解文化市場法律法規提供方便。

  3.加強信息公開制度機制建設。制定了依申請公開細則、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政府資訊發佈協調製度、信息公開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澄清工作方案等有關制度,為加快推進總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保障。

  4.加強對區縣的專項指導。要求各區文化執法隊積極配合所在區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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