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雲縣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5-03-25 15:05    來源:密雲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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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以2014年度密雲縣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年度報告為基礎編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北京市密雲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電話:69042701,傳真:69042701。

  一、概述

  2014年,密雲縣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以下簡稱“公開機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法定義務,繼續紮實推進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健全機制制度、深化主動公開、規範依申請公開、加強監督考核、強化交流培訓和推進業務研究等方面取得較好成效。

  全年全縣各公開機構(不包含垂直管理部門)通過市、縣兩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系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6771條,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88件。

  二、主動公開情況

  2014年,全縣各公開機構主動公開政府資訊6771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451條,佔總數的比例為6.66%;法規文件類資訊368條,佔總數的比例為5.43%;規劃計劃類資訊121條,佔總數的比例為1.79%;行政職責類資訊52條,佔總數的比例為0.77%;業務動態類資訊5779條,佔總數的比例為85.35%。

  (一)主要公開渠道

  1.政府網站。增強政府網站“第一平臺”的作用,對密雲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進行升級改版,優化了網路查閱政府資訊的模式,為公眾查閱政府資訊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2.政府公報。全年出版《北京市密雲縣人民政府公報》4期,每期發放500份,通過縣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窗口、縣檔案館、縣圖書館、各鎮街鄉政府信息公開宣傳查閱場所等為公眾提供免費查閱借閱服務。

  (二)服務場所

  1.縣級服務場所。全縣設立了3個縣級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場所,具體包括縣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窗口、縣檔案館和縣圖書館。3個查閱場所負責提供各級各類政府資訊的網路自助查詢、本縣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紙質版查閱、《北京市密雲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免費領取等服務工作。服務窗口主要負責公眾向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遞交公開申請的接待、受理、答復,以及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諮詢解答工作。

  2.鎮街鄉宣傳查閱場所。全縣18個鄉鎮、2個街道辦事處均設立了本地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宣傳查閱場所,配備了自助查詢設備,方便公眾就近查詢政府資訊。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4年,全縣各公開機構強化服務意識,優化申請辦理流程,進一步提升申請辦理品質和答復效率。

  (一)申請情況

  全縣各公開機構共受理申請88件,其中,縣政府和縣政府辦4件,縣級機關和縣屬機構79件,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地區辦事處5件。從申請方式來看,當面申請25件,佔總數的28.4%;以信函形式申請63件,佔總數的71.59%;申請內容主要涉及房屋拆遷、徵地補償等。

  (二)答復情況

  在全縣88件申請中,共計有88項申請事項,答復情況如下:

  “同意公開”的78項,佔總數的88.63%。

  “不予公開”的1項,佔總數的1.13%。

  “部分公開”的1項,佔總數的1.13%。

  “資訊不存在”的3項,佔總數的3.4%。

  “非本機關掌握”的2項,佔總數的2.27%。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2項,佔總數的2.27%。

  “非政府資訊”的1項,佔總數的2.33%。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全縣各公開機構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並未産生收費。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全縣各行政機關尚未受理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申請,未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4年,本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開理唸有待進一步提升,信息公開渠道有待進一步拓展,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2015年,將從以下三方面加以改進:一是繼續加強領導,強化公開理念;二是繼續深入推進主動公開工作;三是優化依申請辦理流程,全面貫徹執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不斷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減少因為依申請産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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