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4-03-25 15:34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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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教委”)編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報告電子版可從市教委網站(http://www.bjedu.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聯繫,聯繫電話:66075007。

  一、概述

  2013年,市教委認真貫徹落實《條例》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市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要求,繼續以公開、便民、高效為基本要求,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促進機關依法行政,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作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開展順利。

  繼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信息公開工作。我委文件類政府資訊隨時産生、隨時確定公開屬性並進行保密審查、按照規定時限上網公開。

  針對公眾關注的教育熱點問題,我委及時通過市教委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相關文件,通過《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政報》,定期召開新聞通氣會、利用報刊電視和“市教委微網志”等多種形式及時發佈、宣傳教育有關政策、措施。2013年我委及時公開了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政策、各類招生考試、規範義務教育階段收費等資訊。《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出臺前,我委召開新聞媒體溝通會解讀政策,為使考生和家長更加清晰地了解考試招生各個環節的要求,我委製作了流程示意圖,並公佈了市、區縣諮詢電話,為公眾了解相關資訊提供有效服務。

  市教委2012年決算和2013年預算、教育經費執行情況公告、年度教育事業統計資料等部分社會關注熱點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已經形成工作慣例,按法定時限及時向社會公開。

  我委網站充分利用各項功能提供針對性的服務並連結了大量所屬單位的網站,豐富了信息公開的內容和種類。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13年我委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65條,其中行政規範性文件16條。自2008年5月1日以來,我委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786條,全文電子化率達到100%。

  在本年度主動公開的365條政府資訊中:

  機構職責類政府資訊10件,佔2.7%;

  法規文件類政府資訊18條,佔4.9%;

  規劃計劃類政府資訊9條,佔2.4%;

  業務動態類政府資訊328條,佔90%。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2013年度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4件(含18項內容),按照《規定》均按時予以答復。

  從申請的內容看:

  涉及法規文件類政府資訊6件,佔33%;

  涉及規劃計劃類政府資訊2件,佔11%;

  涉及業務動態類政府資訊10件,佔56%。

  在已答復的申請中:

  同意公開8項,佔44%;

  不予公開1項(第三方不同意公開),佔6%;

  非本機關資訊4項,佔22%;

  資訊不存在2項,佔11%;

  部分公開1項,佔6%;

  未製作2項,佔11%。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我委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1人,兼職人員2人。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2013年我委無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的情況。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減免收費情況

  2013年無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向我委提出減免收費申請。

  (四)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

  2013年我委未産生政府信息公開訴訟相關的費用支出。

  五、諮詢情況

  2013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65639人次,其中,現場諮詢2人次,電話諮詢61153人次,網上諮詢4484人次。市教委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頁面訪問量為91290人次。

  六、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3年沒有針對我委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案。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對社會關注政策文件的解讀仍需加強。二是整合資訊資源專題服務公眾作用比較薄弱。

  (二)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認真總結《條例》實施五年來工作,促進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法制化。二是繼續加強政策文件解讀和整合資訊資源專題服務群眾作用。三是繼續研究探索市屬高校信息公開工作體制機制建設,做好社會關注的招生、考試等信息公開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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