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審計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4-03-25 14:28    來源:北京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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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四章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編制《2012年北京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和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等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首都之窗-北京審計”網站(http://www.bjab.gov.cn)下載。由於篇幅有限,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菜戶營街甲2號;郵編:100054;電話:010-63356789;電子郵箱:gksq@bjab.gov.cn。)

  一、概述

  2013年,我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積極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和《2013年北京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緊密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努力提升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準,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創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繼續平穩有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逐步加大審計資訊依法公開力度,擴大審計結果公開的範圍和領域,紮實推進重點部門、重點領域的審計結果公開工作。二是進一步創新信息公開形式,改版了網站,提升了網站服務功能建設,加強線上服務,突出了網站的服務性。改造了局政府信息公開接待室,強化服務公眾的理念和宗旨。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領導組織、保密審查等工作機制,審計工作透明度進一步提高。

  二、主動公開資訊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13年,我局在繼續做好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公開工作基礎上,不斷豐富和完善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工作,注重總結以往工作發展的規律和經驗,在實踐中探索、在探索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進一步提升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和全面性。2013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48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發佈審計結果公告41篇,規劃計劃類資訊1條,佔總體的比例為2%;業務動態類資訊44條,佔總體的比例為91%。

  (二)主動公開工作特點。

  2013年,我局主動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公開的形式和做法更加成熟,公開的範圍更加寬廣,公開的結果更加顯著。

  一是部門審計結果公告工作常態化。在2011年、2012年的基礎上,2013年我局通過網站第三次公開了39個市級部門和單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單項審計結果及本局預算執行情況檢查報告,公告涉及的部門較2012的33個和2011年的32個進一步有所提升,部門審計結果公告各項工作已經成熟,公眾對審計結果公告工作的認可度提高,推動了審計結果公告工作。

  二是公開工作部署同步化。據全市統一部署,依據市財政部門的要求,我局按照規定的格式、內容、時間在網站公開了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情況。公開工作不僅合規,同時內容全面、數據準確,得到公眾和有關部門的認可與肯定。

  三是公開的內容形式多樣化。2013年,我局在網站開闢專區突出顯示市級部門和單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單項審計結果公告,審計結果公告在網站發佈以後,引起社會高度關注。通過網站,引導公眾廣泛參與審計事務,更好的構架起網民與審計、社會與政府部門交流、互動的橋梁,提升了信息公開水準,方便網民查詢瀏覽。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申請情況。

  201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5件。其中:網際網路申請3件,郵件申請2件。我局按照《北京市審計局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工作辦法(試行)》和《北京市審計局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流程操作,依法對申請事項作出書面答復。

  (二)依申請公開答復情況。

  2013年,我局共收到5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已全部按期答復。

  (三)依申請公開收費情況。

  2013年,我局依申請公開收費0元。

  (四)依申請公開諮詢情況。

  2013年,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諮詢有5件,其中:現場諮詢1件,電話諮詢4件。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2013年,無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也無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訴。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信息公開工作仍需進一步深化,尚需結合審計工作特點,借助《北京市審計條例》對審計結果公開工作的要求,研究完善具體工作機制。2014年,我局將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以積極穩妥為宗旨,進一步擴大審計結果公開範圍。

  2014年我局將繼續深化審計結果公開工作,進一步擴大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公開的範圍,擴大社會對審計結果的知情權,將審計監督與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有機結合,促進有關單位主動、迅速抓好審計整改措施落實。

  (二)不斷完善審計結果公開制度,切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我局將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總體要求,繼續推進審計結果公告工作,完善相關制度,細化公開措施,促進審計結果公告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從而及時、全面、準確地把事關企業群眾切身利益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重點資訊梳理出來、公佈出去。

  (三)進一步拓寬公開渠道,進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水準。

  2014年,我局將緊緊圍繞全市和審計的中心工作,加強與公眾的聯繫、拓寬公開渠道、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政務微網志等在信息公開、為民服務方面的窗口效應和審計宣傳的渠道作用,及時公開資訊,答復公眾詢問,回應公眾關切,確保公眾及時知曉和有效獲取公開的政府資訊,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效。

北京市審計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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