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農業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4-03-25 13:49    來源:北京市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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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農業局編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北京市農業局政府網站”(http://www.bjny.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農業局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室聯繫(地址:西城區裕民中路6號北京市農業局辦公樓1號樓一層大廳;郵編:100029;聯繫電話:82031833;電子郵箱:lijia@bjny.gov.cn)。

  一、概 述

  2013年本機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部署,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市政府關於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3年底,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作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本機關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始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履行政府職能、加強自身建設、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的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成立了北京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規範建設。制定了《北京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按照全市統一規範,編制了《北京市農業局政府資訊主動公開目錄內容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工作辦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審核、受理、監督、保密、移送等相關工作程式和制度。

  (三)強化政府資訊基礎管理。本機關承擔著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水産業、農業機械化四大産業發展和行業監督管理,以及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産品品質安全、農村可再生能源、農業行政執法、農業科技和農技推廣等重要職責。按照《條例》規定,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每年製作或者獲取的政府資訊近7000條。按照“誰製作誰公開、誰保存誰公開”的原則,分佈在機關各處室,實行處長負責制,由專人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系統、局辦公系統和政府網站進行管理,每年編制發佈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同時,按照政府資訊移送工作有關要求,及時向市政府信息公開大廳、市檔案館和市首都圖書館移送規範性文件。

  (四)加強政府資訊保密審查。充分運用本機關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同設在本機關辦公室的便利條件,建立工作聯動機制,按照市政府資訊保密工作要求,共同執行政府資訊保密審查程式,做到了涉密資訊不公開。同時,將政府信息公開與公文運轉和檔案管理有機結合,針對公文類政府資訊重新編制了發文稿紙,增加了“信息公開形式及理由”欄目,實現了政府資訊形成過程中,同步確定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三種公開屬性。

  (五)強化監督管理,推進信息公開。本機關始終把加強監督作為規範工作、落實信息公開的關鍵。明確對違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追究的原則、方式,為責任追究提供有力的依據。本機關監察處為政府信息公開監督的專門機構,負責對機關各處室公開資訊的維護情況、受理情況進行督查;受理公眾舉報。人事處也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作為部門和幹部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充分發揮監督舉報機製作用,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對信息公開的事項,都建有投訴意見箱,並公佈監督電話,接受群眾評議與監督。此外,還利用政府網站和簡報等平臺,積極主動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廣大公眾監督。

  二、主動公開情況

  (一)建立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全過程管理機制。一方面實施分類管理。制定了《北京市農業局政府資訊主動公開目錄內容規範》,將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産生的政府資訊進行分類匯總,包括機構職能類資訊、法規文件類資訊、規劃計劃類資訊、行政職責類資訊和業務動態類資訊五大類,據此編制了《北京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另一方面規範公開流程。公眾可通過市農業局網站提交申請表、信函或傳真和當場三種途徑提出申請,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室安排人員每日受理,進行登記並出具登記回執,屬主動公開範圍的,受理人員直接指明獲取途徑。第三方面完善公開資訊內容。凡是應當主動公開的內容,包括單位職能、許可事項、行政執法依據、非行政許可辦事事項、服務程式、決策內容及結果、人事招聘、法規文件和工作動態等方面的資訊,均納入了政府資訊主動公開的範圍。各部門及時提供公開資訊,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系統的維護,對公開資訊的規範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做到了新産生的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在資訊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局編制了《北京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市農業局網站上查閱,也可以到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室領取。

  (二)深化推進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工作。一方面緊密圍繞職能職責拓寬公開內容。特別是在業務動態中,將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政府資訊全部納入了主動公開的範圍,如我局承辦的政府實事、農産品品質安全、動物疫病防控、農産品市場行情等資訊。據統計,2013年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693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到了100%。其中,業務動態類資訊6848條,佔總體的比例為98.8%;法規文件類資訊52條,佔總體的比例為0.8%;機構職能類資訊30條,佔總體的比例為0.4%。另一方面建立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澄清機制。由於強化公開資訊的審核發佈工作,全年未發生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案件。通過編發《農業輿情快報》刊物以及來人、來電、網路、媒體等多種渠道,收集對領導有參考價值的前衛性涉農輿情資訊,讓領導層及時了解對社會影響大、能夠啟發決策思考的新聞資訊。同時監測媒體對我局及所屬單位的相關報道,及時發現涉及本機關職責範圍內的虛假或不完整資訊。一經發現,立即由責任處室提供完整、準確的資訊,經領導審批後,及時通過市農業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系統、召開新聞發佈會、媒體宣傳等渠道向社會發佈,消除負面影響,全年編發農業輿情資訊近3000條。第三方面積極拓展主動公開形式、延伸公開渠道。充分利用現有條件,指定了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申請信息公開的場所及諮詢、受理電話,在局政務網站上開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在局辦公樓一層大廳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見箱,編制了政府信息公開便民宣傳手冊、資料。我局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工作,及時向新聞媒體通報,開展系列宣傳和專題宣傳,讓人民群眾能夠及時地了解、關注農業局的工作、活動及相關資訊。同時,緊密結合“北京12316綜合資訊服務網”,通過專家線上諮詢、人工座席、電話自動語音、網路資訊瀏覽等四種方式,提供包括受理投訴舉報、農業資訊、技術、法律法規等政策服務,提供行政許可資訊、政府資訊、農業科技、郊區資源、農産品品質追溯、市場行情資訊等多方面的服務。2013年,共受理假劣農資投訴舉報194例,有效維護了農資市場秩序;提供農業資訊諮詢4.1萬次,平均每個工作日170余次;熱線專家值班626人次,現場解答諮詢問題1870次,應邀下鄉解決問題1000余次,促進了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網站點擊率達1500萬次,日均點擊量5萬餘次,居同行業網站前列。“北京12316綜合資訊服務網”已經成為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另一重要有效的渠道。按照市政府新聞辦要求,作為北京微網志發佈廳第三批成員單位,我局政務微網志于去年3月1日正式上線運作。今年,我局政務微網志發佈資訊449條,原創311條,原創率達69%,共獲得轉發1.89萬次,評論751次,覆蓋人次達8170余萬。資訊內容以全局工作動態、技術推廣、農業知識科普、諮詢服務等為主。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規定,本機關研究編制了《北京市農業局依申請政府公開資訊目錄》。設立了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公佈了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指定專人負責依申請公開工作,接收公眾通過信函、傳真、郵件、當面申請等方式申請我局政府信息公開資訊。同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受理、審核、回復等相關工作程式和制度,屬依申請公開範圍的,當場受理並出具登記回執,移交辦公室辦理,並將申請資訊錄入到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系統中。辦公室提出擬辦意見並將公眾申請轉到各相關處室辦理,整個辦理時限為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

  (一)申請情況

  本機關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4件。申請方式中,當面申請11件,佔總數的78.6%;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2件,佔總數的14.3%;通過郵寄方式申請1件,佔總數的7.1%。

  (二)答復情況

  已到答復期的申請全部按期答復,並且均為“同意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本機關嚴格執行《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資訊收費辦法》,自本市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來,未收取任何費用。

  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本機關設立行政復議接待場所,配備接待人員,方便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在接待場所及政府網站,公示申請行政復議的條件、審理程式及受理機構等事項。自覺接受上級機關依據行政復議法實施的監督,自覺接受司法機關依據行政訴訟法實施的監督,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

  (一)行政復議

  2013年,針對本機關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申請0件。

  (二)行政訴訟

  2013年,本機關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0件。

  五、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政府信息公開是群眾路線的重要保證,它是政府和群眾溝通的橋梁,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存在著主動公開資訊覆蓋面有待於進一步擴大,工作人員水準有待進一步提升等問題。下一步,本機關將廣泛徵求意見,充分發揮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以求真務實的作風,紮實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北京市農業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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