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4-03-25 11:24    來源: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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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由於篇幅所限,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槐柏樹街2號市府大樓2號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郵編:100053;電話010-88011350;電子郵箱:bgs@bjjrj.gov.cn)

  一、概 述

  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是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能力和水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作為負責促進本市金融發展、金融服務和金融市場建設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我局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體制機制

  我局組建以來,積極建立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體制機制,由局主要領導擔任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其他局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共同研究、指導和推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辦公室、政策法規處、人事處組成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協調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紮實有序推進。同時,我局還相繼制定並完善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新聞發言人制度》、《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辦法》,為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穩步推進工作,紮實完成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基礎性工作

  2013年,我局嚴格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系統的使用、移送登記及數據報送工作等基礎性工作,並及時更新單位概況、機構設置、職能職責及領導資訊等內容,通過“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擴大主動公開資訊範圍,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我局通過研究制定依申請公開資訊內容分類表,細化依申請公開資訊內容分類工作,為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礎。我局還修訂完善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依申請公開辦法》,並印發了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流程圖,使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高效化。

  (四)進一步規範和深化主動公開工作

  2013年,我局圍繞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推動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規範、有序開展,進一步規範和深化主動公開工作。一是認真落實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精神,強化政府信息公開意識,加強制度機制建設,堅持做好基礎工作。二是主動深入挖掘各類工作資訊,加大局內報送政務網站資訊的督促力度,做到即報、即審、即發,及時向公眾通報我局工作最新進展和成績亮點。三是重點加大對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的報道,專門開闢專欄對非法集資基礎知識和法律法規,以及各監管機構各區縣的有關活動進行集中宣傳報道,取得了較好的信息公開和宣傳效果。四是借助局政務門戶網站、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首都金融”官方微網志等多種渠道,形成合力,創新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工作。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2013年,我局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5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3條,佔總體的比例為12%;法規文件資訊2條,佔總體的比例為8%;規劃計劃類資訊2條,佔總體的比例為8%;業務動態類資訊18條,佔總體的比例為72%。

  2013年,我局政務網站載入政府資訊及其他各類資訊共計107條。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本局201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局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取的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執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印發的《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資訊收費辦法(試行)》。

  四、行政復議、訴訟及舉報情況

  本局2013年度未接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訴訟及舉報。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進展,但與上級要求和群眾需求還有一定差距,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主要表現在公開資訊的品質和時效性還有待進一步提升,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力量還需要加強。

  2014年,我局將針對以上問題,重點做好以下工作:組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提高責任意識,增強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充分利用信息公開新渠道,拓寬信息公開範圍,深度挖掘資訊,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互動,更好地促進全局各項工作開展。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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