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3-03-25 15:26    來源: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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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按照北京市政府相關工作部署,結合工作實際,編制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如下。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人員和收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北京市科委網站(http://kw.beijing.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市科委政府信息公開受理處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大街16號西樓907室;聯繫電話:66514502)

  一、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市科委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設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負責市科委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工作;成立市科委政府信息公開受理處,承擔市科委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2012年度,通過在市科委網站上設置專欄、編制《北京市科委政府信息公開手冊》等多種形式,積極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012年,市科委主動公開政府資訊878條,依申請受理申請1件,接受諮詢查閱378人次。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2012年,市科委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878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4條,佔總體比例為0.5%;法規文件類資訊14條,佔總體比例為1.6%;規劃計劃類資訊0條,佔總體比例為0;行政職責類資訊0條,佔總體比例為0;業務動態類資訊860條,佔總體比例為97.9%。

  (二)公開形式

  1.政府網站

  市科委網站設立“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發佈市科委政府資訊,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

  2.公共查閱點

  市科委政府信息公開受理處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查閱場所配備了觸摸屏、資料索取欄、列印複印設備等服務設施,制定並公開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制度,為公眾查閱資訊提供便利服務。

  3.其他形式

  市科委積極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形式,例如開通市科委官方門戶微網志;在市科委門廳設立電子觸摸設備、擺放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指南、印製發放政府信息公開便民手冊、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市科委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當面申請)。已按依申請公開流程,及時答復了申請人。

  (二)答復情況

  此件依申請事項在徵求第三方意見後,給予申請人“不予公開”答復。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市科委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3人;兼職人員17人。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市科委嚴格遵守《北京市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諮詢情況

  2012年,市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378人次。

  六、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針對市科委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0件。

  針對市科委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0件。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2年,在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指導下,經過全體人員的努力,我委信息公開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和進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業務水準有了較大幅度提升。但對照市政府的要求和群眾的期望,我們也清醒的認識到我們的工作還有一定的不足,如何進一步加強主動公開、保持工作人員的政治敏感性,同時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知曉率,打造服務型政府,都是在以後工作中要著重考慮的。

  2013年,我委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準:

  (一)拓寬公開形式,加大公開力度。積極探索並實行各種方便群眾查閱、了解資訊的公開方式,方便公眾獲取更多與自己生活、工作密切相關的政府資訊,全方位打造服務型政府平臺。

  (二)加強制度建設,規範工作流程。根據相關管理制度,我委嚴格遵循工作流程,保證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規範化與制度化。

  (三)強化責任意識,完善工作機制。我委將細化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形成件件工作有著落的工作氛圍,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減少失誤,避免缺位,使信息公開工作更加嚴謹有序,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

  (四)擴大公開範圍,充實資訊內容。我委將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政府資訊,及時發佈,定期維護,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五)加強學習培訓,提升業務水準。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進一步深化領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人員思想覺悟、業務敏感性及工作水準。

二〇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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