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3-03-25 09:52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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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編制的2012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信息公開工作概述,主動公開資訊、依申請公開資訊情況,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領導和下一步工作等內容。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市國資委網站(gzw.beijing.gov.cn)下載。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市國資委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棗林前街70號;郵編:100053;聯繫電話:010-83970512)。

  一、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我委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北京市有關文件規定,緊緊圍繞中心工作,切實履行公開職責,不斷夯實公開載體,拓展公開內容,完善公開機制,信息公開工作在委機關自身建設、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融洽幹群關係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突出重點,信息公開內容日趨系統化。按照“主動公開、及時公開、定期公開、依法公開”的要求,深化信息公開工作。主動公開與國資監管、國企改革發展以及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資訊。

  二是夯實載體,信息公開方式日趨多樣化。加強委機關門戶網站建設,改版門戶網站,結合相關報刊等公開載體,緊緊圍繞“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的宗旨,從辦事、公開、服務三個層面增加公開內容,拓展服務範圍,方便群眾使用。

  三是完善制度,信息公開機制日趨規範化。在認真總結前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市國資委國有資産監督管理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完善資訊發佈審核制度,確保公開資訊的有效準確;嚴格執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完善了依申請公開資訊工作流程;研究了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議和監督檢查辦法。

  二、主動公開情況

  目前,我委逐步形成了門戶網站為主,《首都國資》、《首都建設報》、《北京國資年鑒》等各類報刊為輔,其他形式為補充的信息公開平臺。2012年,我委對門戶網站進行了改版,增設了“信息公開專欄”和“最新公開資訊”欄目,並且對“國資委概況”、“國資新聞”、“政策法規”、“通知通告”、“企業之窗”“黨建工作”、“國資集萃”等欄目進行完善,全面加強信息公開工作。

  按照市國資委“管資産與管人、管事相結合”的監管職責和監管體制要求,研究編制了19項國資監管信息公開事項,繼續完善主動公開資訊的收集、報送機制。各職能處室根據19項公開事項重新梳理基礎資訊,並通過資訊流轉環節抓好公開資訊的收集和報送,形成日常工作機制。結合新的公文處理規則,研究了信息公開屬性的界定和標注事項,在公文資訊形成過程中明確信息公開屬性;同時進一步完善了主動公開資訊工作程式。

  2012年我委主動公開資訊921條,其中,通過信息公開專欄公開23條,通過其他渠道公開898條。涉及政策法規、工作動態、企業生産經營、企業領導人員任免等方面內容。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我委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統一受理信息公開申請,明確專門受理人員,設定了受理渠道,申請人可以通過當面、信函、電話、傳真以及網際網路等方式提出申請,保證了申請渠道的暢通。

  根據我委實際,我們建立了依申請公開資訊工作機制,由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統一受理公開申請並進行分辦、督辦,相關職能處室具體負責研究答復意見,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對答復意見進行會審並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具體承辦處室負責答復,加強了工作協同,確保答復意見的規範、統一。

  2012年我委共收到8例申請公開事項,我委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對申請進行了認真審查,及時登記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受理回執,及時在辦理期限內進行了答復。其中,有5起申請人提起了行政復議(其中1起當事人撤回申請,4起行政復議裁決維持我委答復意見)。

  四、組織領導情況

  我委成立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明確了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職責、任務。領導小組由王灝副主任擔任組長,辦公室主任,監察處處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相關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國資委辦公室、政策法規處、信息化工作處、信訪工作處、宣傳工作處、監察處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資委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委辦公室主任兼任。各處室確定1名信息公開工作聯絡人,具體負責本處室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協調和落實。

  實際工作中,我委將公開資訊的保密審查融入到資訊生成、流轉的日常工作環節,由處室負責人、主管領導、委保密辦分別進行把關,通過專人辦理、處室把關、領導審核、保密辦審查等層層審查機制,確保公開資訊保密事項的事先審查、一事一審和全面審查。

  五、下一步工作

  今後一個時期,我委將在規範開展信息公開工作上下工夫,增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完善和改進工作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責任,提高發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正式印發和實施《市國資委國有資産監督管理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並結合辦法的實施完善配套制度。重新修訂市國資委信息公開指南,完善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操作流程。

  二是進一步深化信息公開內容。以公眾需求為導向,完善信息公開內容。繼續重點推進國資監管、國企改革發展以及與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密切相關資訊的公開,全面、及時、規範地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對涉及專業性強、公眾關注度高的規範性文件、重大決定事項等,認真做好解讀工作,方便公眾理解資訊內容。

  三是進一步拓展信息公開形式。充分發揮委機關網站第一平臺作用,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同時,延伸擴展信息公開渠道,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資訊創造便利條件。

  四是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水準。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總結,開展工作交流,學習借鑒好的做法和經驗,強化對信息公開問題的研究和協調。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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