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3-03-25 10:31    來源:房山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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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及2012年度房山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鄉鎮政府”)和區政府各委、辦、局(以下簡稱“區政府工作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房山資訊網(http://www.bjfsh.gov.cn/)下載。由於篇幅所限,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房山區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管理科聯繫(地址:房山區良鄉政通路1號;郵編:102488;聯繫電話:89350328;電子郵箱:zfxxgk@bjfsh.gov.cn)。

  一、概述

  2012年,房山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條例》和祁紅區長在房山區第七屆人大一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繼續紮實推進,取得較好的成效,為加快推進“一區一城”新房山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基礎工作進一步強化。

  一是組織管理體系逐步健全。根據市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有關要求,區政府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明確區政府辦公室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區政府辦公室設立了專門工作機構——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科。全區25個鄉鎮政府、43個區政府工作部門共有68個政府信息公開成員單位都設立了領導機構,明確了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形成了較完善的區、鄉鎮政府兩級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體系。通過房山資訊網發佈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名錄和聯繫方式。目前,全區共有220人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查閱接待服務場所、申請受理機構均有工作人員為查閱群眾提供服務。

  二是制度保障體系繼續加強。2012年,區政府依據《條例》和市政府信息公開辦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對原有的各項工作制度進行重新梳理,對使用過程中不太規範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並重新修訂印製了《房山區政府信息公開文件彙編》和《房山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區政府信息公開各成員單位均按照《條例》規定,編制併發布了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三是教育培訓力度不斷加大。按照“突出重點、圍繞難點、力求實效”的工作原則,採取工作會議、專項培訓等多種方式開展教育培訓。召開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會議,對工作整體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網上操作等內容進行培訓,進一步提高大家的理論水準和實際工作能力,糾正了一些問題。還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房山區行政學校(黨校)科級幹部培訓內容,每期培訓都有授課安排。

  四是信息化水準明顯提升。區資訊中心對門戶網站房山資訊網進行升級改造,增加了重點領域、財政預決算、土地資訊、重要實事、政府文件、行政收費以及重大項目等政府資訊版塊,並將政府信息公開各欄目設置在顯要位置。各單位對信息公開專欄的運作情況每天都進行維護,發現問題及時溝通解決,保障專欄正常運作。

  (二)公開渠道日益拓展。

  通過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區政府信息公開各成員單位查閱場所提供查閱服務,增加了面向基層的服務量。各查閱場所全部配備了便民服務設施,制定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制度,方便群眾查閱政府資訊。“房山資訊網”門戶網站開設了具備檢索、下載功能的“房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區非緊急救助中心拓展了熱線服務功能,為群眾提供政策法規解答服務。各單位都設置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接待窗口和場所,方便群眾申請,提供諮詢服務,並不斷完善當面、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資訊申請受理工作機制,保證對外信息公開申請渠道暢通,努力為群眾提供便捷、優質服務。

  (三)主動公開力度不斷加大。

  一是重點領域公開深入推進。2012年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電視電話會和市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後,我區廣泛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及時召開會議部署,並下發《關於做好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將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進行分解,進一步明確公開重點內容、方式、時限和要求,以及牽頭部門、責任單位。

  二是群眾資訊需求不斷滿足。圍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充分發揮政府資訊對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使群眾享有信息公開帶來的便利。2012年7月21日,我區遭受特大自然災害,社會各界紛紛伸出援助之手,積極捐款捐物支援。為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及時下發《關於加強“7.21”特大自然災害搶險救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各單位都及時、客觀、準確地將相關資訊進行公開,將真實情況告知公眾,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四)監督保障工作機制落實。

  依據市政府信息公開考核標準,結合我區實際,重新制定了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標準。採取平時督查與年終檢查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每天上網抽查各單位資訊錄入情況,並會同區相關部門不定期到相關單位檢查指導。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效能監察暨年度考核和依法行政檢查考核要求,每季度進行考核,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記入臺帳,列入年終考核依據。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全區不斷深化主動公開內容,拓展主動公開渠道,強化監督管理,紮實推進主動公開工作。全區68個政府信息公開成員單位2012年度主動公開政府資訊5677條,其中法規文件類833條,佔總數的14.67%;機構職能類214條,佔總數的3.77%;規劃計劃類32條,佔總數的0.56%;行政職責類42條,佔總數的0.74%;業務動態類4556條,佔總數的80.26%。

  自《條例》施行以來,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8995條。自《條例》施行至2011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3318條。

  全區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514余人次。

  區政府信息公開大廳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440余人次,複印文件300余頁,提供文件130余份。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全區申請總數為90件。其中,當面申請48件,佔總數的54%;郵寄申請40件,佔總數的44%;電子郵件申請2件,佔總數的2%。申請內容主要涉及拆遷、徵地、補償以及建設項目批准文件等方面。

  (二)答復情況。

  全區90件申請共涉及申請事項98項,已到答復期的94項申請事項全部按期答復,其餘未到答復期的按照《條例》時限規定在2013年答復。已答復申請事項中:

  “同意公開”30項,佔總數的31%;

  “同意部分公開”2項,佔總數的2%;

  “不予公開”9項,佔總數的9%;

  “資訊不存在”11項,佔總數的11%;

  “非本機關掌握”36項,佔總數的37%;

  “補正申請”6項,佔總數的6%;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按照《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對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取檢索、複製等費用共計371.2元。

  同時,對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領取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依法免收相關費用共計6.4元。

  四、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

  (一)行政復議。

  區政府共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案件10件。已審結的8件中,7件作出維持決定;1件申請人逾期未補正行政復議材料,視為放棄行政復議申請;其餘2件正在審理中。

  (二)行政訴訟。

  全區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2件。

  (三)舉報。

  全區沒有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舉報。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2年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發展不夠平衡;二是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力度仍需進一步增強。

  2013年,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重點做好以下六個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主動公開內容。要嚴格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在主動公開流程上推進公文運轉與信息公開的銜接協調,進一步明確信息公開屬性確定流程,確保新生成的所有政府資訊都及時確定公開屬性,依法依規予以公開。在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過程中,對於需要或者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資訊,要積極轉化為主動公開資訊,滿足和適應群眾知情需求。要強化網站建設和場所服務,充分發展政府網站、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載體作用。

  二是深入推進重點領域公開。要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作為信息公開重點,著力推進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項目批准和實施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繼續加大對群眾關注的教育、醫療、環境保護、住房保障和統計數據等熱點資訊的公開力度。

  三是強化依申請公開工作。要嚴格依申請公開辦理程式,把好受理、辦理、答復等各個環節,熱情熱忱服務,確保依申請公開在規定時限內依法合規完成,申請人滿意率達100%。

  四是加強保密審核工作。要正確處理好公開與保密的關係,既依法保密又依法公開。堅持“先審查、後公開”和“一事一審”原則,對擬公開政府資訊進行嚴格的保密審查,杜絕未經審核的政府資訊對外公開。

  五是加大教育培訓力度。要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指導、督促和檢查,加強對垂管、雙管部門的統籌協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作用,適時開展專題教育培訓,有針對性地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六是完善考核評價機制。要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考核指標設置和考核方式,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效能監察暨年度考核和依法行政檢查考核要求,採取平時督查與年終檢查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確保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推進。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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