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3-03-25 10:18    來源:順義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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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在2012年度順義區各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及相關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基礎上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順義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jshy.gov.cn)下載。由於篇幅所限,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管理服務中心聯繫(郵編:101300;聯繫電話:010-81481130;電子郵箱:shyxxgkb@bjshy.gov.cn)。

  一、概 述

  2012年,本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條例》和北京市有關精神,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充分發揮了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了依法行政。

  (一)明確組織機構。區政府辦公室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區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管理服務中心為政府信息公開專門工作機構。全區19個鎮政府、6個街道辦事處、67個區政府工作部門和相關單位成立了領導機構,確定了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明確了相關工作職責。

  (二)落實各項制度。本區印發、轉發的資訊清理、專欄管理、考核、保密審查、依申請公開及收費等制度全部得到有效落實。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責任單位均按照《條例》規定,編制併發布了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三)強化主動公開。本區在區檔案館、圖書館和投資服務中心設立3處區級主動公開資訊查閱場所。《順義區人民政府公報》為季刊,每期印發200份,通過區檔案館提供查閱服務。在順義網城開設信息公開頻道、“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通過新聞發佈會、公告欄、宣傳屏、宣傳日、宣傳冊等形式及時公開重大活動組織實施等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政府資訊。響應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精神,積極推進我區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四)加強業務培訓。為進一步提升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工作能力和政策水準,召開了全區依申請公開工作培訓會,邀請專家詳細講解了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家有關文件的基本工作思路和方法。區政府委辦局、公司、開發區管委會,各鎮及街道辦事處主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副職和工作人員共160余人參加。

  (五)落實考核制度。年底前,對各行政機關組織領導、保密審查等7大項工作指標進行了全面考核,考核結果良好。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有關規定,本區不斷深化主動公開內容,紮實推進主動公開工作。

  2012年,通過“順義網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政府資訊9131條(累計達到3934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221條,佔總數的2.42%;法規文件類資訊320條,佔總數的3.5%;規劃計劃類資訊22條,佔總數的0.24%;行政職責類資訊18條,佔總數的0.2%;業務動態類資訊8550條,佔總數的93.64%。

  全年編輯出版《順義區人民政府公報》4期,累計發送800份。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本區各行政機關根據《條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一)申請情況。

  2012年,本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28件(共146個申請事項),同比增長88.2%。其中,當面申請55件(62項),佔總數的43%,同比增長1.9%;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有5件(7項),佔總數的3.9%,同比增長66.7%;以信函形式申請68件(77項),佔總數的53.1%,同比增加518.2%。

  (二)答復情況。

  已到答復期的125件申請(共143個申請事項)全部按期答復;3件未到答復期的,按照《條例》規定在2013年答復。已答復申請事項中:“同意公開”44項,佔已答復總數的30.77%;“不予公開”19項,佔13.29%;“資訊不存在”54項,佔37.76%;“非本機關掌握”19項,佔13.29%;“非政府資訊”4項,佔2.79%;“申請內容不明確”3項,佔2.10%。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本單位嚴格落實《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資訊收費辦法(試行)》。

  四、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舉報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2012年,本區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案件1件,確認違法1件。

  (二)行政訴訟。2012年,區法院審理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5件,4件駁回訴訟請求,1件部分駁回訴訟請求。

  (三)舉報。2012年,本區未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舉報。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

  2012年,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1)新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教育培訓工作有待增強。(2)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需要進一步推進。(3)信息公開的深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2013年,本區將繼續加強業務培訓、進一步規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強化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理念,深化財政預決算等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進步。

  附表:

附表一: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附表二: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附表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舉報情況統計

二〇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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