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1-03-16 15:49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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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編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在我委政府網站www.bjjs.gov.cn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上可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3號樓;郵編:100039;聯繫電話:010-59958338,59958169;電子郵箱:zwgklyj@bjjs.gov.cn)。

  一、概述

  2010年以來,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的統一部署和指導下,我委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大力推進主動公開力度、深入研究解決依申請公開存在的問題,以轉變政府職能和依法規範行政行為為目標,以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建設房管領域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産、生活的服務作用,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2010年我委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271條,與2009年度相比,新增了396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在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中,機構職能類政府資訊2條,佔0.26%;法規文件類政府資訊109條,佔13.99%;規劃計劃類政府資訊1條,佔0.13%;行政職責類政府資訊221條,佔28.37%;業務動態類政府資訊446條,佔57.25%。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點擊量計為419797人次。

  (二)拓展公開渠道

  為方便公眾查閱和了解政府資訊,我委深入推進主動公開工作,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性、時效性和針對性。一是加強窗口建設,在行政服務大廳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詢處,由專人負責指導公眾查詢資訊,公眾可以通過觸摸屏和紙質公開專欄了解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內容;二是加強政策解讀,通過各類新聞宣傳活動和新聞媒介舉辦的公眾服務欄目,使公眾及時了解和掌握相關政策資訊;三是利用我委門戶網站主動公開的資訊平臺,及時發佈更新各種資訊,實時公開行政審批辦理狀態和辦理結果;四是充分發揮便民熱線的信息公開功能,宣傳政策,答疑解惑。

  (三)諮詢情況

  2010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就相關政府資訊的諮詢108865人次。其中,現場諮詢3675人次,佔總數的3.38%;電話諮詢105190人次,佔總數的96.62%。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依申請情況

  我委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79件,與2009年度相比,增加了80件。

  其中,當面申請302件,佔79.68%;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6件,佔1.58%;以傳真形式申請48件,佔12.66%;以信函形式申請23件,佔6.07%。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法規文件類資訊佔11.9%;行政職責類資訊佔85.98%;業務動態類資訊佔2.12%;無機構職能類申請和規劃計劃類申請。

  (二)答復情況

  2010年度答復申請總數為385件,其中本年度答復為366件,上一年度結轉答復19件。

  同意公開數167件,佔43.38%;同意部分公開數1件,佔0.26%;不予公開數29件,佔7.53%;資訊不存在數82件,佔21.3%;非本機關掌握數71件,佔18.44%;申請內容不明確數24件,佔6.23%;已移送檔案館數1件,佔0.26%;已主動公開數10件,佔2.6%。

  (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發佈施行之後,我委認真貫徹執行,于4月2日辦理了《收費許可證》及票據購領手續,並自7月1日起,開始按照規定標準收費,截至2010年12月31日,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取費用總額為33元。

  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0年,針對我委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共3件。其中1件為行政復議,審理結果為維持我委信息公開答復;2件為行政訴訟,目前仍在審理過程中。

  五、存在不足和改進措施

  在認真貫徹執行《條例》,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我委深入搜尋不足之處:一是工作機制仍需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工作人員的責任感需進一步增強;二是主動公開的力度仍需加強,使公開公示的資訊盡可能達到完整、精確的狀態,方便公眾查閱;三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答復工作還需進一步規範,包括對申請資訊描述的準確性和答復的完整性。

  針對以上問題,我委將從以下五個方面改進:一是結合工作實際,及時修訂和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以及各項工作制度;二是加強對委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考核評議,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三是有針對性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專兼職工作人員和各業務部門負責人的業務水準;四是以服務公眾為核心,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使資訊檢索方便、內容全面、圖文並茂、分類科學;五是強化責任意識,進一步規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和答復環節,加強對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研究,提高工作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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