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務委員會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1-03-16 15:45    來源: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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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商務委員會編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政府網站www.bjco.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北京市商務委員會辦公室,電話:85163095。

  一、概述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市商務委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銳意創新、砥礪奮進,繼續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成果,注重提高發展品質,著力提升居民生活便利度、市場品牌豐富度、特色企業集中度、總部經濟聚集度、商務服務完善度和國際排名美譽度,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商務發展實現新突破。在開展商務工作過程中,市商務委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開辦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和市公開辦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和相關制度規定,緊密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工作進程中隨時完善網上資訊,確保公開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2010年,市商務委網站累計主動公開資訊398條,“一站式”服務大廳政府信息公開窗口受理諮詢電話29個,向市政府信息公開大廳、市檔案館和設在首圖的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大廳報送規範性文件10種,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3件。在開展上述工作的同時,我們還圍繞市商務委中心工作的進展,多渠道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準確地將政府資訊傳達給社會公眾。

  二、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市商務委2010年通過門戶網站和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共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98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機構職能類資訊減少1條,包括:職能介紹、機構設置、業務處室、領導介紹及分工等,佔總體的比例為-0.25%;法規文件類資訊5條,包括:市商務委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市商務委和其他委辦局聯合製定的規範性文件等,佔總體的比例為1.26%;規劃計劃類資訊1條,包括:年度全市商業系統發展規劃、主要業務處室的工作計劃等,佔總體的比例為0.25%;行政職責類資訊6條,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佔總體的比例為1.51%;業務動態類資訊387條,包括:圍繞業務工作而開展的活動,如:政務資訊、培訓情況、工作動態、意見徵集、人事動態、廉政動態、結果公示等,佔總體的比例為97.23%。

  (二)公開形式

  在主動公開的資訊中,為方便社會公眾了解資訊,市商務委在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的形式上主要圍繞門戶網站展開。其次,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及新聞專題活動100余次,新聞媒體報道2000余條。與此同時,將新聞發佈會的資訊或給媒體的新聞稿件在市商務委網站上進行了同步宣傳。我們還10次向設在首圖的政府資訊查閱大廳移交規範性文件10種,10次向市政府公開大廳移交規範性文件10種,10次向市檔案館移交規範性文件10種。

  三、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我委2010年度共當面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1件,通過郵件系統受理2件。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3件全部是行政職責類資訊。所有申請均按照規定程式和時間予以答復。

  (二)答復情況

  在受理的3件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中:

  2件涉及行政職責類資訊都按照法規要求向申請者提供了市商務委所作批復文件和批准證書的複印件;1件涉及行政職責類資訊,由於申請資訊為非本機關掌握情況,故無法提供相關資訊,已將結果告知申請人。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市商務委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均為兼職人員,共4人。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2010年市商務委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未收取任何費用。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減免收費情況

  2010年市商務委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未收取任何費用。

  (四)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

  2010年市商務委與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共計0元。

  五、諮詢情況

  2010年,市商務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29人次,均為電話諮詢。

  六、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0年,沒有發生針對市商務委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行政訴訟案和申訴案。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針對2010年市商務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情況,2011年我們準備在以下幾方面做好工作:

  (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建立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性聯合審查機制,確保信息公開工作符合保密法要求;

  (二)加強與其他省市和部門的交流合作,吸取借鑒先進經驗和做法,針對本單位實際情況採取措施,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品質和水準;

  (三)對照《條例》規定,在遵守保密法前提下,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範圍,提高信息公開的有效性和及時性,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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