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1-03-16 16:25    來源:大興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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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0年,我區繼續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在市信息公開和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程式、強化領導、突出重點、創新方式,深入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作,提高辦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為基本要求,切實推行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了群眾辦事,為促進全區經濟發展和社會政治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主動公開方面,加強保密審查並嚴格執行資訊流轉機制,加強主動公開力度,加大公開熱點及敏感資訊。同時,加強監督檢查,對主動公開資訊進行反饋和通報;依申請公開方面,繼續規範辦事流程,嚴格受理答復程式,並預見性的分析依申請公開熱點問題,堅持多部門協商的聯動受理答復方式;培訓方面,我區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已經逐步形成了“多層次、立體化”的培訓模式,即全區培訓、重點單位培訓和一對一到府培訓的結合;工作機制方面,實行以人為本的工作做法,注重和申請人的交流溝通,從解決申請人實際問題的角度出發處理依申請公開,不就事論事。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範圍,全區各行政機關繼續開展資訊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電視、報刊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繼續完善區政府信息公開大廳等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1.政府網站

  區政府門戶網站“大興資訊網”設有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全區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2010年,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9171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資訊211條,佔總體的比例為2.3%;法規文件類資訊488條,佔總體的比例為5.32%;規劃計劃類資訊65條,佔總體的比例為0.71%;行政職責類資訊77條,佔總體的比例為0.84%;業務動態類資訊8330條,佔總體的比例為90.83%。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點擊量累計為14650人次。

  2.報刊

  通過《大興報》向社會公開全區各類政府資訊,用專欄形式宣傳政府信息公開的開展情況和工作職能。部分街道辦事處辦有社區報刊,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輔助渠道,免費向社會發放。

  3.網路部落格

  我區部分街道辦事處通過網路這一傳播媒介,建立有所轄社區的網路微網志。通過微網志這一新穎便利的形式,對社區居民及時公開街道辦事處相關政策和各類動態資訊,拓展了新的公開形式。

  (二)公共查閱場所

  全區共設立81個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具體包括在區檔案館、圖書館、行政服務大廳設立3個區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擺放了《大興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規範性文件,並配備電腦、觸摸屏和印表機等設備。同時,在區內相關部門設立了78個二級查閱處,並進行監督指導。各查閱場所配備了便民服務設施,制定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制度,方便公眾查閱政府資訊。在《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公開了全區84家單位的辦公地址、受理科室、聯繫電話、辦公時間和網址等詳細資訊,方便了百姓查閱。初步統計全區各公開場所共接待政府信息公開諮詢5560余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各行政機關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全區繼續完善80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公佈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

  (一)申請情況

  本區2010年度共收到各類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1件,同上年相比,增加40件。其中,當面申請37件,佔總數的60.7%,同上年相比,增加19條;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15件,佔總數的24.6%,同上年相比,增加13條;以信函形式申請9件,佔總數的14.7%,同上年相比,增加8條。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90.2%是法規、文件類資訊,9.8%是行政職責類的服務類資訊。

  (二)答復情況

  已到答復期的61件申請全部按期答復,其中:

  “同意公開”的28件,佔總數的45.9%。

  “同意部分公開”的3件,佔總數的4.9%。

  “不予公開”的8件,佔總數的13.1%。

  “資訊不存在”的4件,佔總數的6.6%。

  “非本機關掌握”的15件,佔總數的24.6%。

  “要求補齊補正”的3件,佔總數的4.9%。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2010年我區已辦理了區級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許可證,區內部分單位辦理完畢,其餘單位正在辦理之中。我區全年61件依申請公開暫時按照費用免除計算。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本區2010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而産生的行政復議。

  (二)行政訴訟

  本區共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1件,原告自願撤訴的1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通過總結,我們發現工作中還存在以下幾點不足:

  第一,依申請公開轉化為主動公開遇到瓶頸。我區正在逐步加大主動公開力度,不斷研究群眾切實關心的政府資訊。但在實際工作中依申請公開資訊轉化為主動公開資訊的力度仍然不夠,群眾切實關心的主動公開資訊仍然不足。

  第二,各單位工作水準參差不齊。信息公開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區內各單位呈現很大的工作差異。呈現出以依申請公開為引導的工作特點,即依申請公開量大的單位,相對工作開展情況較好,而申請量小或沒有申請的單位,只能靠領導重視程度來開展工作。另外部分單位也存在具體工作人員更換頻繁,信息公開系統操作不熟練,對公開內容把握不準,分類不當的現象。

  第三,公開資訊不全面。公開工作中有避重就輕、流於形式的現象,沒有緊扣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熱點、難點、重點資訊進行公開,資訊供求不對稱。

  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們將在2011年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繼續加強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逐步規範流程。多措並舉提高各單位領導政府信息公開的責任意識,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規範、及時、合法。

  (二)繼續抓好依申請公開工作難點問題的分析和研究。加強協調溝通,及時總結、分析依申請公開工作難點問題,繼續完善疑難問題會商工作機制,總結經驗,推進我區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注重信息公開的實效,深化公開內容。認真組織開展調研工作,強化措施,注重實效,真正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如:財務資訊,政府招投標、城市建設事業、發展規劃和重大項目實施和進展情況等作為信息公開的重點,推進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如:教育、醫療衛生、環保、公共交通等行業信息公開工作,抓好面向群眾的辦事公開、面向公眾的決策公開。

  (四)加強監督檢查。繼續建立健全監督檢查、考核評估、責任追究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

  (五)加強培訓,抓好隊伍建設。繼續加強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通過剖析典型個案,加深對《條例》的理解,提高解決依申請公開疑難問題的能力。通過調研、討論等多種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提高基層單位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視程度及業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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