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日期:2011-03-16 16:29    來源:房山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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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能力和水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2010年,房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祁紅區長在房山區第六屆人大五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深入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努力打造透明、陽光政府”的總體要求,積極推進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較好的發揮了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組織管理體系逐步健全。根據市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有關要求,我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明確區政府辦公室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區政府辦公室設立了專門工作機構——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科。全區25個鄉鎮(街道)、43個委、辦、局、中心共有68個信息公開單位都設立了領導機構,明確了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形成了較完善的區、鄉鎮(街道)兩級公開組織體系。通過房山資訊網發佈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名錄和聯繫方式。截至目前,全區共有210余人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查閱接待服務場所、申請受理機構均有工作人員為查閱群眾提供服務。

  (二)制度保障體系日趨完善。制定了資訊清理、目錄編制、專欄管理、發佈協調、紙質資訊移送、電話諮詢、指南樣本、新聞發佈、年度報告、考核、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虛假或不完整資訊澄清等13項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各成員單位均按照《條例》規定,編制併發布了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三)公開渠道日益拓寬。通過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區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各成員單位查閱場所提供查閱服務,增加了面向基層的服務量。各查閱場所全部配備了便民服務設施,制定了服務標準、工作準則等規章制度,方便公眾查閱政府資訊。“房山資訊網”門戶網站開設了具備檢索、下載功能的“房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區非緊急救助中心拓展了熱線服務功能,為群眾提供政策法規解答服務。

  (四)工作機制逐步強化。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區保密局、區檔案局、區監察局、區政府法制辦、區非緊急救助中心等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和涉及的重點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建立了政府資訊協調發佈機制,制定並印發了《房山區政府資訊發佈協調辦法(試行)》,確保資訊發佈及時準確。

  (五)服務作用日益深化。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圍繞“三化兩區”建設重點,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創造有利環境。有關部門及時發佈新城規劃、徵地拆遷、社會保障等方面資訊,使政府信息公開的服務作用進一步深化。

  (六)教育培訓取得實效。按照循序漸進、有的放矢、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了專題培訓、基層教育培訓等工作,各鄉鎮(街道)、區政府各委辦局通過專題輔導、集中培訓等方式開展了單位內部的培訓工作,全年共培訓幹部700余人次。

  (七)考核工作有序推進。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開展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效能監察工作的通知》,還會同區法制辦印發了《房山區政府2010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考核指標體系,包括組織領導、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渠道場所、監督保障、工作創新等方面的具體指標,基本涵蓋了政府信息公開各項任務要求。考核工作分為自查自評、情況核實、重點抽查、結果反饋四個階段實施。針對發現的問題,分析搜尋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基本上實現了摸底數、抓規範和促監督的工作目標。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全區不斷深化主動公開內容,拓展主動公開渠道,強化監督管理,紮實推進主動公開工作。68個政府信息公開成員單位2010年度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326條,其中法規文件類1291條,佔總數的39%;規劃計劃類61條,佔總數的2%;業務動態類1974條,佔總數的59%。

  自《條例》施行以來,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9834條。自《條例》施行至200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6260條。

  全區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900余人次。

  區政府信息公開大廳累計接待公眾諮詢查閱600人次,複印文件500余頁,提供文件200余份。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68個政府信息公開各成員單位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制度,全區建立了61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公佈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

  (一)申請情況。

  全區申請總數為76件。其中,通過電子郵件申請5件,佔總數的6.6%;郵寄申請6件,佔總數的7.9%;

  當面申請65件,佔總數的85.5%。申請的內容一是建設拆遷、徵地、補償等方面69件,佔90.8%。二是財政(教育支出金額和比例、交通補貼)方面的5件,佔6.6%;三是其他類2件,佔2.6%。

  (二)答復情況。

  接收的76件依申請,依照《條例》規定有73件按期給予答復,有3件依照《條例》結轉下月答復。其中,同意公開的47件,佔總數的61.9%;不予公開的3件,佔總數的3.9%;資訊不存在的21件,佔總數的27.6%;非本機關掌握的資訊4件,佔總數的5.3%;補正申請1件,佔總數的1.3%。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收費情況。

  按照《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辦法(試行)》,區政府辦會同區發改委、區財政局等部門進行了大量準備工作,並加大督促指導實施力度。目前,全區大部分委辦局和鄉鎮(街道)已辦理了收費許可證,並領取了收費票據。

  四、復議、訴訟和舉報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全區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0件。

  (二)行政訴訟。

  全區沒有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

  (三)舉報。

  全區沒有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舉報。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成員單位按照《條例》要求開展各項工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還需進一步提高;單位之間工作品質和進度還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兼職過多或崗位調換頻繁;依申請公開收費還不夠普及。

  2011年,全區將從以下四個方面加以改進:一是進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完善由區政府辦牽頭,區保密局、區檔案局、區監察局、區政府法制辦、區非緊急救助中心等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中涉及的重點問題進行分析研究;督促基層各單位建立健全保密審查、檔案移送、系統錄入、數據上報等工作機制;按照市政府年度考核指標體系,重新修訂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指標,年終對基層各單位工作進行全面考核,納入我區效能監察指標體系。二是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內容。嚴格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資訊的界定工作;督促全區各信息公開成員單位,特別是關係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勞動保障、民政、醫療衛生、教育、房屋土地管理和建設等部門,要進一步把公開工作做實做細,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加強相關政策解讀,滿足和適應群眾知情需求。三是進一步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針對2010年我區依申請數量迅速上升,且出現連續申請、纏訪等複雜情況,要切實加強學習,不斷積累經驗,努力規避風險,依法穩妥推進。四是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深入基層,加強對各成員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指導、督促和檢查,加強對垂管、雙管部門的統籌,切實幫助基層單位解決實際問題;充分發揮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作用,適時開展專題培訓,有針對性地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題,確保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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